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般而言,任何法律问题都无法回避其特定的政治背景,公法问题尤其难以回避与其相关的政治实践。在理想的法治社会,法律应当构成政治的界限。然而在现实中,政治可能会吞噬法律,甚至取代法律。这种倾向,在法治不发达国家尤为明显。在政治包揽法律的社会,法律规范可能远没有政治事实"重要"。作为一种客观规范的法律可能远没有政治"伟大",因为政治事实  相似文献   

2.
“多元法条主义”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现象。其出现原因甚多,而法律实践中知识判断、价值判断和实用策略的分歧及其对法条选择的分散引导,尤其是法律职业内部本身关于法条的法学法律知识或明显或隐蔽的分歧,为至关重要的原因。多元法条主义机制的核心既在于法条的知识理由的持续对垒和搭建,又在于各类其他理由争论需围绕这种对垒和搭建而展开。对多元法条主义的实然研究及其意义的阐明具有重要的法学价值,它既可澄清法学界长期以来关于“法条主义”的教条之误,又可拓展对法律实践和法学实践的深入理解。  相似文献   

3.
犬儒主义是一种对他人真诚和善良动机及行为的不信任倾向,其表现形式有嘲笑和挖苦等。对于犬儒主义的实质有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犬儒主义是一种人格特质,另一种观点认为犬儒主义是一种态度状态。犬儒主义的研究热点集中在个性犬儒主义、组织变革犬儒主义、职业犬儒主义、雇员犬儒主义、社会犬儒主义、政治犬儒主义以及消费者犬儒主义等方面。本文以情绪事件理论、组织公平理论、情绪感染理论、心理契约理论为指导,剖析了犬儒主义产生的深层机制。目前犬儒主义的研究在我国刚刚起步,未来应更加关注中国文化背景下犬儒主义理论构建及应对策略,注重研究方法多样性,重视犬儒主义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并开展跨文化的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4.
周永坤 《现代法学》2007,29(3):62-64
法学研究的自主性或曰法学研究的学术自主性,是指法学研究者与现实法律、与政治权威自觉地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一种外在的、学术的观点来对法律及其权威进行客观的描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客观的评价的研究姿态或学术自觉。一个失去自主意识的研究者不是合格的研究主体,一个失去自主性的知识体系是否可以称为“学术”本身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一个与现实同一的观念不具备学术应当具备的特质——创新性——是显而易见的。早在1847年,德国人基尔希曼就对这种法学进行了无情的嘲讽:那样的法学关注的“是实在法中那些谬误的、过时的或随意性的东西,是立…  相似文献   

5.
王丹 《法制与社会》2010,(4):277-277
民间法是传统社会人们基于一定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为某种共同目标而设立的生活规则。它作为一种文化仍然普遍存在,在一些地区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那么,民间法的特点、作用是如何的?应当怎样使用民间法?引起了法学研究的重视。本文认为应当脱离单纯的法制浪漫主义情结,从中国社会的现实条件中探寻法律秩序的本土资源,从而拓宽对民间法的认识。  相似文献   

6.
国际刑事司法总是与现实政治密切相关,它的运行离不开国际社会的政治支持,但同时也极易受到现实政治的不利影响.自国际刑事法院2002年成立以来,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既遭遇了“非洲偏见论”的政治攻击,也遇到了和平与正义的政治难题以及对逮捕令执行的政治阻挠.为此,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对各种不实之词进行了澄清和反驳,同时也试图通过坚持法律原则和积极获取国际政治支持的方式维护国际刑事司法的形象.尽管首任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九年的调查和起诉国际犯罪实践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但仍有必要通过采取一些更加明确的策略来化解各种政治和法律难题,例如,可采取将政治问题法律化的策略化解各种政治责难,通过赢得国际政治支持的方式推动法律问题政治解决,并在国际社会缺乏足够政治共识的情况下实现对政治的适度顺应,以便更好地维护国际刑事法院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7.
张旭 《法制与经济》2013,(7):123-124
博登海默的《法律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作为一本以法理学和法律哲学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巨作,它的学术价值是不言而喻的,深刻地影响了众多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研究者。由于该书属宏章巨论,内容十分丰富,故本文通过对全书的结构脉络梳理,仅取《正义的探索》这一部分为研究对象,试图探寻博登海默先生对正义的探索过程及是如何得出结论的。在文章的最后着重指出该书对法学研究者的现实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8.
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张力由来已久,其紧张关系体现并爆发于法官的办案过程中。作为认识论的民间法依赖并附着于法律方法而生,又为法律方法之鲜活提供养分;而作为方法论的民间法则与法律方法同为方法论,在法学研究方法的博弈中,构成对立统一和互补关系。本文试图从民间法作为国家法之外实存并运行于中国当下社会的规范或秩序的认识出发,探讨民间法与法律方法间的辩证关系,为在司法过程中实现民间法与国家法的有效融合和互动,实现法治原则下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提出有关民间法对司法过程中法律方法的可能性贡献的些许思考。  相似文献   

9.
实践哲学视野中的“法治”与“德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治”与“德治”、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是法哲学、法理学和中国政治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本文从实践哲学出发 ,分析了二者在人的生存实践、实践目的、方式上的同一性 ;西方在现代化过程中法律与道德的分离 ,以及在螺旋式发展中二者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 ;中国在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和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认为不能从纯粹理论层面 ,惟有从中国社会实践出发 ,从对历史与现实的深刻反思中 ,才能找到二者相互关系契合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论政治合法性与法律合法性的关系及其调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今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政治改革实践与现行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由此也引发了学术上不同观点之间的分歧和争论。政治合法性与法律合法性之间是既相统一又相冲突的关系,因而应当确立一种"动态统一"观来认识和对待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对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进行及时有效的调适。  相似文献   

11.
作为政治参与的一种独特方式,深具传统色彩的民间上书现象在当今中国的政治生活中仍然引人注目.这种现象在本质上反映了中国公民权利意识、政治参与意识的不断增长,反映了我国政治民主化的现实推进和公民社会的成长.民间上书在主体上是有专业人士和民间组织两类;其内容上,所关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断扩大;上书对象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民间上书具有政治参与功能、利益表达功能、民主监督功能.  相似文献   

12.
柏拉图的国家起源论是一种带有心理色彩的互助论,即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又不能做到不求他人而自足。柏拉图把正义看作是国家的出发点与归宿,是国家的最高原则并且认为正义的统治是由哲学王掌握的贤人政治,而正义又是道德的基本要素,当柏拉图的哲学王的政治理想与现实严重冲突时,他转而寻求第二种最佳的选择——法律。他仍然使法律与道德紧密相连,并赋予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  相似文献   

13.
“恶法非法”还是“恶法亦法”?自然法理论与法律实证主义所争议的这一核心问题既是学术的,又更在学术之外。在学术的象牙塔里,争论还会继续下去,如果仅此而已,社会可以对它们漠然处之。问题在于,当它们中的一个在事实上成为法律实践的指导理论时,处于法律生活中的人们就无法不对其投以关注。如何克服法律之恶,应当是现代法律制度建设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一个能够保证在现实的立法中,以最大可能追求善,而一旦出现恶法时,又以最大的可能祛除恶,对法律进行修复的制度,必须是我们时刻追求的。  相似文献   

14.
我们现在开设的这门课程——法理学是法学基础理论的另一种叫法,或者说是法学基础理论的简称.这门课程在五六十年代,曾叫做国家与法的理论,其内容既包括国家问题、政治问题的基本理论,也包括法律问题的基本理论.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来,国家问题、政治问题与法律问题是密不可分的.不弄清国家问题、政治问题也看不清法律问题.所以把国家与法放在一起、在其紧密联系中来研究其基本理论,有合理因素.但法律问题又不等于政治问题、国家问题,它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弄清国家问题、政治问题也不就等于弄清了法律问题;而法律问题弄不清又会影响国家问题、政治问题的弄清.在当时(五六十年代)的历史条件下,比较强调国家问题、政治问题,而对法律问题重视不够,最  相似文献   

15.
马青连 《北方法学》2010,4(4):123-133
历代封建中央王朝都极力把中央权力渗透到边疆地区,使边疆的法律制度逐步内地化、趋同化,进而实现中央王朝稳定边疆的政治价值。稳定和秩序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要实现这种政治价值就必须要有一套制度体系作为载体。法律尤其是民事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产物,它具有民族性,各民族均有自己的民间法,各自的民间法体现各民族的民族精神,而成为各民族的法律。由于封建帝国不注重民事问题,因此民事法律制度的这种趋同化较之于刑事法律制度缓慢得多,但是在缓慢的变迁中仍然体现出趋同与多元并存的局面。  相似文献   

16.
民间融资是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其存在的历史由来已久,但我国对民间融资的研究却相对短暂,并没有将民间融资系统的纳入法律轨道,法律规制很不完善,甚至将民间融资等同于非法融资,较长时间内都被严厉打击、取缔。在现实经济环境下对民间融资进行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分析,总结其法律特征、揭示其本质,分析其存在的必要性合法性,给予其合法地位对民间融资健康快速发展有着现实意义。分流了一些原本需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来解决的资金需求。  相似文献   

17.
王旭 《清华法学》2012,6(3):96-117
凯尔森基础规范的认识论背后潜藏着重要的政治功能:通过法治保存民主自由国家的多元社会价值.然而,以一种自由主义的中立性原则来处理价值问题并不适合法律秩序.原因即在于法的规范性陈述只有认识—语义学意义,但作为陈述对象的“法规范”,则必然具有实践—语用学功能,而在一个多元社会,法规范实践功能之有效发挥必然要涉及“理由追问”,这种理由在证成一个具体规范的时候就已经涉及政治价值的权衡和运用.凯尔森基础规范在认识论上是成立的,但当它是法律体系的基础规范时,就无法回避法律体系的本质在于实践这一根本特征.  相似文献   

18.
<正> 法律社会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学术界的崛起,已是不容置疑的现实。这对于法学研究的深入,特别是对于法学从纯理论的思辩,走向丰富多彩的现实经验领域,无疑有极大的益处。但是随着法律社会学研究的深入,其学科性质应如何认识巳摆在我们面前。对这一问题的论证或认识,我们不应视为研究者们为争学术地盘而进行的无聊的笔墨官司,相反,它是研究者们正确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范  相似文献   

19.
李瑜青  张建 《北方法学》2013,(3):109-114
民间法研究反映了中国学术的进步,也反映了对法律发展动力的一种新认识。上世纪80年代民间法在国家—社会框架、地方性知识理论和法律多元理论支配下进行的研究,以及新世纪10年来就纠纷解决功能的探讨等,无不反映了民间法研究通过对移植式立法在实施过程中碰到的窘境的剖析,以批判性意识确立起自身独特的反思和批判精神。民间法研究的深入发展必须要回到民间法研究的既有立场上。  相似文献   

20.
法律的合法性缺陷包括了价值缺陷和技术缺陷.无论是哪种缺陷,一旦发生,就需要寻求救济,其救济的基本方式有立法救济和司法救济.其中司法救济是一种针对个案的日常救济.司法救济法律合法性缺陷的资源和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法律体系内部寻求救济方案和资源的内部救济;二是在法律体系外部寻求救济方案和资源的外部救济.其中外部救济即民间法的救济.民间法是个内涵丰富、外延广阔的概念.作为非正式法源且对司法实践中具有规范意义的民间法,必须具备八个基本条件.对法院和法官而言,在司法实践中运用作为非正式法源的民间法,是一种权利.民间法作为法律合法性缺陷的外部救济资源,只有经过法律授权和必要的司法审查程序后,才能和案件事实结合,构造裁判规范,从而完成其对法律合法性缺陷的外部救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