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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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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实现律师提前介入立法意图 ,保障侦查阶段“武装平等”原则之贯彻 ,刑诉法第 96条关于律师介入侦查程序的具体时间应提前至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前 ,并应增加规定侦查人员有义务立即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之权利。同时将免费律师法律援助制度引入侦查程序。  相似文献   

2.
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了侦查阶段 ,但实践中却存在着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难、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难等问题。修改后的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制度在现阶段是合理的 ,但同世界各国比较而言 ,我国侦查阶段的律师介入制度则是不成熟、不完善的。因而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为实现律师提前介入之立法意图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关于律师介入侦查程序的具体时间应提前至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前 ,并应增加规定侦查人员有义务立即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之权利 ,同时将免费律师法律援助制度引入侦查程序。  相似文献   

4.
一、律师介入的效果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第二款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  相似文献   

5.
论建立侦查程序中的律师在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社会,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侦查程序的公正是保证庭审程序的公正、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前提。律师在场权是对侦查权的一种制衡,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目前,大多数国家赋予律师侦查阶段的在场权来保证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任意性和真实可靠性,防止侦查人员在讯问时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场制度。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来探讨我国应在侦查程序中建立律师在场权。  相似文献   

6.
一关于侦查阶段的律师地位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其他各项诉讼权利得以充分行使的基础和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除自己行使外,还需借助辩护人的有效帮助,才能真正发挥辩护作用。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斥、控告。”由此可以看出,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时间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但是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又可以于侦…  相似文献   

7.
我国侦查程序中律师辩护的存在有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弥补犯罪嫌疑人自我辩护的不足和更加有效地监督、制约侦查机关。但是目前.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侦查程序的情形比较少.侦查程序中相关权利得不到保障,程序性辩护比较薄弱。究其原因在于.辩护律师的角色定位不合理.我国侦查程序过于封闭且行政色彩比较浓厚,过于追求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而不注重对人权的保障.缺乏有效的对侵犯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权利的救济手段。为此,需要对辩护律师进行正确的角色定位.对我国的侦查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并构建程序性制裁机制以保障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相关权利.  相似文献   

8.
侦查阶段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加强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扩大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职能,已成为刑事诉讼程序民主和文明的世界趋势。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是我国 1996 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大进步。但其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及其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仍有不少缺陷。借鉴国外之立法,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完善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职能,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改革之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侦查阶段律师应否享有调查取证权,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在侦查阶段赋予律师一定的调查取证权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未得到有效的实现,需要在立法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在侦查实践中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非法取证等侵犯人权的现象不断发生,究其原因固然有侦查人员素质不高、技术水平低下等表面原因,但在现象背后却有深层次的制度根源——侦查程序本身在构造方面存在的缺陷。从西方发达国家与我国的侦查构造的比较可见,其各自存在长处和不足。我国的侦查构造存在一定的缺陷,应对我国侦查程序的完善提出建议:对侦查阶段的司法控制、加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与地位、律师广泛参与诉讼等。  相似文献   

11.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但由于没有规定律师在场权,司法实践中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发挥的作用仍然极为有限。律师在场权是遏制刑讯逼供等违法侦讯行为,实现律师有效辩护的切实可行之措施。本文在分析律师在场权的基本理论、我国律师在场权的缺失和原因以及我国确立律师在场权之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律师在场权的规定,提出确立我国律师在场权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12.
会见是律师介入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法律权利,其关系到律师作用的发挥和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但是在执业过程中,许多律师感叹在会见方面困难重重。在会见前应如何准备、具体会见时的思路、如何处理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以及如何降低执业风险,成为了刑辩律师必备的职业技巧。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设置的侦查程序忽视程序公正,不利于保障人权,无法实现司法公正,因而借鉴国外侦查程序中的合理成分,本着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有机地统一起来的思想,完善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人权保障之规定。在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应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广泛的参与权,强化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保障,确定各种侦查措施和行为的适用应遵循比例原则或必要性原则,扩大侦查控制的范围等,以期实现人权保障与惩罚犯罪的统一,实现我国刑事司法的公正。  相似文献   

14.
新刑诉法扩大和完善了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赋予了侦查阶段律师辩护人的地位,有效解决了此前律师所遇见的“三难”问题。同时,新刑诉法改变了检强律弱的传统格局,对于检律关系进行了重新塑造,检方优势地位逐渐减弱,公诉风险逐渐加大,检律双方从激烈的对抗也逐渐走向平衡与协作。如何理解新刑诉法对于检律关系的变化,如何应对这种变化,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迫切关注。  相似文献   

15.
刑诉法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现代诉法思想,指导思想上强调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各个诉讼阶段都作了新的规定。因此,这势必对刑侦工作产生影响,涉及面较广:侦查阶段律师可介入刑事诉讼对刑侦工作的影响;在审判阶段将法庭举证改为公诉人举证对刑侦工作的影响。同时,这将引起对刑侦工作的新的思考:在观念上,全面强化侦查人员的“证据观念”;在思想上,全面培养刑侦人员的法律意识;在操作上,实现刑侦工作由量向质的转变。  相似文献   

16.
侦查人员的讯问行为是讯问方法的载体,讯问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具体的讯问行为。羁押状态与非羁押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权利存在差别,可分为完整享有和不完整享有权利。侦查讯问行为直接影响或侵害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从法律规范层面看,侦查讯问可分为指令性、禁止性和允许性讯问行为。在侦查讯问中,应大力提倡指令性讯问;应从犯罪嫌疑人权利、亲权是否受威胁、侵害界分讯问中的威胁、引诱、欺骗行为是否合法;选择性施行律师在场、检察机关介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等制度以抑止禁止性讯问行为;从讯问时限、语言和尊重嫌疑人人格等角度规范讯问中的允许性行为。  相似文献   

17.
由于我国的刑事侦查程序在结构上暴露出侦查权与辩护权相比过于强大、犯罪嫌疑人的主体地位难以保障、监督机制薄弱无力、犯罪嫌疑人承受被迫自证有罪的义务等诸多弊端,因而引发了侦查权的滥用、侦查手段的不节制、法外侦查手段的使用等一系列问题。建议采取建立民警出庭作证制、建立讯问等重大行动时律师在场制、建立侦审分立制等对策。  相似文献   

18.
在控辩审刑事诉讼格局下,肯定值班律师辩护人诉讼身份的应然定位是实现认罪认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的保障,也是认罪认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正当性基础。文章在论述这一正当性的基础上,从界定值班律师诉讼身份、明确介入时间、强化诉讼权利及保障相关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19.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身份,增加了辩护人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的规定,并对侦查阶段律师权利进行了扩充。随着世界范围内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加强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已成为趋势,按照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的国际标准,我国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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