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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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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国1996年仲裁法实施至今已近十年,其中赋予法院对英国商事仲裁裁决的全面审查权的规定颇受争议.但这种制度设计考虑到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同时也符合维护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对英国法律制度的传承和发展以及仲裁法律服务的繁荣起到了重大作用.相比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失之简陋.应当借鉴英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完善我国仲裁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
英国仲裁法一直强调仲裁协议须以书面形式达成.顺应科技进步及商业实践的发展,英国仲裁法中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范围得到了大大的拓展,书面仲裁协议无须当事人签字的立法与实践契合了海事仲裁的特点,大大促进了英国海事仲裁业的繁荣和发展.目前我国仲裁法中有关仲裁协议形式的规定还过于简单和模糊,亟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对此,英国仲裁法无疑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3.
一、申请撤销仲裁制度(一 )立法目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当仲裁裁决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时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制度。仲裁作为灵活、便利、迅捷的纠纷解决机制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 ,即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争议得到确认 ,对当事人和法院均发生约束力和执行力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各国立法对此均予以确认 ,以保证仲裁的效力。我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任何程序…  相似文献   

4.
仲裁作为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以程序简便、结案迅捷、中立公正、当事人意思自治、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等特点,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承认和采用,在我国也同样表现出特有的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然而,若要保持仲裁的生命力经久不衰,也离不开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作为《仲裁法》,既要明确仲裁权行使的方式和范围,又要界定司法权介入仲裁程序的方式和权限。只有明确仲裁程序应由法院行使必要的强制性权力,才能使仲裁程序成为完整的程序;但是,如果过分强调和扩大祛院的司法监督权力,也将不利于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和仲裁制…  相似文献   

5.
本文对国际,国内关于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确认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进行了分析,并紧紧针对我国的立法,司法状况找出长处,发现不足,如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时的程序问题等等,建议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并通过法律规定出明确的程序来保护当事人的仲裁意愿,为此,作者建议修改我国《仲裁法》第20条,并提出建议性条款。  相似文献   

6.
论仲裁的司法监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与世界接轨”的大环境下,仲裁领域也大都认为应当注意我国仲裁制度与世界仲裁制度的衔接,其核心之一就是要弱化法院对仲裁的监督。而与此同时,我们却在实践中看到了这样一种现象:仲裁裁决并没有很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当事人只有通过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本文试图对我国现行的国内仲裁的监督机制进行分析,强调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7.
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立法者和学者开始思考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引入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依据我国现行《仲裁法》,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当事人主动就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的唯一方式,这一异议方式是严格法定的。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排除撤销异议权的行使,也不得在撤销方式之外合意引人其他的异议方式。这样的制度设计过于僵化,可能导致时间的拖延和资源的浪费。我国在仲裁法的改革过程中,应当借鉴他国立法,适当引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以完善我国现行仲裁裁决异议方式。  相似文献   

8.
在现代社会,解决纠纷的方式灵活多样。一桩贸易纠纷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商请第三人居中调解,还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交由法院审判。笔者拟就对外贸易纠纷的仲裁或诉讼中的有关法律问题作一浅探。 一、对外贸易仲裁及诉讼的管辖 在当事人作出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的决定后,还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到底该向哪个国家的哪个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亦即由哪个国家的哪个仲裁机构或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权? (一)仲裁管辖 众所周知,仲裁机构并非国家机构,更不是审判机关,因此,任何仲裁机构对任何纠纷都不享有法定的管辖权。从各国仲裁法看,都实行“协议仲裁”制,即对于某一纠纷,只有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所指定的仲裁机构才有权管辖;而且,该仲裁机构只能就协议所指定的事项进行仲裁,而不得对其他事项作出裁决。我国《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由当事人协议选定”,并明确“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也规定,提交仲裁须以“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为前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要以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为根据。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  相似文献   

9.
本文对国际、国内关于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有效性确认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进行了分析 ,并针对我国的立法、司法状况找出长处 ,发现不足 ,如仲裁委员会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存在问题 ,仲裁中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存在问题等等 ,建议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 ,并通过法律规定出明确的程序来保护当事人的仲裁意愿。为此 ,笔者建议修改我国《仲裁法》第2 0条 ,并提出建议性条款。  相似文献   

10.
本文在对我国仲裁司法监督的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状况介绍与评析的基础上,对仲裁司法监督制度改革和仲裁法修订提出三点展望:结束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司法监督的“分轨制”,实现并轨;对仲裁的司法监督应以程序监督为原则,以实体监督为例外;对仲裁司法监督范围的立法应改强行规则为任意规则,增强灵活性。  相似文献   

11.
我国仲裁法严格限定了仲裁协议的内容,其后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司法解释又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标准,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及其程序主体地位,也与国际上支持仲裁的立法趋势相适应。  相似文献   

12.
由于跨国多方当事人合同争议的增多,仲裁第三人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仲裁理论界的重视.适当引入仲裁第三人制度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对意思自治原则的有限限制,体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价值.参考有关国家关于仲裁第三人制度的立法规定,剖析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涉及的第三人,明晰了第三人在何种情形下可以加入仲裁之中.我国可以适当借鉴各国立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国实践需要的仲裁第三人制度,以推动仲裁立法与实践的发展,并逐步实现与国际的接轨,具体构想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三人参加仲裁的方式;第三人加入仲裁的时间;第三人的权利及其限制.  相似文献   

13.
仲裁监督主体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仲裁案件过程中,常常听到这样的提问:既然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组织,独立地仲裁案件,并且实行一裁终局,那么,如何保证仲裁裁决的公平合理性呢?如果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又应该寻找怎样的救济途径呢?答曰:仲裁法规定了比较完备的监督机制,会对仲裁中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不良现象给予有效监督。但是,对仲裁监督的范围问题,不少人还存在模糊的认识。有人认为仲裁监督应当是非常广泛的,应当设置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上级监督、检察监督和人大监督,当然还有内部监督、行业监督、法院监督。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甚至一些法…  相似文献   

14.
1994年颁布的《仲裁法》 ,确认了仲裁独立和一裁终局原则。为了实现司法监督 ,建立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此规定符合各国仲裁立法的惯例 ,但存在不足。建议适时修改完善 :首先 ,正确认识和理解国际上的趋势 ;其次 ,取消“双轨制”审查模式 ;再次 ,在涉外仲裁监督中应确认“公共秩序”标准 ;最后 ,取消“通知重新仲裁”的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5.
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是现代国家的通例,但在监督的力度上存在差异。英国和法国是商事仲裁领域中的大国,多元监督途径、适度监督的理念和内外统一的监督机制是它们的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基本特点。我国仲裁法以内外有别、实体监督为特点,这种监督制度存在不适应社会需要的成分。今后,我国在修法过程中应当汲取英、法等国仲裁司法监督机制中有益的经验。  相似文献   

16.
完善我国仲裁制度的若干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仲裁制度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的精神,同时,仲裁的顺畅进行客观上需要法院对仲裁进行适度的司法干预。我国《仲裁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意思自治的精神,但是相对于市场经济的要求而言,仍是欠缺的。同时法院对仲裁过浓的司法干预色彩也有悖于意思自治的精神。为促进我国仲裁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整合,有必要就我国《仲裁法》作部分修改和调整,完善并发展我国的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17.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础,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期待快速解决争议、降低诉讼成本的意思表示。但我国《仲裁法》自1995年颁布之时,就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有些方面已成为制约仲裁制度完善发展的法律障碍。《仲裁法》的修改应本着尊重当事人自治的原则,取消对仲裁协议内容僵化的要求,确立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尊重仲裁管辖。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颁行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进一步完善的标志,也是我国仲裁法律制度与国外仲裁法律制度接轨的重要里程碑,它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将产生更大的促进作用。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立法精神,笔者认为,我国仲裁法确定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即自愿仲裁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根据事实符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仲裁法》存在许多缺陷 :如对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规定未能很好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漠视了仲裁庭的权力 ;仲裁实践中法律授权混乱 ;未授予仲裁机构财产保全权、证据保全权、排除障碍权、善意行使的免责抗辩权 ;仲裁权实现的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对此 ,应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修改我国《仲裁法》 ,以使我国《仲裁法》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20.
21世纪中国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现代化与国际化的发展方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在阐述我国现行的仲裁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的仲裁立法与实践和加快我国仲裁立法与实践的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步伐,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作者认为,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相比,我国现行仲裁立法与实践仍然有一些尚待改进与完善的地方.为了使我国的仲裁事业融入国际仲裁市场,加快我国仲裁事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应当参照<示范法>的规定,对我国现行的仲裁法进行修订,以便使我国国际仲裁法律制度不断地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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