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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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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理论的引入,对我国法治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是避免突破刑法的规定处罚行为人,其核心思想是保障人权,这与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理论不谋而合。在我国现有的犯罪体系下,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能够自洽,并不存在体系障碍。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理论将从违法与有责两个阶层阻却犯罪的成立。  相似文献   

2.
阻却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消极要素,在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中,应当区分法定的犯罪阻却事由与超法规的犯罪阻却事由。法定的犯罪阻却事由属于法定犯罪构成的一部分,超法规的犯罪阻却事由与犯罪构成是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要谨慎使用。  相似文献   

3.
传统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只包含积极的构成要件,并将成立正当防卫与符合犯罪构成置于相互对立的地位,不利于分析、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其实,正当防卫并不排斥事先做好防范、准备的情形,在防卫行为中亦可并存有伤害的意思。借鉴德日刑法学递进式"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理论,结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应该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性的行为(违法阻却事由)和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情节并列作为消极要件纳入我国的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4.
被害人承诺作为阻却事由,阻却犯罪之成立,在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中得到了一般性的认可。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在于:系统社会利益之多元化、刑法公法性之弱化和刑法之谦抑性。当然,被害人承诺作为阻却事由在得到承认的同时,也受到了一定限制。分析刑法限制被害人承诺的原因,借鉴大陆法系“一元论”与“二元论”之争论所折射出的解决被害人承诺之体系性地位的方式,认为被害人承诺制度应该作为正当化事由引入我国刑法典。同时。被害人承诺作为阻却事由应置于刑法理论框架下的犯罪构成体系内。  相似文献   

5.
任何犯罪论体系的建构均有其特定的哲理基础。德日刑法理论中,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的提出深受新康德主义价值学派的影响。新古典犯罪论体系是对古典犯罪论体系的扬弃,该体系不再像古典体系那样一味强调"价值无涉"的体系构造,开始着眼于"价值关涉"的体系构造。新康德主义对新古典体系的影响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和规范责任论。  相似文献   

6.
构成要件符合性与违法阻却事由之间的关系,是阶层犯罪论体系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对于数个、无数个自然行为,构成要件符合性与违法阻却事由是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即行为符合构成要件时,绝大多数情况下不符合违法阻却事由而违法,极少数情况下符合违法阻却事由而不违法;而对于同一个自然行为,符合构成要件而推定违法与符合有效违法阻却事由而推定不违法之间是矛盾关系,可浓缩表达为构成要件符合性与违法阻却事由属于矛盾关系。这可以为构成要件符合性不具有与违法性、有责性同样的独立阶层体系地位提供一种论证。  相似文献   

7.
阻却违法事由包括合法的阻却违法事由和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阻却违法事由的理论根基在于社会相当性;阻却违法事由的范围应是开放性的;在罪刑法定的前提下,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与罪刑法定是并行不悖的。因而阻却违法事由在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体系安排是恰当的。  相似文献   

8.
在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中,其与犯罪阻却事由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备受瞩目的重要论题。直接原因是,在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中,犯罪阻却事由处于一种"流离失所"的状态,导致一种尴尬的关系于斯产生。从这一关系的重要意义出发,梳理二者关系在传统理论中遭遇到的实然之困局,此基础之上,提出这一对关系应然之走向——在改造犯罪构成理论的基础上,将犯罪阻却事由纳入到犯罪构成理论中去,以此完成这一论题在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中的使命。  相似文献   

9.
德、日两国刑法理论中的三级犯罪论体系,使得判断行为是否沦为犯罪之前提的构成要件进入研究视角,特别是构成要件的属性问题、三级犯罪论体系的逻辑问题及犯罪构成与构成要件的差异问题,更是引发了学者的讨论.在不同的犯罪成立条件上形成的犯罪论体系必然各不相同.我国继受苏联犯罪构成理论,平面式犯罪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备受争议,在理论的改革探讨中,犯罪概念与犯罪论体系已经发生着变化.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犯罪成立即构成犯罪,然而在现行的犯罪成立评价模型中,其评价前提及评价要件却始终面临"技术化"的难题——社会危害性的形式、实质之分造成的罪与非罪的天壤之别,以及犯罪阻却事由的"游离"下犯罪成立的判断先于构成要件的排除。鉴于此,实现犯罪评价前提的技术化界定、明确犯罪阻却事由及其价值、完成犯罪构成要件与犯罪成立理论的合理衔接,进而实现所有行为都能依犯罪成立评价模型进行直接判断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是实质违法理论的产物,由于与罪刑法定原则在形式上相冲突,因而其存在的合理性 受到了质疑。然而在实质合理性是法制的最终目标的思想指导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必须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相似文献   

12.
犯罪既遂的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构成的基本原理直接影响对未完成形态犯罪之构成特征的理解。探讨犯罪构成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关系,有利于我们获致正确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通说的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与我国犯罪的构成理论、未完成形态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相冲突。犯罪既遂的标准应该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齐备。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如犯罪主体不明确,处刑较 轻,刑种单一,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狭窄,这些缺陷严重影响了该罪作用的发挥。因 此,我国刑法应对该罪重新设置,扩大责任主体范围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科学配 置刑种,重视罚金刑的适用,实行单位和直接人员双罚制,适度加重处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14.
我国目前的犯罪成立体系存在着价值上忽视对权利的保障,结构上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相脱节等缺陷。因此,有必要在价值上将我国犯罪成立体系的社会保护机能与权利保障机能相统一,在结构上将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相整合,并将积极的认定犯罪要件与消极的否定犯罪要件相结合,形成新型的犯罪成立体系。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理论对“单位犯罪主体”、“刑事责任主体”等问题缺乏相应的理论研讨,这也导致了司法实践中适用的诸多问题。有鉴于此,笔者提出“一个犯罪主体、两个刑事责任主体”的大胆观点,并建议批判地吸收美国公司犯罪中的“上级责任原则”,以增强对我国立法尤其是司法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6.
在市场经济逐步确立的过程中 ,单位犯罪行为激增 ,其中也包括单位过失犯罪行为 ,这决定了单位过失犯罪的客观可能性和刑法价值性。单位意志深层次的因素是违法性意识 ,违法性意识说应作为肯定论的理论基础。以单位过失犯罪的主体特征、主观特征、行为特征来界定单位过失犯罪范围 ,一定范围内的单位过失行为应予犯罪化。单位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由单罚制过渡到双罚制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7.
就犯罪构成的涵义而言,我国和大陆法系国家有着很大的差异。准确把握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对于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成立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比较不同犯罪构成理论和犯罪成立理论的基础上探讨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之间的逻辑关系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8.
强奸犯罪一直困扰着世界各国,我国对强奸犯罪被害人责任的研究尚不深入。强奸犯罪中是否存在被害人责任,承担何种程度上的责任,争议较大,强奸犯罪中被害人责任问题无法也不应回避。研究强奸犯罪被害人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激增,并且呈现出新的趋势:低龄化、集团化、恶性化,而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归责和刑罚处罚措施等方面,我国立法明显滞后,使得"罪责不一"、"罚其不当",无法充分实现预防犯罪、教育他人的目的。因此,我国应调整现行法律规定,适当降低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扩大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事责任范围,建立丰富、层次化的刑罚处罚体系,以体现对未成年犯的惩罚、教育,有效抑制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严重的态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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