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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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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自首、交通肇事罪,其核心点是对于交通肇事罪中没有逃逸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罪行的,能否认定为自首,目前对此行为的认定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即认定为法定告知义务和认定有自首情节两种观点。对认定为有自首情节的观点进行理论论证和要件分析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2.
文章通过分析交通肇事罪中自首的认定在刑法学界的不同观点、自首的理论及法律依据,从而推导出交通肇事罪中自首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希望对处理交通肇事自首问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修订后的《刑法》实施以来,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公布后,刑法界的学者们对自首认定中的一些问题上产生了许多争议。结合《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从余罪、单位犯罪、自诉案件、共同犯罪等方面对自首的司法认定进行分析、探讨,并据此提出一些观点和看法。  相似文献   

4.
根据《刑法》总则第101条,除非有单行《刑法》的特别规定,否则自首制度应该适用于《刑法》分则规定的所有罪名及其所有量刑幅度内(刑种和刑度)。交通肇事罪共有三档法定刑,其第一档法定刑内不存在自首的观点是不可取的,不能用行政法中的相关规定来排斥当事人的刑事权利。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义务同时符合自首条件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相似文献   

5.
新刑法确立了单位犯罪的主体地位,对于单位犯罪理论中的自首认定和处罚问题并没有具体涉及,单位犯罪后自首认定理论界尚存分歧,这就给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带来困难,需要对单位犯罪中的自首情形进行研究,本文在此基础上明确单位犯罪自首与单位自首的理论区别,探讨单位自首后的处罚问题。  相似文献   

6.
单位自首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理论界对单位自首的成立与否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本文拟在单位自首得以成立之基础上就单位自首认定中的两个难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我国境外追逃实践中存在诸多自首情形(以下简称"限期自首"),此类自首的认定与《刑法》规定的自首制度(以下简称"法定自首")存在一定冲突,所以,不能机械地套用后者的成立条件、量刑规则去解决前者的适用问题。对此,首先需要重新探讨限期自首制度的实质根据,在此基础上,然后着眼于自首的成立条件,分别研究如何认定其投案自动性、投案接受主体和投案时间,最后从劝返承诺及其对量刑的影响方面,分析这类自首情节的量刑规范化路径。  相似文献   

8.
自首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量刑制度,由于犯罪的情形复杂多样,自首的形式同样复杂,自首的认定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同时,自首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涉及到对自首犯如何裁量刑罚的问题。因此,正确地适用自首制度,认定自首情节在整个量刑情节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认定自首和立功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由于案件情况各异,判断自首和立功的成立条件时须结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结合具体案例,针对形迹可疑的认定、辩解与翻供的界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认定、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认定等争议较大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刑法中有关自首制度的规定存在不足。对自首的时间限定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对于“准自首”的认定应本着立法精神,不宜做出不应有的限制性规定;翻供行为不影响自首成立。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自首的构成条件行为人的行为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构成自首 ,这是实践中认定自首所必须考虑的因素。因此 ,无论是司法解释还是司法实践均对自首构成的客观条件作了较为祥细的规定或探讨。但笔者认为 ,在认定自首时除应考虑其构成的客观条件外 ,还应当充分考虑其构成的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一)自首构成的主体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自首 ,应当是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前提的。因此 ,构成自首的行为人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并犯罪的人。如果一名12岁的未成年人杀人后主动到司法机…  相似文献   

12.
坦白是我国刑事政策中重要内容之一,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表现。《刑法修正案(八)》更是第一次将"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法律化,将其明确体现在刑法中。进而,凭借《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也首次完整的在总则中确立了"自首和坦白从宽"的刑事立法。笔者拟结合自首的基本原理及其司法解释对坦白予以分析,认为在认定坦白的过程中,应当从坦白的本质出发,即:犯罪分子自身的认罪和悔罪,以及为司法机关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对行为是否构成坦白进行考察。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适用坦白可能出现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3.
非合作博弈是指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达成一个有约束力的协议的博弈。在非合作博葬中,参与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优先考虑的是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国目前的刑法及刑事政策在单独犯罪和共同犯罪的特别自首方面没有作区别对待,然而共同犯罪毕竟不同于单独犯罪。因为单独犯罪中犯罪人只有一人,而共同犯罪中犯罪人有两人以上,这样被动归案的犯罪人便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选择使自己的利益最优化的行为。对我国目前的形势政策以及共同犯罪特别自首制度加以改进,可以增加被动归案的共同犯罪的犯罪人做出特别自首行为以求从轻发落的内心确信性。  相似文献   

14.
刑法第133条规定的逻辑结构决定了如若将交通肇事者肇事后报警并保护事故现场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将违反刑法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对与交通肇事罪同质的其他过失犯罪的法定刑配置对比,可得出交通肇事罪的基本法定刑适用情形中包含了肇事者报警并保护事故现场的内容之结论;其他法律、法规为肇事者设定自首义务有其内在合理性,并不违背刑法之精神;肇事者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成立本罪之自首。  相似文献   

15.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逃逸"不同于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未履行该行政法义务未必都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是被告人的权利,自首的认定应严格按照刑法要求,不能以其他法律法规的义务性规定为由而不予适用,交通肇事后报警并保护事故现场并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自首是可选的从宽量刑情节,并非必须适用。自首的认定与自首的量刑不能混同。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现行刑法是这样对自首进行描述的:“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自愿的接受追诉和制裁,是自首。”从刑法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刑事政策制度对自首制度的肯定。自首制度的存在对于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量刑的轻重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有序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还有利于实现刑罚目的的功能。但是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社会中会出现各种问题,纷繁复杂,因此如果能正确并且客观的认定自首,就要对自首的构成要件、我国自首的几种情况,准自首,以及自首和坦白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合理的运用自首制度,做到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17.
坦白是中国刑事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表现。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背景,结合自首的基本原理及其司法解释对坦白予以分析。在认定坦白的过程中,应当从坦白的本质出发,对犯罪分子自身的认罪和悔罪以及为司法机关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在对行为是否构成坦白进行综合考察的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适用坦白可能出现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8.
现行《刑法》对于犯罪自首的规定过于原则性,自首认定上的困境延伸到了职务犯罪自首的认定中。职务犯罪自首认定的困境首先来源于"自动投案"认定的标准存在"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指向的事实"三者之间的矛盾,其次是对余罪自首中的"同种罪行"进行了不必要的扩张。"线索指向的事实"如能锁定犯罪嫌疑人,则其无成立自首的可能,而对"同种罪行"应理解为罪数上的连续犯,因此罪犯的犯行即使触犯同一罪名,如有同种数罪的可能,应认为仍有成立自首之可能。  相似文献   

19.
司法解释应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两高”共同制定的《意见》,在权力来源、法律依据、制定程序依据方面存有缺陷和不足,变相越权取代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意见》使用“犯罪分子”的称谓,背离了无罪推定的刑法原则和人权保护的宪法原则。《意见》对自动投案认定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和刑法适用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引起了对职务犯罪与其他类型犯罪在自首条件认定标准上的不平等,导致了自首这一量刑情节方面的认定标准差距。  相似文献   

20.
试论两种特殊情况的自首认定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法正式设立了余罪自首制度,余罪自首与典型的普通自首相比是一种特殊型的自首。其本质特征在于“如实供述本人的其他罪行”。犯罪嫌疑人虽经司法机关传唤,但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直接投案的,应属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自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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