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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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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这就是我国《票据法》确立的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所谓利益偿还请求权是指票据债权因时效届满或手续欠缺而消灭时,持票人可以要求发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限度内予以返还的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2.
1996年 1月 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 31条规定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 ,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 ,证明其汇票的权利 ,从而提出了“票据背书的连续”这一票据法理论和实务中都极为重要的票据法问题。笔者试图就这一问题中所涉及的几个方面作些探讨 ,以便于我国《票据法》的顺利实施。一、票据背书连续的意义票据背书的连续是指在记名式票据的关系中 ,自票据受款人至最后的票据执票人之间所存在所有转让背书衔接而无间断。依我国《票据法》第 31条第 2款的规定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 ,转让…  相似文献   

3.
一、票据抗辩的一般原理 《票据法》第1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依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法上,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法定事由,称之为抗辩事由;提出抗辩,并依此而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权利,称为抗辩权。在票据关系的权利义务中,支付请求权、追索权等,是票据债权人的权利,票据抗辩权,则是  相似文献   

4.
论票据犯罪结果,数额及既未遂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票据犯罪结果 ,主要是指票据犯罪行为对票据法律关系的破坏所造成的社会财产损失。票据犯罪数额的认定 ,应以票据兑现数额为依据。虚假票据所记载的数额与真实有效票据所记载的数额具有本质上的不同。票据诈骗犯罪既遂未遂的界限 ,以行为人是否非法获得数额较大的票据经济利益。伪造变造票据犯罪的既遂未遂界限 ,主要把握是否完成了票据必须记载事项的填写行为。  相似文献   

5.
票据质押三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质押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票据质押合同不成立而非无效。即使当事人没有采纳书面形式,但是出质人将票据交付质权人占有的,质押合同之形式瑕疵得以补正,合同仍然成立。交付不再是票据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而是票据质权之生效要件。背书是票据质押的生效要件而非对抗要件,我国《物权法》第224条之规定与《票据法》第35条之规定并不冲突,只是二者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已。票据之现实交付、简易交付与指示交付可以设定质押,而占有改定则不能。  相似文献   

6.
票据变造是票据流通中纠纷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票据法》第14条对票据的变造作了比较初浅的规定,对于现实操作中的诸多问题难以解决。特别是在票据被变造后,票据的法律效力及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如何确定,责任如何承担存在司法操作上的争议,不利于纠纷的合法解决和当事人责利的确定。本文从界定票据变造的内涵出发,对该行为中当事人的权利及责任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通过,于1991年4月9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一次规定公示催告程序。民诉法第193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重新认识票据制度在我国有计划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作用,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在司法实践中急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试从票据的概念、法律特征、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票据的种类、票据的权利、票据行为和票据法律责任等问题作一浅述: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章规定公示催告程序制度,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对促进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人拟对公示催告程序的含义、法律特征、申请受理及其法律后果等法律问题作一浅述: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指第18章公示催告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9.
票据作为与公司、合同并列的市场三大经济支柱之一,其流通性是其生命力所在,而票据流通性的根本保障是票据无因性。无因性作为票据法的基本原则,早已被各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及法学理论所普遍承认。但随着我国票据法的颁布,该原则至今仍未在我国达成共识。本文在分析票据无因性基本范畴与我国立法规定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票据法坚持了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并对票据行为无因性被突破这一观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保护合法持票人是票据法的根本任务,同时也是各国票据法普遍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票据法通过对合法持票人的界定,赋予持票人票据上的双重请求权,限制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可能提出的抗辩,在持票人丧失票据后通过申请挂失,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恢复权利的行使,给予了持票人最强有力的保护。一合法持票人的界定所谓合法持票人,就是以合法的方式取得票据之人。如通过票据行为、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票据。一般意义上的合法持票人主要是指通过合法的票据行为占有票据之人。关于合法持票人应具备的条件,各国票据法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在…  相似文献   

11.
票据涂销制度是票据流通的重要方式之一,被日内瓦统一法系和英美法系票据法所采用。但我国《票据法》却未对票据涂销行为进行规定,实务中被涂销的票据一概作废而需要重新签发,这必然会对票据的流通性产生较大影响。我国应兼采日内瓦统一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票据涂销立法,并借鉴台湾的立法体例,在票据法的总则和具体票据行为中分别加以规范,从而逐步完善我国的票据涂销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根据我国现行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对票据债务进行保证,产生相应的票据责任。票据保证人与普通债权的保证人的责任与权利是否存在区别?当票据保证人所保证的债务无效时,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如何?这些都是关系到债权债务能否顺利实现的重要问题。文章从票据保证人责任的特性,票据保证人责任与民事保证人责任的比较,被保证债务无效的情形及对保证人责任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进一步明确在实践中根据被保证债务无效的具体情形,依法认定票据保证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13.
票据抗辩权     
票据抗辩是票据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连接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的纽带,起着平衡票据权利人与票据债务人两方利益,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票据抗辩权涉及包括票据行为的性质、票据伪造、票据变造、票据更改等知识点,是全面理解票据法的突破口。本文较为深入地探讨了票据抗辩的各方面内容,也详细地介绍了国际公约及其他国家关于票据抗辩的制度,进而分析我国《票据法》及相关法律文件对票据抗辩的规定,指出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足,并提出笔者个人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胡伟 《工会论坛》2007,13(2):145-146
票据代理是指代理人基于本人的授权,在票据上明示本人的名义、记明为本人代理的意思并签章的行为。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文义性、独立性、要式性等特征,票据代理在适用民法中关于代理的一般原则的同时,又有特殊的规定。本文试图从票据瑕疵入手,分析票据代理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欠缺情况下的责任效力。  相似文献   

15.
票据质押作为信用担保方式受担保法和票据法双重规范,担保法规范标据质押的原因关系,即质押合同,而我国票据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则票标据质押作为票据行为加以规范.但标据质押行为与一般票据行为有重大区别,其性质上应属于民耨事法律行为中的债权质押行为.因此对于票据质押行为不宜适用有关票据行为的规范.以记载"禁止背书"字样的票据进行质押时,质权人不能享有票据权利但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对我国有关票据质押方面的规范应结合上述原理加以修正.  相似文献   

16.
票据瑕疵是票据法中一个重要问题 ,票据瑕疵既包括违法行为 ,也包括合法行为。票据伪造和变造是票据瑕疵的主要的两种表现形态 ,都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伪造和变造的法律后果 ,不能按照民商法的原则去处理 ,因此 ,研究票据瑕疵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7.
票据是具有流通性的有价证券,易被他人伪造。当出现票据伪造时,票据当事人之间的风险责任与损失分担问题就变得较为复杂。由善意的付款人还是善意的持票人承担较为合理,两大票据法系规定不一。将两大票据法系票据伪造风险负担规则进行比较,对我国票据立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析,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更好地保障票据的流通与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8.
在立法用语中有一种很特殊的语言表达方式,即一个分句构成一个自然段的特殊复句。例如: ①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这种一个分句便构成了一个自然段的复句在一般复句中是极为罕见的,但是,在立法用语中它的使用却极为广泛,形成了有别亍其他复句的独有特点。本文拟从结构形式和表意作用两方面对其特点作一些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9.
师文学 《工会论坛》2006,12(6):103-105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即票据行为的抽象性,指票据行为成立后,即与其基础的原因关系相分离,原因关系不存在或无效,均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票据理论的基础,是现代票据法的灵魂。我国票据法没有否定票据行为的无因性,但法律条文表述易造成理论上和适用上的误解,应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20.
论票据权利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4条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向票据主债务人或其他付款义务人请求按票据上所记裁的金额付款的权利。这是票据上的第一次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权利人是持票人,其可能是收款人,也可能是最后的被背书人,还有可能为汇票,本票中付款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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