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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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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牵连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一种罪数形态,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比较关注的问题.笔者通过对牵连犯及其数罪并罚原则在国(境)外刑法中的地位,以及对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或数罪并罚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刑法理论界的争论和当前立法与司法中的矛盾的分析,认为在我国应当确立统一的数罪并罚的牵连犯处罚原则.同时,笔者认为,为了对行为人准确定罪处罚,需要划清牵连犯与连续犯、想象竞合犯和吸收犯之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2.
牵连犯虽然在刑法理论界得到普遍承认,但这不能成为其继续存在的合理理由。牵连关系之难以认定、牵连犯与吸收犯的重合、牵连犯处断原则的无法抉择等缺陷,足以说明牵连犯理论的不成熟、不完善、不科学,也足以说明废除牵连犯的合理性。这符合国际刑事立法发展的趋势,也是刑事司法科学的需要。  相似文献   

3.
牵连犯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各国刑事立法对牵连犯态度各异,理论界对牵连犯的概念和牵连关系的认定也存在很大争议,这种现象给刑事司法实践造成了极大不便,因此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应当以数罪并罚为准,而将具备吸收关系特征的牵连犯置于吸收犯理论中讨论。在此意义上,牵连犯概念没有存在的必要,应当予以废除。  相似文献   

4.
对牵连犯处罚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牵连犯的处断,传统观点持“从一重处断论”,近年来,一些学者力主“数罪并罚论”,然而,无论持哪一种观点的学者,对牵连犯的处断依据均缺乏深入的研究,本丈在分析牵连犯的牵连关系的基础上,对牵连犯的处断依据进行探析,对传统的牵连犯作了类型划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牵连犯的具体处断原则。  相似文献   

5.
寻找质疑牵连犯处断原则的新理由,应当结合我国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和刑法典的具体规定。牵连犯作为刑法学范畴,与罪数理论的判断标准以及其在罪数理论的体系安排上均存在不协调之处。况且从现行刑法规定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上看,牵连犯的应用也屡屡受阻。刑法学界新近出现的一些观点,通过对牵连犯的概念进行有限的改造,试图维护牵连犯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亦在逻辑论证和结论证成上存在诸多破绽。牵连犯从一重处断原则实难在当下刑法学理论和刑法制度体系中寻找合适的地位。  相似文献   

6.
寻找质疑牵连犯处断原则的新理由,应当结合我国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和刑法典的具体规定。牵连犯作为刑法学范畴,与罪数理论的判断标准以及其在罪数理论的体系安排上均存在不协调之处。况且从现行刑法规定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上看,牵连犯的应用也屡屡受阻。刑法学界新近出现的一些观点,通过对牵连犯的概念进行有限的改造,试图维护牵连犯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亦在逻辑论证和结论证成上存在诸多破绽。牵连犯从一重处断原则实难在当下刑法学理论和刑法制度体系中寻找合适的地位。  相似文献   

7.
对牵连犯本质特征的界定 ,应从其内部特定的质去寻找 ,是正确界定牵连犯特征的逻辑思维的方法论 ;对牵连犯中的牵连关系 ,只有行为人实施数行为时在主观上具有牵连的意图 ,该数行为在法律规定犯罪构成上存在包容或交叉关系 ,才能认为数行为具有牵连关系 ;对牵连犯的处罚 ,应以其社会危害性为基础 ,坚持以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为原则 ,以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数罪并罚为例外的处断原则。  相似文献   

8.
吸收犯是指触犯不同罪名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吸收关系,仅以吸收之罪一罪论处,而对被吸收之罪不再论罪的犯罪形态。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别在于:根据"法条内容及犯罪构成"判断,如果一犯罪行为当然包括或足以吸收另一犯罪行为,是吸收犯;如果一犯罪行为不能当然包括或足以吸收另一犯罪行为,是牵连犯。  相似文献   

9.
弄清一罪与数罪是适用数罪并罚的前提.在以数罪构成要件作为计算数罪的标准时,要注意某些犯罪形态.这些犯罪形态从形式上看似乎是数罪,但是实际上并非数罪,因而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由于我国刑法对什么是数罪没有做出界定,因此在实践中对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情况的案件在适用处罚原则时,争议很大.本文针对罪数形态中的数行为为一罪或处断为一罪的情况之一的牵连犯界定问题的探析,从牵连犯的构成理论出出发结合实践中的实例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以使在司法实践中对牵连犯的界定与处罚更加明析准确.  相似文献   

10.
牵连犯在刑法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但由于种种原因,它却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和争议,并引起其本身的存废之争。牵连犯概念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并与其他概念有本质不同,不宜将其划入其他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11.
中外刑法理论界对牵连犯牵连关系存在着三种学说,三种学说反映出了牵连关系的一些特征,但未能揭示牵连关系的本质。牵连关系的认定应把握主客观相统一,注重行为之间作用关系的新标准,即主观方面,行为人具有牵连意图;客观方面,方法行为是目的行为的有效方法,结果行为是目的行为的自然结果。  相似文献   

12.
牵连犯的共犯过限,应当结合牵连犯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以及共犯过限的特点加以认定.从刑法理论和司法实际情况看,牵连犯存在牵连犯的手段过限和结果过限,以及牵连犯之内的过限和之外的过限等情形.因此,牵连犯的共犯过限的处罚,也应根据其不同的情况分别予以确定,这样,才能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中外刑法理论界对牵连犯牵连关系存在着三种学说,三种学说反映出了牵连关系牟一些特征,但未能揭示牵连关系的本质。牵连关系的认定应把握主客观相统一,注重行为之间作用关系的新标准,即主观方面,行为人其有牵连意图;客观方面,方法行为是目的行为的有效方法,结果行为是目的行为的自然结果。  相似文献   

14.
牵连犯新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牵连犯概念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从一重处断原则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更是存在着诸多矛盾之处,导致牵连犯理论陷入进退维谷的困顿境地,甚至给罪数理论制造了一定的混乱.所以牵连犯理论应予以废弃,原先适用牵连犯处理的犯罪情形分别按想象竞合犯和数罪并罚处理.  相似文献   

15.
牵连犯之牵连关系的认定应当摒弃"折衷说"、"主观说"与"犯罪构成要件说",而坚持采用"客观说"。牵连犯的基本类型有两种,即手段—目的型牵连犯、原因—结果型牵连犯。在原因—结果型牵连犯中,仅仅存在辅助行为的牵连。对牵连犯应当进行数罪并罚,并不意味着对牵连犯的处理应当与一般意义上的数罪完全等同。  相似文献   

16.
牵连犯的中止形态,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具有牵连关系的犯罪中,在实施目的行为、结果行为中自动放弃相应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相应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处理应当结合本国的相关刑事立法规定来具体分析。就我国而言,对此问题应分以下四种情形来具体分析:实行从一重处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数罪并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从一重从重处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独立法定刑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  相似文献   

17.
牵连犯,是指实施某一犯罪时作为犯罪的手段或结果的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新刑法关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的规定注重对不同的牵连犯处以不同的刑罚,而忽略了罚当其罪的原则,使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法外牵连犯”。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实践中 ,牵连犯的认定和处罚涉及犯罪停止形态的变化、追诉时效的中断、新旧刑法交替等因素 ,应立足于相关立法及现有理论成果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司法实践中牵连关系与吸收关系始终纠缠不清,因为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牵连关系,很可能就是前一行为是后一行为的必经阶段,后一行为是前一行为的自然结果之间的吸收关系,反之亦然。而对牵连犯,有的按一罪处理,有的按数罪处理,也给司法适用造成了困难。导致这种结局的原因在于,传统刑法牵连关系理论采用的是广义型牵连关系。解决牵连关系混乱的出路是对牵连关系做限制解释,坚持不可逾越与避免、严格参照罪状、经验法则等原则。  相似文献   

20.
牵连犯作为一种罪数形态,在刑法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刑法理论中对牵连犯的判断是以牵连关系为标准,牵连关系在理论上不仅存在两种基本形式,而且也存在多种观点分歧。事实上,牵连关系与犯罪构成要件之间联系密切。当数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牵连时,应认定为一罪,应按从一从重的处断原则处罚;反之,如果数行为属于数个不同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牵连,则构成数罪,应实行并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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