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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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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赔偿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因无标准可依,出现不统一、不确定性等问题。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应遵循三个量化原则即参照但不低于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原则,数额适当限制原则,法官自由裁量原则,在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对加害人、受害人以及侵权发生地经济状况等三方面裁量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法官再酌情裁量以确定最终数额。  相似文献   

2.
实施十多年的<国家赔偿法>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其中,由于没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许多案件的受害人仅仅能依据<国家赔偿法>获得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精神损害却得不到丝毫的抚慰,这使得<国家赔偿法>的处境甚为尴尬.2008年<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修改议程,其中关于增加精神损害国家赔偿的内容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并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中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3.
《国家赔偿法》确立的抚慰性赔偿标准不能为财产权受到国家侵权行为损害的受害人提供全面的救济,应当适时修改《国家赔偿法》,确立补偿性原则,增加惩罚性赔偿,并对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给付赔偿金等方式的具体适用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4.
文章通过一则案例表明 :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同样会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 ,但根据现行立法却不能为受害人提供赔偿救济。文章在驳斥有关论点基础上论证了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接着对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和方式予以了具体阐述。  相似文献   

5.
2010年,国家赔偿法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赔偿范围,体现了我国法律在民主、法治和人权上的一大进步。但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于求偿权的主体保障范围过于狭窄,死者、间接受害人、胎儿和法人都未纳入主体范畴。  相似文献   

6.
精神损害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金钱赔偿制度,这不利于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国家赔偿制度中规定精神损害金钱赔偿制度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7.
在国家赔偿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实属我国法律制度构建完善之大举。于国家赔偿制度中构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必要性,然而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仍面临制度之困境,亟待完善。应从拓宽国家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明确国家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入手,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8.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人格权。我国民法通则对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只局限于物质上的损失,而未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这是一大缺憾。本文就此问题作了粗浅探讨,提出在确定慰抚金赔偿时,首先应考虑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的后果,其次才应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相似文献   

9.
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对弥补当事人损失、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该法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条款为基础,因而使国家精神损害的范围在侵权行为的形式、客体方面受到限制,同时也限制了非金钱救济手段的适用。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设计更应结合民法的相关制度,对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不应超越民法原理施加不合理的限制,而应将公权力行使的公益性因素作为个案考量因素。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能够脱离《国家赔偿法》人身损害赔偿条款而单独存在。建议通过扩张解释或立法修改解除对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不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10.
《国家赔偿法》(1995)第28条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国家赔偿法》(2010)第36条继续沿袭了该规定。"直接损失"的概念从民法中引进,但其目的和理念却与民法大相径庭,学界对直接损失的定义加深了司法实践的困惑,使得国家赔偿法上的直接损失理论不能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指引,反致理论与实践出现背离。本文通过对司法实践中法院对直接损失的认定标准与学者所设计的理论进行对照,辅以民法上相关概念的考察,试图揭示当前国家赔偿法直接损失理论存在的缺陷,并进而提出两个优化方案:即国家赔偿标准上直接适用民法规定的理想方案,以及对直接损失作重新解释的稳妥方案。在保持现有国家赔偿制度稳定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赔偿标准理论上的自洽与事实上扩大受害人赔偿范围的融合。  相似文献   

11.
国家赔偿法修改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赔偿法修改完善,增加了国家赔偿的纠纷化解功能,提高了国家赔偿标准,财产损害实行实际赔偿标准,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对赔偿归责实行归责原则多元化,即违法归责、过错归责、结果归责等。  相似文献   

12.
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中增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合法权利的重视程度。但对精神损害严重程度的认定及抚慰金数额标准等操作细节未做具体规定,导致了实践执行的困难。因此,我们应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可取之处,结合本国实际,对精神损害严重程度的认定和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13.
新《国家赔偿法》在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赔偿程序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并且历史性地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了国家赔偿范围,彰显立法的人性化理念,进一步实现了美誉为“对宪法承诺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兑现法”的价值目标。但此次法律修改并没有一步到位,在诸多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遗留问题,阻碍着立法人性化理念的深入贯彻。因此,正视与反思此次立法修改,进一步强化立法人性化理念,就需要充分贯彻结果归责原则,进一步扩大赔偿范围;完善配套法规,落实精神损害赔偿;扩大举证倒置范围,保障受害人的诉权;改进先行处理程序,提高国家赔偿的效率。  相似文献   

14.
2010年4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针对原《国家赔偿法》中所涉及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过严、赔偿范围过窄、赔偿标准太低、赔偿程序不合理、赔偿支付难等问题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有条件的结果归责原则,完善了赔偿程序,适度扩大了赔偿范围,提高了赔偿标准,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规定赔偿金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等一系列能解决国家赔偿司法实践问题的举措。  相似文献   

15.
对人民警察的不作为渎职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受害人能否要求国家赔偿?有关机关应否赔偿?对此,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不甚明确和具体。但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国家赔偿法的有关条款,结合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方式理论,可以得出肯定结论。人民警察不作为渎职行为的国家赔偿不受时间、地点和警种的制约,即它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范围内的任何一个人民警察的不作为渎职行为上。  相似文献   

16.
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拘留措施或者超期拘留,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但案件要进入国家赔偿程序,其前提条件是依法撤销案件.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公安机关办案程序的原因,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法律依据缺位,对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引起的国家赔偿和检察机关赔偿监督造成很大的困扰.  相似文献   

17.
明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在国家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无疑是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的一大亮点。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案件在一般情况下适用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此无疑与现代举证责任分配之基本理论相合。同时,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亦考虑到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能力之差异,从而加重了特定情形下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此外,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责任的范围应当扩大到因赔偿义务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不完备或因受害人人身自由被限制导致赔偿请求人无法证明的所有事实。  相似文献   

18.
论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是指因国家侵权损害自然人的人身权,致使其精神活动出现障碍而产生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我国《国家赔偿法》应建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物质性人格权侵害的赔偿和精神性人格权侵害的赔偿;赔偿请求权人仅限于受到精神损害的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应确立"金钱赔偿为主,精神补救为辅"的原则,算定精神抚慰金时应兼采"不同损害不同赔偿"和最高赔偿限额两种方法。  相似文献   

19.
国家侵权行为包括刑事侵权行为和行政侵权行为,这些侵权行为都会给受害人造成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而造成的精神损害往往是受害人更难以承受的,但在行政赔偿的立法上,我国只规定了物质损害赔偿,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作出规定。本文就行政赔偿中难以确立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原因以及因没有确立行政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而造成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并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现行《国家赔偿法》中国家侵权精神赔偿的范围过窄、赔偿方式不灵活,赔偿标准不明确。在赔偿范围中应纳入非刑事司法侵权行为和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导致的精神损害。在精神损害轻微的情形下应采用非金钱赔偿,适用抚慰性标准;在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下应采用非金钱和金钱双重赔偿,金钱赔偿适用惩罚性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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