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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是经过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监督法》的出台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必将有力地促进全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促进边疆民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完善和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意识,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相似文献   

2.
陈家庆 《海南人大》2007,(10):39-40
盼望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出台了,这是一部加强和规范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法律。笔者经过认真的学习和研究认识到,要实施好监督法,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相似文献   

3.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已经颁布,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治经济改革的一个必然逻辑结果,意义重大。正如很多人大代表所言,监督法的政治性很强。的确,监督法事涉国家宪政体制,其政治内涵深刻而且丰富。首先,监督法是人民当家作主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它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机制。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委会监督并不是人大监督,只是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在现代政治中,人民…  相似文献   

4.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出台,人民检察院的专业法律监督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在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中,对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大诉讼活动的审判监督又是重中之重。文章主要从现阶段三大诉讼的检察监督过程存在的问题着眼,以寻求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5.
顺祥  云峰 《海南人大》2009,(10):F0002-F0002
根据《海南省“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方案》要求,9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二楼常委会会议厅举办法制讲座,邀请省普法讲师团成员、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专题辅导报告。他从监督法的时代背景、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四个基本问题阐述了社会转型视野中的人大监督和监督法。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是一部备受各方关注的政治性很强的法律。本文简要介绍了监督法的制定过程,分析了制定过程的特点与出台时间长的原因;介绍了监督法的指导思想,并以此阐明了对争论问题的立法处理;分析了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监督制度的若干创新。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除了人大监督,还有党委的纪律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监督法》出台后,人大监督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但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笔者以为,还需善用巧劲,借力出击,充分发挥其他监督的支持、配合作用,切实做到三结合。一要加强人大监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  相似文献   

8.
《青海人大》2007,(1):17-18
按:2006年11月13日,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意见》。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监督法》,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和吴邦国同志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监督法》的各项规定上来,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9.
王春桂 《海南人大》2007,(12):30-30
《监督法》实施以来,琼海市政府办高度重视,深入组织学习《监督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主动拧紧人大与政府工作的链条,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动力,依法规范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10.
本刊讯(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06年8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该法在我省全面、正确地实施,促进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行使监督职权、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增强监督工作实效,9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了《关于做好〈监督法〉实施准备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好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对学习贯彻监督法进行专门…  相似文献   

11.
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中止行为类型的划分,而且还间接影响到不同类型中止犯的认定标准。在德国,关于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存在行为计划说、个别行为说以及全部行为说等学说。在日本,则存在主观说、修正的主观说、客观说、遮断说以及折衷说等不同见解。其中,全部行为说和折衷说较为可取。在我国,对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的判断也应采折衷说,即应与是否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内容联系起来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12.
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从整体上说就是党的先进性,因此永葆党的先进性,对强化军魂意识具有着根本性价值,包括认同价值和促进价值;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从个体上说就是党员的先进性,因此永葆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对强化军魂意识具有着主体性价值,包括中介价值、示范价值和保证价值;党的先进性和党员先进性是高度统一的,因此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是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性的现实基础,对我们强化军魂意识有着重要的发展性价值,包括基础价值和着力价值等。  相似文献   

13.
党的先进性源于党的阶级性,但先进性并不等于阶级性。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中,体现着时代特征。党的先进性需要通过制定正确政治路线和具体纲领来体现。党的组织路线服从、服务于政治路线。不同历史时期党员的标准、党员的成分体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纲领决定了必须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必须将思想建设置于党的建设首位,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吸收新社会阶层中优秀分子入党问题。  相似文献   

14.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著作权归属是委托创作合同的重要条款。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关系到委托人著作权的取得、受托人义务的履行以及双方利益的平衡。在债权形式主义的背景下,委托人通过委托创作合同取得著作权属于继受取得。由于作品的无形性和著作权登记制度的缺失,受托人移转著作权依赖法律推定。著作权从创作完成之日开始移转,委托创作合同的书面形式往往成为著作权移转的公示手段。但是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与受托人移转著作权的义务构成对价,并对法律推定的著作权的移转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5.
婚生否认之诉是人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大陆社会伦理观念较为相近的台湾地区,其民法亲属编经过十余次修正,其亲属法日益与世界亲属法的潮流相融合。反观我国亲属法和民事诉讼法,仅就婚生否认之诉中适格原告问题仍无法达成一致。而适格原告是成功构建婚生否认之诉的前提。借鉴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等成功立法经验和结合我国现状,论证我国婚生否认之诉的诉讼主体不仅限于夫、妻及子女,还应有条件的包括第三人。  相似文献   

16.
为了保证地方立法机关在地方立法中更科学合理地设定法律责任 ,立法者在拟定法律责任条款时 ,首先要体现地方立法的目的 ,同时 ,其内容的设定 ,还要体现出科学精神 ,具有可操作性 ,考虑该法在施行中的要求。但从我国现行地方立法法律责任条款来看 ,仍存在法律责任条款不协调、缺乏衔接 ,法律责任条款过于原则 ,法律责任条款有明显空白漏洞等方面的问题 ,直接影响了地方立法的有效实施。针对地方立法法律责任条款存在的问题 ,应采取加强法律责任条款的衔接和协调、加强法律责任条款的量化、避免法律责任条款的空白漏洞等措施 ,完善地方立法法律责任的设定  相似文献   

17.
试论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民法物权内容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民法相衔接的<物权法>的制订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广大学者对此各抒已见,而其中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也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从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现状出发,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提出完善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各类办公机构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的重要意义和怎样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提高时间运用和工作效率作了系统、深刻的论述。  相似文献   

19.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永葆党的纯洁性意义重大。本文主要从党的十八大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分析新形势腐败的新动向,总结腐败的原因,推动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思考,永葆党的纯洁性。  相似文献   

20.
公司分立无效之诉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分立涉及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我国应参酌国外立法例设立公司分立无效制度。公司分立无效一般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主张 ,法院在审理公司分立无效之诉时 ,应尽可能保持分立后法律关系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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