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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吉林省公安厅:你厅《关于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是否有权撤销下级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问题的请示》(吉公传发〖2002〗409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在现场督察中“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据此,督察机构对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以本级公安机关的名义下发《公安督察决定书》执行。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安部关于对公安机关督…  相似文献   

2.
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拘留措施或者超期拘留,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但案件要进入国家赔偿程序,其前提条件是依法撤销案件.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公安机关办案程序的原因,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法律依据缺位,对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引起的国家赔偿和检察机关赔偿监督造成很大的困扰.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终结的条件及处理方式的相关规定存在的缺陷,是导致公安机关对一些刑事案件无法及时处理,从而造成案件积压和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问题的重要原因.对侦查终结的条件及处理方式进行立法完善的途径有:设定侦查的期限;明确规定对疑案可以撤销;将撤销疑案的决定权赋予检察机关;完善对撤销案件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4.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措施的适用,既要保证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又要保障人权。当前逮捕措施在适用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得到落实,逮捕条件掌握得较好,质量较高。同时也存在着公安机关撤销和变更逮捕措施等问题。应当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撤销、变更逮捕措施的监督制度和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的制度以及逮捕的执行制度。 关键词:逮捕措施 适用 实证分析  相似文献   

5.
根据宪法37条第2款,第129条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4条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3条存在一些缺陷,致使实践中难以操作,因此,建议将<刑事诉讼法>第73条修改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如果发现采取逮捕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向原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提请撤销或者变更逮捕措施意见,是否撤销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及时作出决定."  相似文献   

6.
在侦查阶段,由于公安机关未破获案件或做出撤销案件决定,导致刑事诉讼中断,从而使犯罪被害人无法通过正常诉讼途径获得赔偿而身陷绝境,因此在侦查环节亟需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有其理论基础和必要性。当前,我国在侦查环节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必须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在法定期限内未侦破案件为前提,从补偿对象、补偿条件、补偿金额及其来源、补偿机构与补偿程序、国家追偿等方面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7.
撤销案件程序新探徐鹤喃,安政撤销案件,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有法定的不应追究刑事来任的情形时,将其撤除、注销,并终结诉讼的程序。它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阶段适用的子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拟对有关撤销案件程序...  相似文献   

8.
国家将是否追究犯罪人的权利转让给亲告罪的受害人,公安机关对亲告罪没有侦查权,法院往往又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或者驳回起诉,致使亲告罪的控告人无法得到公权力的救助。应该赋予公安机关对亲告罪案件的侦查权,同时给予亲告罪案件受害人选择通过公诉还是自诉途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自由。  相似文献   

9.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 ,我国公安机关既是刑事侦查机关 ,又是治安行政机关 ,侦查权与行政权集于一身。在《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后 ,司法实践中 ,人民法院受理的一些涉及公安机关职权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 ,究竟属于刑事侦查行为还是公安行政行为 ,很难界定。屡屡出现公安刑事侦查行为被当做公安行政行为而诉至法院 ,法院行政庭审查刑事案件 ,法院的行政判决书撤销尚在发生效力的刑事司法文书的局面 ,公安机关面对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和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决定左右为难 ,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司法程序紊乱。同时 ,也存…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法律关于逮捕的规定还存在如下不足:赋予公安机关撤销和变更逮捕措施的权力造成了逻辑上的混乱,而且使得检察机关无法对此进行必要的监督;法律对检察机关逮捕决定权的规定不统一,逮捕办理部门的规定存在缺陷,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逮捕一概由公安机关执行的规定过于僵化,不利于侦查办案;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时间过短,容易造成超期限办案等。这些不足影响到逮捕制度功能的发挥。因此,必须从立法上完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1.
《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免责事由,含义是行为人实施了一定违法行为被刑事立案,但经过侦查、审查起诉直至审判阶段,最终未被判决有罪的,对于因刑事追诉需要而予以先行羁押的.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有权对公安机关的撤案理由做实质审查,而不应简单以其载明理由作为赔偿与否的依据.  相似文献   

12.
在刑事诉讼中解决好对被害人的赔偿与补偿问题,可以有效地使被害人获得抚慰,有利于实现诉讼目的,维护社会安定。我国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的赔偿是按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但如何通过该程序来保障被害人的赔偿权利,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刑事赔偿程序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于我国现行的政治、司法体制和目前刑事赔偿程序复议制存在的痼疾 ,我国刑事赔偿程序应改为诉讼模式。取消目前的刑事赔偿确认程序 ,由赔偿义务机关对刑事赔偿争议先行处理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决定不服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相似文献   

14.
程序正义之下,减轻被害人的痛苦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是公共福利的要求,也是正义的应有之意。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国家补偿制度设置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司法探索为国家补偿制度的构建提供了一定的实践基础,建议我国在强化对犯罪追诉的同时,需要通过专项立法的形式构建对刑事被害人的长效专项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5.
关于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是指,当被害人在受到犯罪行为侵害而无法从犯罪人处或其他途径获得损害赔偿时,由国家设立专项基金,依法给予其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安全及司法保护制度。应当从补偿的对象、补偿的范围、补偿的数额及资金来源、补偿程序等方面来构建我国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6.
基于对修订前《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的片面理解而形成的“以错案责任追究为基础的刑事赔偿理念”,不仅违背刑事诉讼基本规律,影响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积极性,而且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权利救济与保障的本质要求,妨碍了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树立科学的刑事赔偿理念,使国家赔偿法发挥其应有功能,有必要从理论上澄清刑事赔偿与错案责任追究之间的理性关系.  相似文献   

17.
从立法宗旨、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务的角度出发,二审程序中的刑事赔偿不能作为二审法院量刑时的参考意见,但这并不影响赔偿行为在刑罚执行体系中作为减刑和假释的参考依据。应该通过加强一审中就赔偿与量刑关系的解释说明工作,优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以及适当引入人民调解等措施,尽可能地将刑事赔偿问题化解在一审程序中。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决定,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即告终止,在法律上排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存在,致使被害人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赔偿。在检察环节,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国家补偿,既保障了被害人的人权,又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9.
论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价值及本土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国家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又没有得到充分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物质补偿的制度。其理论基础在于公平正义理念之彰显,国家基于契约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和公共福利的实现。我们应当在借鉴外国立法的基础上,构建一种既符合我国本土特点又具备先进理论框架支撑的被害人补偿制度的范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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