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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美丽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88-90
在司法实践中,嫖宿幼女罪单独成罪引发的问题日益明显。文章通过对比分析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在犯罪构成方面的异同,深入论证嫖宿幼女罪在平等适用法律、罪刑法定、立法协调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刑事立法的角度进一步探究规制嫖宿幼女行为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
从习水案探析嫖宿幼女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娥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1):106-109
习水嫖宿幼女案引发了公众和学界对嫖宿幼女罪的质疑,认为该罪是对卖淫幼女的立法歧视,应予取消。从立法来看,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奸淫幼女)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是为了保护特别场所的幼女和打击、消除儿童色情业,本罪的设置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3.
王英霞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4,(2):86-89
在关于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的罪名中,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型强奸罪之间关系复杂。理论界有关于嫖宿幼女罪存废论的争论,审判实践中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型强奸罪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操作困难。本文试图在现行立法模式下,通过论证两罪间的法条竞合的关系,进而提出对于一般嫖宿行为以嫖宿幼女罪定罪量刑,对发生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情形时则以强奸罪定罪量刑的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4.
与世界主要国家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相比,我国对于嫖宿幼女罪的刑罚处罚是较重的。主张嫖宿幼女罪否定了幼女性"自愿"的无效性的观点是错误的,嫖宿幼女罪没有把受害幼女称为卖淫女,不存在对幼女的道德歧视和二次伤害问题。嫖宿幼女罪体现了我国刑法对幼女性权利的格外保护,废除嫖宿幼女罪会放纵性侵幼女犯罪。 相似文献
5.
与世界主要国家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相比,嫖宿幼女罪的刑罚不轻。嫖宿幼女罪没有否定幼女性“自愿”的无效性,没有把幼女称为卖淫女,不存在道德歧视和二次伤害问题。嫖宿幼女罪体现了我国刑法对幼女性权利的格外保护,废除嫖宿幼女罪的根据不成立。 相似文献
6.
梅锦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1):54-58
嫖宿幼女罪是从强奸罪中分离出来的一个新罪名,两者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当行为人嫖宿幼女具有一般情节时,应适用嫖宿幼女罪。当嫖宿行为具有符合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时,虽然强奸罪的最高法定刑比嫖宿幼女罪为重,但综合考量强奸罪的法定刑排列顺序、嫖宿人的主观意图、幼女的过错等方面,以强奸罪论处的刑罚并不意味着比嫖宿幼女罪为重,因嫖宿幼女罪的特殊规定性,以嫖宿幼女罪论处更为合理。行为人以嫖宿的方式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明知该幼女是被强迫卖淫的,只要自己未实施该强迫行为,都应以嫖宿幼女罪论处,同时也不构成强迫卖淫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7.
谭明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2,(5)
嫖宿幼女罪就其性质来看,实为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情形,其侵害的法益主要还是包括性自由权在内的幼女身心健康.由于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其法定刑的设置也不符刑罚目的,更有违平等保护的刑法价值观,因而刑法应当废除嫖宿幼女罪,将嫖宿幼女行为回归到强奸罪中去. 相似文献
8.
长久以来,嫖宿幼女罪的存废在学界一直存在激烈争论。"废除论"认为,嫖宿幼女罪不符合刑法基本原则,造成刑罚体系的混乱,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理应并入强奸罪中。我们认为,对嫖宿幼女罪应该客观全面评价,从犯罪客体、惩罚目的等方面进行考量,此罪是有存在合理性的。在解决社会认知偏差的矛盾上,我们提议对嫖宿幼女罪作一些修正和解释,使刑法价值和公众心目中的正义理念相契合。 相似文献
9.
随着习水8·15案件的发生。对“嫖宿幼女罪”罪名存废的争议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从维护幼女合法权益的视角.应将保护幼女身心健康作为选择嫖宿幼女罪存废的最高价值目标,并基于此价值导向废止嫖宿幼女罪的罪名,而统一归入《刑法》第236条所规定的强奸罪。 相似文献
10.
谭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24(6):32-39
嫖宿幼女罪就其性质来看,实为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情形,其侵害的法益主要还是包括性自由权在内的幼女的身心健康.刑法规定嫖宿幼女罪,等于从刑法方面将幼女分为卖淫幼女和非卖淫幼女,这有违平等保护的刑法价值观,而且其法定刑的设置,也不符刑罚目的,所以,应当废除嫖宿幼女罪,将嫖宿幼女行为回归到强奸罪中去. 相似文献
11.
卢林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1):151-155
我国刑法理论对“单位犯罪主体”、“刑事责任主体”等问题缺乏相应的理论研讨,这也导致了司法实践中适用的诸多问题。有鉴于此,笔者提出“一个犯罪主体、两个刑事责任主体”的大胆观点,并建议批判地吸收美国公司犯罪中的“上级责任原则”,以增强对我国立法尤其是司法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胡江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34-39
毒品犯罪刑事政策是一个国家特定历史时期总的刑事政策在毒品犯罪领域的具体体现,它着眼于毒品犯罪的基本态势,以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为目标,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等活动和措施反映国家对毒品犯罪的基本态度。毒品犯罪刑事政策有五大价值基础,即秩序、法治、效益、人道、科学,它们对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设定、执行、调整均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3.
在打击职务犯罪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现行的职务犯罪立法存在着贪污罪构成标准过高、渎职罪成立条件过严、贿赂罪法网设置过松及死刑作用夸大、资格刑功能错位、罚金刑地位缺失等宽严失调的现象,故必须从立法降低贪污罪的构成标准、放宽渎职罪的成立条件、严密贿赂罪的法网设置及废止死刑、改造资格刑、增设罚金刑等。 相似文献
14.
李建华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9(2):17-21,70
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即经济刑法立法应该规制的对象,表明经济刑法立法应把什么性质的行为规定为经济犯罪行为而纳入其调整领域之内,不应把什么性质的行为规定为经济犯罪行为而排除于其调整领域之外.它是经济刑法立法的立足点,是经济刑法立法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其实质是从立法上解决罪与非罪的问题,并对经济刑法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中止犯若干问题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袁彬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6(6):10-15
由于各种原因,各国中止犯在立法方式、法律性质、成立要件及刑事责任方面差异甚大。我国有必要参照国外中止犯的相关立法与理论,采取中止犯与未遂犯混合规定方式并将预备中止犯非犯罪化,增设准中止犯,在采取必减免制的同时增加中止犯与既遂犯的转化性规定。 相似文献
16.
赵赤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2):109-113
犯罪未遂是刑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实际上制订于 1979年。从比较刑法角度看 ,该规定在基本立场之贯彻、法益原理之要求等方面存在缺失。本文在考察国外有关犯罪未遂的理论与立法例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犯罪未遂进行完善的具体方向和模式。 相似文献
17.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现行《刑法》第396条规定的罪名。该罪设立的目的在于保护国有资产,防止其流失。探讨该罪的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是否单位犯罪等问题,便于解决该罪的司法适用以及在立法上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8.
吴洪林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5):99-100,123
承认法人犯罪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 ,但是各国关于法人犯罪范围的规定并不一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的范围 ,然而由于单位犯罪的立法过度超前于理论的发展 ,致使确定的单位犯罪的范围缺乏相应的理论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其不合理性也日益突出。单位犯罪的范围应当符合单位的性质并且应为“习惯”或社会一般人的通常观念所认可 相似文献
19.
闫永黎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76-81
经济犯罪是犯罪领域中的一种特殊历史现象,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经济犯罪已成为刑事立法的重心。在法制发达的国家,把经济犯罪作为一种轻罪,并在刑事诉讼中设置了特别程序和措施。我国治理经济犯罪起步较晚,无论在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上均有缺陷。借鉴域外治理经济犯罪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在实体法上丰富我国的刑罚手段,在程序法上设置特殊... 相似文献
20.
中外刑法上的背信犯罪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飞艳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1(4):30-33
背信犯罪原是德日刑法中的一个概念。在我国的新刑法中 ,虽然没有设立普通背信罪 ,但却有特别的背信犯罪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 ,我国现行刑法对背信犯罪的规定是采用一种列举的方式。这样一种方式虽然有其弊端 ,但却有利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彻底贯彻。不过 ,对于大量的发生在私营组织内部的相应背信行为 ,我国刑法由于没有相应的规定而显得无能为力 ,我们可以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列举的方式在刑法上增加一些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