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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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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肇事罪中自首的认定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本文认为:在过失犯罪中存在自首;肇事后履行报警义务的应认定为自首;肇事后未在约定的时间投案的也应认定为自首;还有肇事后逃避的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要具备自首条件,均认定为自首.  相似文献   

2.
在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七种疑难自首应这样认定:判断“形迹可疑”型自首的关键在是否已被司法机关发觉;“纪律处分”期间行为人如实交代自己基本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归案后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的,应认定单位自首;测谎仪测谎后被测对象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被告人自动投案后供述中未报真实姓名及前科情况的,应认定为自首;行为人被网上通缉,但因通缉以外的案由被通缉机关以外的警察机关抓获,供认真实姓名和被通缉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  相似文献   

3.
刑法第133条规定的逻辑结构决定了如若将交通肇事者肇事后报警并保护事故现场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将违反刑法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对与交通肇事罪同质的其他过失犯罪的法定刑配置对比,可得出交通肇事罪的基本法定刑适用情形中包含了肇事者报警并保护事故现场的内容之结论;其他法律、法规为肇事者设定自首义务有其内在合理性,并不违背刑法之精神;肇事者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成立本罪之自首。  相似文献   

4.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逃逸"不同于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未履行该行政法义务未必都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是被告人的权利,自首的认定应严格按照刑法要求,不能以其他法律法规的义务性规定为由而不予适用,交通肇事后报警并保护事故现场并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自首是可选的从宽量刑情节,并非必须适用。自首的认定与自首的量刑不能混同。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刑法中有关自首制度的规定存在不足。对自首的时间限定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对于“准自首”的认定应本着立法精神,不宜做出不应有的限制性规定;翻供行为不影响自首成立。  相似文献   

6.
为正确认定自首,依法适用刑罚,1998年4月17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司法实践中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根据《解释》的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犯罪嫌疑人的亲友通知公安机关的,以及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应视为自首。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动地被亲友送去投案的,应当认定为自首。但如果父亲在得知儿子涉嫌犯罪后,带公安人员将儿子抓获,此种情形能否被认定为犯罪自首,则观点各异。请看如下案例:2004…  相似文献   

7.
现行《刑法》对于犯罪自首的规定过于原则性,自首认定上的困境延伸到了职务犯罪自首的认定中。职务犯罪自首认定的困境首先来源于"自动投案"认定的标准存在"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指向的事实"三者之间的矛盾,其次是对余罪自首中的"同种罪行"进行了不必要的扩张。"线索指向的事实"如能锁定犯罪嫌疑人,则其无成立自首的可能,而对"同种罪行"应理解为罪数上的连续犯,因此罪犯的犯行即使触犯同一罪名,如有同种数罪的可能,应认为仍有成立自首之可能。  相似文献   

8.
自首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量刑制度,由于犯罪的情形复杂多样,自首的形式同样复杂,自首的认定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同时,自首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涉及到对自首犯如何裁量刑罚的问题。因此,正确地适用自首制度,认定自首情节在整个量刑情节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交通肇事犯罪作为司法实践中一种常见高发的犯罪,我国刑法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虽对其作了较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然而对其的处理仍然存在着诸多争议.交通肇事罪法定刑的设置;逃逸行为应属定罪情节还是加重情节;逃逸行为与责任认定;肇事后逃逸的情形下可否成立自首等问题都值得理论界思考,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0.
论自首的两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应作为构成自首的一个条件,规定入自首的概念中。二、关于“特殊自首”的认定,司法解释与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相悖,“特殊自首”应包括交代同种数罪。  相似文献   

11.
单位犯罪存在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单位犯罪自首的主体包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其他主管人员以及经单位授权委托投案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位犯罪后,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单位和本人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单位自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单位和本人的犯罪事实的,单位是否成立自首不能一概而论。单位犯罪自首是否成立,应根据犯罪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其他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罪后的不同表现分别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12.
对醉酒驾车与飙车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必须根据行为人主客观情况的不同,分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对以间接故意实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醉酒驾车、飙车被告人,由于其并不追求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主观恶性相对不是很深,一般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符合自首的两个法定条件,应认定为自首;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属于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应结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从轻以及从轻的幅度。  相似文献   

13.
单位自首包括一般自首、准自首和特别自首。不同类型的单位自首,其成立条件也不同。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单位意志的认定、单位自首与个人自首的区别,以及单位自首的处罚。  相似文献   

14.
一、关于自首的构成条件行为人的行为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构成自首 ,这是实践中认定自首所必须考虑的因素。因此 ,无论是司法解释还是司法实践均对自首构成的客观条件作了较为祥细的规定或探讨。但笔者认为 ,在认定自首时除应考虑其构成的客观条件外 ,还应当充分考虑其构成的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一)自首构成的主体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自首 ,应当是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前提的。因此 ,构成自首的行为人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并犯罪的人。如果一名12岁的未成年人杀人后主动到司法机…  相似文献   

15.
一、“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应作为构成自首的一个条件,规定入自首的概念中。二、关于“特殊自首”的认定,司法解释与刑法第67条第12款的规定相悖,“特殊自首”应包括交代同种数罪。  相似文献   

16.
由于自首效力范围难确定以及内部人员代表单位自首未予认定情况的存在 ,使单位自首处罚问题复杂化 ,应针对不同情况 ,确定单位自首的处罚。  相似文献   

17.
新刑法确立了单位犯罪的主体地位,对于单位犯罪理论中的自首认定和处罚问题并没有具体涉及,单位犯罪后自首认定理论界尚存分歧,这就给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带来困难,需要对单位犯罪中的自首情形进行研究,本文在此基础上明确单位犯罪自首与单位自首的理论区别,探讨单位自首后的处罚问题。  相似文献   

18.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自首、交通肇事罪,其核心点是对于交通肇事罪中没有逃逸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罪行的,能否认定为自首,目前对此行为的认定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即认定为法定告知义务和认定有自首情节两种观点。对认定为有自首情节的观点进行理论论证和要件分析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9.
论部分自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部分自首是对应于全盘自首或全部自首而提出的自首概念。部分自首的存在有着逻辑的合理性与理论的现实性,对其的认定应当区分为审判宣告前的部分自首与审判宣告后的部分自首。  相似文献   

20.
在查处职务犯罪中,自首对于鼓励犯罪人主动归案、争取宽大处理、降低司法成本、提高破案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对自首制度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对"两规"期间自首、准自首的认定,如实坦白的司法处理,赃款赃物追缴对自首认定的影响以及单位自首的认定问题等进行探讨,有利于推动相关研究的深入及对查处职务犯罪的实际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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