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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盗窃数额是对盗窃行为定罪量刑的主要条件和依据.现行刑法对盗窃数额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相关的司法解释与刑法的基本原则不相兼容甚至相悖,有必要通过立法制订一套统一适用的针对盗窃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  相似文献   

2.
盗窃注重数额认定是对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解释,会导致部分情节恶劣的盗窃未遂行为无法处罚。参照国外立法及其社会危害性,应取消对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数额限制。  相似文献   

3.
盗窃未遂一直是我国刑法理论和实务中的难题。盗窃着手的认定应当以是否对财物产生紧迫性危险为标准,区分不同盗窃类型具体判断。盗窃未遂的处罚范围不应限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情形,而应该区分不同情形,区别处理。应当根据行为人意图盗窃的数额确定盗窃未遂的数额。盗窃未遂的处罚应根据总则规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4.
盗窃数额的具体认定马培贵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盗窃数额的多少是衡量盗窃罪危害性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关系到定罪量刑的关键问题之一。因此,准确地认定盗窃财产的数额,直接影响着区分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对犯罪分子的量刑,更是起着决定作用。为了在认定盗窃...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了盗窃罪的罪状和法定刑,1998年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显然已不合时宜,新的盗窃罪司法解释于2013年4月4日出台并生效实施。新司法解释坚守刑事法治的正义立场,持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了一般盗窃行为的定罪量刑数额,降低了盗窃医院病人财物等八种情形的入罪数额,界定了特殊盗窃行为的成立条件,盗窃行为样态界定清晰,定罪量刑实务操作便捷,热点争议问题积极回应。不过,新规对盗窃数额的调整也可能危及公众对法安定性的信赖,对重要术语的释义还显抽象,对盗窃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问题未与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相衔接。  相似文献   

6.
"天价手机盗窃案"引发了本文中探讨的关键问题:数额与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关系。数额应当被认识吗?当行为人主观上对数额的认识与客观上的数额发生不一致时,刑法当何去何从?为了解决实践中主客观不一致引发的矛盾,笔者试图引入德日刑法体系中的客观处罚条件,使盗窃行为的成立并不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对具体盗窃数额的认识,从而确定盗窃罪中的数额应当由财物本身的客观价值所决定。  相似文献   

7.
盗窃罪属于常见高发性犯罪,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犯罪形态的变化,在司法认定和处理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盗窃罪所涉及的对象,尤其是与盗窃对象相关的数额问题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难点;对于"多次盗窃"应以盗窃财物数额之和达到"数额较大"为构成犯罪必要。盗窃转化犯中的疑难问题、单位盗窃等问题也有必要从新的视角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多次盗窃“若干问题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认定盗窃罪有两种标准 ,一是数额标准 ,二是次数标准。我国刑法已明确将“多次盗窃”列为盗窃犯罪的一种形式 ,但《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多次盗窃”的界定欠合理 ,实践中难以据此强化对盗窃公私财物行为的打击。  相似文献   

9.
本文认为,对未成年人14-16周岁期间实施的盗窃行为涉及数额不应计入16周岁以后盗窃行为构成的犯罪中,但可以作为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对未成年人盗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通用死刑。  相似文献   

10.
以盗窃罪司法适用中的几个疑难问题为研究对象 ,对作为盗窃对象的无形物的范围及其认定、盗窃数额中的几种特殊情形以及盗窃过程中损毁公私财物行为的定性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天价"葡萄案引发了数个值得思考的刑法问题,通过对这一案件的分析可以发现首先,盗窃行为的成立并不需要行为人对盗窃对象的价值有所认识;其次,在行为人无法认识盗窃对象的特殊价值时,以违法性认识取代社会危害性认识可以更好地解释对行为予以刑法处罚的根据;再次,"天价"并非无价,被盗葡萄的价值仍可以确定,但该数额不能包括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2.
对于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界分标准,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传统观点以秘密性和公然性作为区别盗窃罪和抢夺罪的关键,而有学者提出的平和窃取说则主张以行为是否暴力性作为区分之标准。以解释论为研究视角,通过对盗窃和抢夺两词进行文理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和比较解释,应当坚持传统观点,反对平和盗窃说,将秘密窃取作为盗窃罪的客观构成要件,盗窃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盗窃行为具有秘密性,抢夺行为具有公然性,对于行为人误认为未被财物所有人和保管人发现的情况,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  相似文献   

13.
通说一直以来秉承盗窃行为应以“秘密窃取”为客观表现,但观察现实生活不难发现,亦有不少盗窃行为客观上并非秘密窃取,而系公开窃取。持“秘密窃取”的通说不仅自身无法自圆其说,而且对于处理现实案件也存有问题.易导致处罚的漏洞,造成不公正现象;同时,依照通说也无法合理地认定盗窃罪以及盗窃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所以,我国刑法理论不如面对现实,坦率承认公然窃取。  相似文献   

14.
刑法学中的犯罪未遂和行为未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未遂在立法定量模式下,具有与定性模式下不同的特征,以盗窃罪为例,即具有行为未遂和行为既遂,但数额达不到较大者两种情形,数额的性质是盗窃罪既遂的条件.因此,对于数额巨大和特别巨大的行为既遂,应予处罚以及加重罪未遂处罚的原则.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该款规定并不妥当,因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可能触犯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或诈骗罪。故应予以删除。  相似文献   

16.
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属于司法实践中的难题。要就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展开判断主要包括犯罪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两环节。而在盗取财物后又故意毁坏财物的,应该认定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均成立。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典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完全按盗窃罪论处是不妥当的,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此行为可能按盗窃罪,或信用卡诈骗罪或诈骗罪处理,故建议删除该款规定。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实践中 ,一般将盗窃由他人占有之本人财物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理论界从两个不同角度对此进行解释 ,并引发了盗窃罪法益是所有权还是占有的争论 ,但两种理论解释均有其缺陷。实际上 ,理论和实践都应立足于我国刑法的本土资源。从我国刑事立法上看 ,盗窃罪的法益只能是财产所有权 ;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 ,此类行为不宜认定为盗窃罪。  相似文献   

19.
我国盗窃罪实行的"定性加定量"的罪名立法模式违背盗窃罪典型行为犯的认知和无罪推定原则,以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乃至盗窃方式(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作为能否进入刑罚调整的标准,实践中还可能把定罪提前到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中,也不符合裁判消极的特征,在现实中容易纵容"小恶",违背社会正义的要求,因此,应该明确刑罚权的界限,恢复盗窃罪行为犯之定位,采用单纯"定性"罪名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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