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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军事立法不仅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途径,而且对于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现阶段我国军事立法在保障军事变革方面存在军事法规位阶偏低并缺乏系统性、军事立法重点不够突出和军事立法组织机构有待健全等问题。建议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军事立法力度,健全军事立法组织机构,抓紧制定颁布一批保障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所急需的军事法规,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完善。  相似文献   

2.
军事法规运行机制由军事立法、军事执法、军事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等构成。当前阶段,我国军事法规立法机制存在立法部门化、立法协调难、立法机构不健全的问题,执法机制存在机关权责不明晰、执法透明度不高、执法不严的问题,司法机制存在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不科学、军事司法机关设置不合理、军事司法职权范围不明确的问题,法律监督机制存在职责混淆、协调不力的问题,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存在难以有效吸收法律人才、军事司法干部流失严重的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就要完善军事法规立法机制和军事立法的顶层设计;多策并举,完善军事执法机制;以拓展管辖范围和司法职权为重点,改革军事司法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以资源整合为主要手段,积极培养军事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3.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典型的行刑机构,是自由刑的主要行刑场所和行刑手段.军事监狱是指国家设在军队内部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军队行刑机构的总称,是一个具有特殊物质设备和特定人员组织的制度性存在物.军事监狱制度是指国家对军事监狱进行管理的体制和规章,是为了实现对犯罪军人的劳动改造所设置的一系列执行机构、相关设施及一系列具体监管措施的总称,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军事利益,惩戒并改造犯罪军人,使之重新回归社会.军事监狱制度是国家监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归属于国家的刑罚执行体系.军事监狱的基本构成包括法规制度系统、组织管理系统、设施设置系统和理论研究四个不可或缺的方面.  相似文献   

4.
20世纪我国的军事司法建设在军事审判、军事检察、军队律师和军队监狱四个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法规体系逐渐完善 ,理论研究有所突进 ,实践操作全面进展。但同时还存在着立法滞后 ,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 ,2 1世纪我国的军事司法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各项制度 ,解决有关现实冲突。  相似文献   

5.
军事检察机关是国家设置于军队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军事检察权源于国家检察权,科学配置和完善军事检察权,是检察制度包括军事检察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6.
涉外军事法制建设在配合与服务革命战争和军事斗争、为涉外军事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规范对外军事关系、奠定国际军事合作的法律基础、涉外工作的法治化等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以涉外立法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涉外军事行动法律保障,以对外军事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对外缔约履约事务,以人道法为主要内容的国际军事立法活动,以军控裁军条约和军事互信为主要内容的国际军事条约履约与核查活动等,涉外军事法律事务不断增多,对涉外军事法制工作的要求更加迫切。今后应当进一步提高对涉外军事法制建设重要意义的战咯认识,加快涉外军事立法工作,对我军的军事条约协定进行清理汇编,完善涉外军事法制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和发挥军队律师在涉外军事行动中的作用,加强对与我军有联系的国际组织和涉军国际法律事务的管理。  相似文献   

7.
外国军事审判机制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两大法系国家以及俄罗斯的军事审判机制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在英美法系国家,军队指挥官在军事审判机制的运行中担当着重要角色、军事审判决策机制中决策组织的非常设性和军事化、通过军事审判程序机制实现军事审判监督;在大陆法系国家,军事审判机制实行平战分制、军事审判决策机制中决策主体的专业化、军事审判机制突出维护军人权益且兼顾军队秩序。而俄罗斯具有高效的军事审判机制、独立的军事审判决策机制、军地混合的军事审判程序机制以及完善军人权益保障机制。吸收外国军事审判机制的有益经验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军事审判机制:培育法治理念是军事审判机制优化的基础、建立合理的军事审判体制是军事审判机制优化的关键、着眼本国军队实际是军事审判机制优化的立足点、设立先进的军事审判制度是军事审判机制优化的保障。  相似文献   

8.
在国家宏观立法机制的导引下,我国军事立法既遵从国家立法的原则和制度,也逐步建立健全了军事立法的组织体系和基本内容,体现了以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遵从军事活动的自身规律,领导、专家、业务部门三结合等独有特点。国情、军情决定下的军事立法,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为指导思想,军队行政工作规范化为重要任务,根据国情、军情、世界军事动态革新立法内容为立足之点。紧跟国家立法发展趋势的军事立法,将以发展创新为首要任务,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基本前提,以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为重要主旨,以提高军事立法质量为根本要求。  相似文献   

9.
新中国军事法制建设的历史回顾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新中国成立后,军事法制建设伴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经历了摸索、受挫、破坏、恢复、奠基、发展等六个螺旋式阶段。摸索时期:把建章立制放在首位,探索军事司法组织体制改革方向,继承优良传统重视法制教育,形成注重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方针原则政策制度上升为国家法律层面、军事立法重视程度高但技术粗糙、军事司法工作任务繁重等特征;受挫时期:军事立法向注重我军特色转变,军事司法在反复中探索,存在军事立法权威性较差、军事司法组织机构稳定性差、"突出政治"取代法律的思想出现等问题;严重破坏时期:军事法制工作基本停顿,司法原则遭受破坏,军事司法工作仍沿用传统做法;恢复时期:军事法制机构建立,军事司法组织恢复,制定急需法律法规,军事法学研究起步;奠基时期:理论研究牵引立法繁荣,司法实践有了新突破,军事执法体制初步形成,法律服务和教育工作有新进展;发展时期:军事立法体制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司法改革不断深化,加强执法已成共识,法律服务和宣传工作创新形式,军事法学教育蓬勃发展。  相似文献   

10.
战时军事审判机构的设置是战时军事司法制度的基础。在我国现行战时军事审判制度尚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应当通过科学设置战时一般军事审判机构、战争犯罪审判法庭、捕获法庭和占领区军事审判机构,对军事指挥官即决权加以合理限制,逐步建构起具有我国特色的战时军事审判机构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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