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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阻却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消极要素,在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中,应当区分法定的犯罪阻却事由与超法规的犯罪阻却事由。法定的犯罪阻却事由属于法定犯罪构成的一部分,超法规的犯罪阻却事由与犯罪构成是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要谨慎使用。  相似文献   

2.
阻却违法事由包括合法的阻却违法事由和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阻却违法事由的理论根基在于社会相当性;阻却违法事由的范围应是开放性的;在罪刑法定的前提下,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与罪刑法定是并行不悖的。因而阻却违法事由在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体系安排是恰当的。  相似文献   

3.
被害人承诺之成立是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在大陆法系的国家基本上都将其作为违法性阻却事由或者超法规阻却事由来看待。然而,考量我国的犯罪体系,被害人承诺在我国的违法阻却事由(正当化事由)中难以找到存在的理论根据。对此,应当考虑将其纳入量刑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4.
关于《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是否具有出罪功能,在理论上众说纷纭。"但书规定"标准过于模糊,司法以其作为出罪事由缺乏可操作的标准,容易造成"同案不同判"。事实上,在法定出罪事由之外,存在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以"但书规定"作为规范依据,通过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可以为无处罚必要性的行为提供出罪的具体理论依据,也可破除"出罪标准过粗"的困境。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犯罪成立即构成犯罪,然而在现行的犯罪成立评价模型中,其评价前提及评价要件却始终面临"技术化"的难题——社会危害性的形式、实质之分造成的罪与非罪的天壤之别,以及犯罪阻却事由的"游离"下犯罪成立的判断先于构成要件的排除。鉴于此,实现犯罪评价前提的技术化界定、明确犯罪阻却事由及其价值、完成犯罪构成要件与犯罪成立理论的合理衔接,进而实现所有行为都能依犯罪成立评价模型进行直接判断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
在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中,其与犯罪阻却事由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备受瞩目的重要论题。直接原因是,在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中,犯罪阻却事由处于一种"流离失所"的状态,导致一种尴尬的关系于斯产生。从这一关系的重要意义出发,梳理二者关系在传统理论中遭遇到的实然之困局,此基础之上,提出这一对关系应然之走向——在改造犯罪构成理论的基础上,将犯罪阻却事由纳入到犯罪构成理论中去,以此完成这一论题在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中的使命。  相似文献   

7.
被迫行为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的一种合法辩护事由,我国刑法典在紧急避险和胁从犯中规定了被迫行为,但两者对被迫行为的规定是有冲突的。为有效处理这一矛盾,应取消胁从犯的规定,把被迫行为放在紧急避险中讨论,同时,应当把紧急避险放在犯罪论体系中进行讨论。在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中,主流的观点认为被迫行为是违法阻却事由,而非责任阻却事由。事实上,被迫行为应当是责任阻却事由。  相似文献   

8.
德日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是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典型代表,它由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组成,不但强调犯罪成立的积极因素,更强调犯罪成立的消极因素.德日犯罪论体系中犯罪成立消极因素主要有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违法阻却事由、责任阻却事由.犯罪成立消极因素的存在使得犯罪论体系兼具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功能,同时也保障了被告人...  相似文献   

9.
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是实质违法理论的产物,由于与罪刑法定原则在形式上相冲突,因而其存在的合理性 受到了质疑。然而在实质合理性是法制的最终目标的思想指导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必须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相似文献   

10.
社会危害性理论存在着诸多的缺陷,需要对其进行系统的规范化。第一,在犯罪的定义中没有必要加入社会危害性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可以放入刑事立法学中去探讨,以免混淆立法论思维与司法论思维。同时,但书规定的存在应当肯定,但是也应当对其进行理论的改造,且基本思路是改造为可罚的违法性。第二,社会危害性的体系地位应该改造成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的违法性阶层。关于社会危害性的内涵,从客观方面来讲,应该改造为实质的违法性理论,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等。从主观方面来讲,应当使其规范化为三阶层体系中的有责性阶层,其内容则包括期待可能性、违法性认识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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