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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立功     
一立功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什么是立功,理论界看法并不一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①.所谓立功,通常是指犯罪分子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得到证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的;立功是指犯罪分子在劳动改造过程中作出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贡献①。②.所谓立功,是指犯罪分子在刑事诉讼中检举揭发本人罪行以外的其他罪行,或者提供侦破案件的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缉捕罪犯,或者有其他一定的对社会有益的行妒。③.所谓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2.
认定自首和立功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由于案件情况各异,判断自首和立功的成立条件时须结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结合具体案例,针对形迹可疑的认定、辩解与翻供的界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认定、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认定等争议较大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对自首有明文规定,但是共犯自首有其特殊性。研究共犯供述自己罪行的范围、共犯自首与揭发或者协助抓捕同案犯构成立功的区别问题,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此类疑难问题有着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常见的协助抓捕行为有当场指认、实际带捉、提供线索和按要求联络等,协助抓捕的对象是其他犯罪嫌疑人,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其他犯罪嫌疑人是否包括同案犯。犯罪分子因交代同案犯个人信息而使得司法机关得以成功抓捕同案犯时,是否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应考察个人信息是否在犯罪过程中使用,如果已使用就不应认定,反之则可以。而当犯罪分子交代非同案犯的个人信息时,只要这种个人信息不为司法机关所掌握就应认定为立功。  相似文献   

5.
在实践中,对于协助抓捕同案犯型立功的认定,不同法院之间的观点在很多时候并不一致;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公布的司法解释文件对此类立功成立范围的划定也有所不同,呈现逐步限缩协助抓捕同案犯型立功范围的趋势。认定协助抓捕同案犯型立功,要判断是否存在足以被实质地评价为“协助”的行为,被告人是否比坦白做得更多。至于是否带领侦查人员抓捕同案犯并不是关键。对于同案犯当场指认,或者非现场辨认的,都应该成立协助抓捕同案犯型立功。协助抓捕行为和同案犯最终被抓捕之间,只要有条件关系,能够为有关机关抓捕同案犯带来一些便利即可,不必苛求该协助行为是同案犯被抓捕的主要原因或唯一途径。  相似文献   

6.
立功制度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对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立功问题的理解,对"查证属实"案件能否认定为立功的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亲属代为检举、揭发的行为进行探讨,旨在诠释立法的相关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7.
为正确认定自首,依法适用刑罚,1998年4月17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司法实践中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根据《解释》的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犯罪嫌疑人的亲友通知公安机关的,以及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应视为自首。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动地被亲友送去投案的,应当认定为自首。但如果父亲在得知儿子涉嫌犯罪后,带公安人员将儿子抓获,此种情形能否被认定为犯罪自首,则观点各异。请看如下案例:2004…  相似文献   

8.
立功乃我国特有的刑罚裁量制度,自该制度适用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制度的正当性根基、立功成立条件,以及立功动机的正当性争议颇多,特别是对检举揭发型立功的实践认定更是陷入适用乱局。要化解检举揭发型立功认定所涉及的理论迷思与实践困局,需从探究立功制度的正当性根基着手,明晰立功制度的规制目的与制度本质,厘清立法规制预期与实然实效之间的差异;而后以既有的法律规范为解释基础,对立功主体与立功线索的互动型关系作合理圈定,最后对立功动机的正当性与立功认定之间的实践关系予以阐释。  相似文献   

9.
立功乃我国特有的刑罚裁量制度,自该制度适用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制度的正当性根基、立功成立条件,以及立功动机的正当性争议颇多,特别是对检举揭发型立功的实践认定更是陷入适用乱局。要化解检举揭发型立功认定所涉及的理论迷思与实践困局,需从探究立功制度的正当性根基着手,明晰立功制度的规制目的与制度本质,厘清立法规制预期与实然实效之间的差异;而后以既有的法律规范为解释基础,对立功主体与立功线索的互动型关系作合理圈定,最后对立功动机的正当性与立功认定之间的实践关系予以阐释。  相似文献   

10.
连累犯是事前与他人没有通谋,明知他人的犯罪行为或性质而事后故意提供帮助的人。连累犯中的“明知”是清楚、明白地知悉事前犯罪人的行为或性质,而总则中的“明知”是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无论是本犯揭发连累犯的罪行还是连累犯揭发本犯的犯罪行为均有成立立功的空间。当连累犯自首的同时又符合立功的条件,应认定为自首并且优先考虑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11.
连累犯是事前与他人没有通谋,明知他人的犯罪行为或性质而事后故意提供帮助的人。连累犯中的"明知"是清楚、明白地知悉事前犯罪人的行为或性质,而总则中的"明知"是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无论是本犯揭发连累犯的罪行还是连累犯揭发本犯的犯罪行为均有成立立功的空间。当连累犯自首的同时又符合立功条件,应认定为自首并且优先考虑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1条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视为投案自首。这就是所谓的"形迹可疑型自首"。司法实践中,各地对形迹可疑的范围缺乏统一的标准认定,从而导致了对形迹可疑型自首认定存在着一定的偏差,甚者为有些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笔者以平常工作中接触的实案为例,就实践中怎样认定形迹可疑型自首仅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3.
]对违法犯罪行为放纵不查处 ,对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事实和重要线索不查证或不及时查证 ,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何定罪处罚 ,现行《刑法》无可供定罪的罪名 ,使《刑法》对不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刑法处罚未能形成严密的体系。因此 ,应在《刑法》渎职罪中增加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放纵违法行为罪 ,修改徇私枉法罪 ,完善立功制度 ,使其形成严密的处罚体系  相似文献   

14.
陈俊洁 《工会论坛》2011,(5):135-136
立功制度的本质是“功利”的。受“功利主义”思想的指引,成立立功必须有犯罪嫌疑人的立功的行为以及立功的结果,即实效性。对于侦查过程中非因侦查机关重大过失而导致的难以侦破案件或抓捕未果等风险,后果应当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承担。然而,立功制度又不是完全“功利”的。立功作为刑罚的一种量刑制度,应当受到以公正为价值追求的罪刑均衡原则的约束。“犯罪分子带领侦查机关抓捕同案犯”构成立功,应当同时满足五个特性:主体性、时间性、必要性、实效性和即时性。  相似文献   

15.
立功时间要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确认识立功的成立条件,是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立功,从而对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准确量刑的前提。关于立功成立的时间要件,起始时间应为“犯罪分子犯罪之日起”,而截止时间可以限定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诉讼之日前”,犯罪分子在审判阶段的立功行为,应作为行刑制度中的立功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16.
立功是我国刑罚裁量中从宽处罚的法定考量情节,对犯罪分子立功的正确认定决定其罪刑的轻重,其中立功线索的价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立功线索除主要来源于犯罪分子本身外,还来自于犯罪分子亲属、特殊身份人、律师以及其他犯罪分子等主体。不同的立功线索、不同的立功线索来源或不同的提供立功线索的主体,决定着所谓立功线索的价值存在和价值大小。  相似文献   

17.
“代为立功”是指在行为人因涉嫌犯罪被抓获之后,应司法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要求,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主动提出,由犯罪嫌疑人的亲友为司法机关提供其他人的犯罪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破获其他案件,从而希望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的制度。“代为立功”常常运用于毒品犯罪、走私犯罪、有组织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的破获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抓获。“代为立功”利大于弊,具有司法交易的性质,可以通过在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代为立功”的构成条件、限制性规范、对刑罚的影响、操作途径的方式,在我国法律规范中确立“代为立功”制度,将其与自首、立功并列。  相似文献   

18.
自首和立功是司法实践中十分常见的量刑情节,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着诸多认识分歧亟待统一。本文立足实践,探讨了重大立功的认定标准、立功从宽处罚的适用等问题,并从司法操作层面对自首立功制度的立法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司法解释应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两高”共同制定的《意见》,在权力来源、法律依据、制定程序依据方面存有缺陷和不足,变相越权取代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意见》使用“犯罪分子”的称谓,背离了无罪推定的刑法原则和人权保护的宪法原则。《意见》对自动投案认定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和刑法适用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引起了对职务犯罪与其他类型犯罪在自首条件认定标准上的不平等,导致了自首这一量刑情节方面的认定标准差距。  相似文献   

20.
缉捕行动,最棘手的莫过于对严重暴力犯罪分子的缉捕,因为这类犯罪分子手中大多有强杀伤性的武器如枪支、爆炸物等,且他们大多是反社会心理强烈、心狠手毒、血债累累的亡命之徒,在被缉捕过程中往往拒捕行凶。缉捕行动稍有不慎,极易造成无辜群众和缉捕人员的伤亡。这就要求对这类犯罪分子的缉捕行动必须精心设计,周密部署,避免造成不应有的伤亡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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