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作出的一种不以对行政相对人产生法律效力为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否应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虽然有许多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探讨,并且也提出了许多完善建议,但目前的研究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从主观公权利的救济角度,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因此,有必要从客观法维护模式下论证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正当性。在客观法秩序维护模式下行政事实行为应当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2.
对于相对人不服从行政机关的隔离措施、相对人持异议的行政机关不依法驱散的行为等,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于不具有强制力的某些行政指导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应允许相对人就公安机关的非民事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准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于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也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3.
对于相对人不服从行政机关的隔离措施、相对人持异议的行政机关不依法驱散的行为等,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于不具有强制力的某些行政指导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应允许相对人就公安机关的非民事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准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于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也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于狭窄,出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势在必行。当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并非是无限的,应处理好行政权与司法权以及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之间的关系。可从扩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扩大行政诉讼法的权利保护范围四方面做起。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扩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中国加入WTO ,过于狭窄的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已经不能适应WTO形势及其相应规则的需要 ,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势在必行。当然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并非是无限的 ,应处理好行政权与司法权以及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之间的关系。可从扩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扩大行政诉讼法的权利保护范围四方面做起  相似文献   

6.
抽象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的不可诉性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权益,与行政诉讼的宗旨相悖。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对于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实现司法对行政的有效监督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7.
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几点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行政诉讼法多元化的诉讼目的不利于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 ,应确立保护相对人合法权利为唯一目的 ;过于狭窄的受案范围不能适应日益扩大的公民权利的救济需求 ,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与公民的政治、经济、劳动、教育等权利的救济均应纳入受案范围 ;现行行政诉讼法将利害关系人排斥在原告范围之外 ,显然与立法宗旨相违背。而将被告恒定为行政机关使大量行使公权力的其他组织的行为不受司法监督。因此 ,行政诉讼的原被告范围均有扩大的必要。行政诉讼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似乎成为理论界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和观念,这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悖于行政诉讼的宗旨。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对于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密切与行政复议的合理衔接,实现司法对行政的有效监督,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当前,随着抽象行政行为的逐渐增多,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现象已日趋严重,但由于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不得起诉抽象行政行为,使得相对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屡屡被诉和司法监督的乏力形成的鲜明对比,应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外化内部行政行为的提出突破了传统"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的观念,是人民法院在坚持内、外部行政行为区分理论的前提下,从行政救济的立场出发所作出的一种司法选择和有益尝试。作为司法实践的结晶,外化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还需要探寻法理上的解释和依托,得到理论的指导和确认。从司法实践来看,部分组织内部工作性质的内部行政行为经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的通知、执行或其他正当途径为外部相对人获悉,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外化。效力外化的内部行政行为具备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并具有成熟性,对外部相对人造成了实际影响,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应当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案件除行政赔偿外一律不得进行调解,但目前行政诉讼中原告在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自行撤诉,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解决了行政争端,这实质就是一种变相的调解。鉴于实务中存在滥用和解制度的倾向,厘清哪些类型的案件可以适用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探讨就非常必要。对于行政案件类型化的探讨也可以使法院在审判实务中有更加明确的参考标准。  相似文献   

12.
关于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审理,现行立法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和盲点.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性质、特点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决定了这类案件可以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充分行使释明权,分两个层次三个部分进行全面审理,适用统一的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准确划分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活动实施司法审查的权限范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能受到司法补救的范围以及他们诉权的范围;它决定着法院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上的合理分工;它对法院正确履行应有职责和对当事人正确有效行使诉讼权利也是一种重要的保障。文章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模式入手,结合我国法律实践,揭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立法中的不足。  相似文献   

14.
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 ,往往只有事实上的强制力。其原则有合法原则、效益原则、自愿原则和服务原则。虽然我国各层次的法律规范都有规定 ,但相对数量少、内容不够全面 ,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指导法律应给予救济  相似文献   

15.
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实际上是一个没有救济的空间 ,现代法治要求“有权利必有救济” ,这也是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各国普遍重视基本权利保护和司法救济穷尽的趋势下 ,我国将特别权力关系纳入行政诉讼是大势所趋 ,我国相关领域的观念和制度亟待更新和完善。当然这其中并非全属立法的问题 ,也有法律解释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狭小、撤诉多、难独立等问题的存在使行政诉讼制度已陷入重围,造成此格局的根本原因在于议行合一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的嬗变,因而行政法院的设置并不能从根本上实现行政诉讼的突围。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始终是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和焦点。从比较研究的角度,对比中外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指出我国在该问题上存在的缺陷。结论:必须完善我国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指导可诉性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指导的行为性质应打破传统事实行为的瑕疵性界定而归入行政行为的范畴,将行政指导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符合宪政以及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国内外现实与理论环境已经为我国行政指导可诉提供了可行性条件。为此,我国有必要从受案范围、原告资格、司法审查以及适用法院调解方面来构建相关行政指导诉讼的规则。  相似文献   

19.
“谁行为,谁被告”是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谁主体,谁被告”的完善,是人权理念的提升、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国加入WTO等现实国情决定的。文章从规则的宪政基础、现实基础等方面来探讨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的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谁行为,谁被告”的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20.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一种行政合同,按其属性应纳入行政诉讼。但问题在于,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不能容纳这一诉讼类型:原告资格、协议效力、诉讼竞合、证据规则、判决种类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问题认识不清,已造成实务的混乱和理论的争议。那么,目前实务上需要哪些调整,未来行政诉讼法又需要哪些方面突破,这些都要在行政诉讼新类型制度上来解释,并且在契约行政与合作治理的理论背景下来考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