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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 毫秒
1.
2005年《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涉及到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效力问题。但是,变更登记是不应当成为股权转让生效的必要条件的。因为股权在本质上并不是因登记而形成的,所以变更登记不具有作为股权转让必要条件的基础;股权的私权属性、公司经营秩序的稳定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变更登记不应当成为股权转让的必要条件;股权转让的登记与否,对保护债权人(第三人)利益并无直接关联。另外,该条的规定还存在逻辑混乱的立法技术性问题。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不仅形式上体系庞杂、层次多元,且其立法本位存在一定偏差。以当前外资撤离潮为背景,以2010年出台并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中关于股权撤销权的规定为视角,也涉及未及审批的股权转让合同的讨论,探讨撤销权制度在司法解释乃至外商投资法中规定欠缺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最后提出不设定股权撤销权背后所蕴含的相关外商投资立法建议,以期对新形势下利用外资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3.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关于情势变更规则的规定,突出了其非不可抗力性的特点。文章通过对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概念及其规则的比较,以及对该司法解释条文的解读,认为因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履行艰难的情形,应当适用情势变更规则。  相似文献   

4.
近几年来,政府有关部门为指导、监督外资企业顺利改制、上市,陆续出台了一些法规,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外资改制上市工作,但其中多为各个部委以“条例”、“实施细则”、“办法”、“规定”等名称出现的行政性法规,政出多门,缺乏系统性,个别之处甚至有前后矛盾现象。这必然对外资企业改制上市造成一定难度。外资企业如何改制,达到其预期目的,避免盲目性,我认为在设计改制方案时,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虑和把握:一、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股权的设计。根据《公司法》及《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5.
股权转让是股东实现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法律也对股权的转让及其变更和解除作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转让国有股权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进行,还必须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国有股权的挂牌转让中要注意转让的审批权限、股权评估、交易主体资料的提供以及意向受让方的确认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6.
《合伙企业法》的定位与法律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伙从契约到组织体的观念和规则变更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商事交易和由此产生的商事规则的发展.由于缺乏无限公司的立法传统和理念基础,在我国现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坚持将合伙企业定位为一种与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相并列的企业组织形式,形成《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并行的商主体制度.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坚持了这一原则,应当在将来的《民法典》的统领下,与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税法、律师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部门充分协调、互相配合,形成一个完整和谐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7.
目前,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有权变更为公司法人,甚至准许反向转变。但我国《合伙企业法》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变更为公司法人的规定仍是一片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限合伙企业变更为公司法人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亟待法律的完善。变更企业组织形式应当规定严格的程序等加大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力度。如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公示义务,建立替代性赔偿资源等制度,赋予债权人请求提前清偿、提供足额担保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合同变更禁止推定,是指当事人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须以明示或者默示的但不含糊的方式为之,当事人未以这两种方式表达合同变更意愿的,禁止根据某种事实推定当事人存在变更合同主观意愿的规则。我国《合同法》第78条和《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33条规定了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推定为未变更的规则,是禁止推定规则的内容之一,但还应当对合同变更禁止推定规则从正面加以肯定。合同变更禁止推定规则包括四层基本含义:一是合同变更须以明示的方式进行约定;二是合同变更虽然未明示、默示但不含糊的更新意图属于默示的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三是任何推定合同变更主观意图的做法都是违反法律的;四是合同变更不得推定规则对主体的拘束效力。  相似文献   

9.
20 0 0年 10月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 ,并同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从这次条文修改可以看出 ,我国的外商投资法律正在朝着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方向转变 ,以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但我们也看到 ,我国的外商投资法律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投资规范仍有差距。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外资企业中工会的法律地位。那么,在外资企业中工会究竟具有哪些职能,其权力如何?本文将予以探讨。 外资企业是一个不同于内资企业的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由于其管理主体、组织方式、职工来源等都有别于内资企业,因而其建立的工会组织也和内资企业的工会组织有所区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一章对工会的规定,在外资企业中工会承担下列职能:  相似文献   

1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规定,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和《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对此作了具体规定。1993年12月29日通过的《公司法》的第二章专门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本文主要讨论两者有关规定的差异和适用原则。 一 外资法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资本、股权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是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外资企  相似文献   

12.
公司章程是反映全体股东共同意思表示的基本法律文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可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作出限制或排除性规定以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这种限制或排除,包括对股权中的共益权、对继承人或者对股权分割的限制或排除。对于限制或排除继承人的自益权,一般应当认定为无效;对于股权分割的限制或排除可能会导致股东人数超过法定最高限额或者股东共有股权,对此,我国立法没有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可适当借鉴域外立法。  相似文献   

13.
结合对我国口供补强规则执行情况的分析,应当对我国的补强证据规则进行重新表述。在我国 现行法律规则的基础上,规定我国口供补强规则的一般及其例外。建议修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相似文献   

14.
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方面规定了公司章程,从而排除公司法适用的条款,充分体现了章程自治原则。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应当遵循公司章程意思自治有限原则、股东意思自治补充原则和股东平等原则、股东权益保护原则。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对象条款、对于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行使条款,对于股权转让价格规定。对于强制股权转让规定的效力应进行适当认定,对于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自行办理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应当从严认定,公司章程限制转让条款的制定方式对其效力具有重要影响。对于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应当激励股东在公司内部通过协商解决,尊重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方面的意思自治,防止大股东滥用资本控制地位,以及促进公司僵局合理解决等方面进行法律适用,促进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5.
出资制度是公司法的一个核心制度,虚假或抽逃出资表现在各种各样的股东行为中,应当结合行为标准与主观标准来综合认定,这样股东出资形态的认定才是完整的、准确的.对虚假和抽逃出资的规范应当在均衡考量的基础上,补充股权处置的规则,完善诉讼时效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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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逐步深入,外商投资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其数量越来越多,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构成中的重要部分。党的“十五大”又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就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良好的机遇和更加广阔的天地。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到目前为止,青岛市有外商投资企业2100家,比1995年增加了1073家,年均增加358家。在外资企业异军突起的同时,也涌现出一支人数众多的外商投资企业职工队伍。目前,我…  相似文献   

17.
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各国合同法皆采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作为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民法公平原则与等价有偿原则的必然要求.但基于违约行为的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损害赔偿做出合理的限制.各国民法亦皆规定了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在我国合同法或司法实践明确规定,采用的合理预见规则、减损规则、过失相抵规则、损益相抵等规则之外,兼参考了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相关规定;并提出了损害的远隔性规则、衡平规则等规则.  相似文献   

18.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首次规定了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 ,这一规定是实现程序正义和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但是完整的程序选择权应当包括程序变更权 ,基于此 ,应当在即将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程序变更权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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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产物。近些年来,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矛盾和劳动纠纷日益突出,引起社会关注,这些企业劳动者利益的保障成为人们谈论的问题.为此.我们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维护职能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一、基本情况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对50个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维护职能进行了一次调查,从总的情况看,许多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在履行维护职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当一部分外资企业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力度和效果,与企业职工的愿望和要求有相当差距:近80%的职工对工会维护职能的履行感到不满;只有20%的职工认为工会能够或有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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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执行与股权的转让紧密相连.具有较强人合性质的公司,其股权的可转让性较弱;相反,公司的资合性质越强,则其股权的可转让性越强.在我国,股权的强制执行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学界对有限公司股权能否强制执行看法不一,但股权强制执行具有相当的法理依据,在法律上也渐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股份公司的股权强制执行,要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有限公司的股权强制执行,如何保证原股东对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是其中的难点.在实践中,股权强制执行的操作应当规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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