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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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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产故事 被“搭便车”的驰名商标 企业品牌信誉的积累是企业多年间不断优化投资、诚信经营和广告宣传的结果,这种信誉沉淀和负载于企业的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其他商业标志之中.一些恶意的侵权行为人希望不劳而获,“绞尽脑汁”地寻求一切搭乘便车的可能.这种行为不仅屡次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利益损失,而且对权利人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品牌推广造成了极大的干扰.山特电子公司的商标权纠纷案就属此类情形.  相似文献   

2.
案件追踪     
通领科技在美专利诉讼中获胜;“奔马图型”不构成驰名商标 法拉力败诉;“GUCCI”公司申请商标延伸保护败诉;“JUKI”商标变成“JUKI NO.1”侵权人被判罚;美国花旗参“鹰”牌商标遭侵权  相似文献   

3.
一、一起案例引起的法律思考 案件背景.1法国依视路国际有限公司是世界最大的光学器材公司之一.品牌的名气大了,就有人想搭便车.2006年年初,在江苏丹阳的眼镜批发市场,有消费者购买到了商标为Essilor Bell(依思路贝尔)加膜树脂镜片,生产商是上海成洋光学眼镜公司.随后,法国依视路国际有限公司和其在中国投资建立的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将上海成洋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定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并请求认定"依视路"商标为驰名商标.  相似文献   

4.
案情简介 原告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美”)是国内一家较为成功的家用电器连锁销售企业,是55类第1097722号“国美电器”商标和第1097721号“GUOMEI及图”商标的合法持有人。该公司在全国设立50余家关联企业和130余家分支机构,作为其家用电器连锁销售卖场。近年来,国美电器的销售业绩一直名列同行业前茅。被告温州国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国美”)主要生产灌装机、封口机、喷码机等机械设备,因其在企业字号和宣传资料上使用“国美”文字、“GUOMEI”拼音和“国美机械”文字左右排列的标识,“北京国美”认为其55类“国美电器”属于驰名商标,应属于《商标法》规定的跨类保护的范畴,“温州国美”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为此诉至法院,请求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令“温州国美”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国美电器”不构成驰名商标,并驳回“北京国美”的诉讼请求。“北京国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案的焦点是:超市的销售活动有无商标权?“北京国美”的销售活动是否对其已注册的55类服务商标的充分使用?这两个问题决定了“国美电器”是否构成驰名商标,是否属于跨类保护的范畴。这里发表的是被告“温州国美”的代理人在二审中发表的代理词。  相似文献   

5.
知产故事 谁是“盘古”商标的拥有者 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与独特的建筑造型,盘古氏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氏公司)旗下的北京盘古七星酒店成为一座地标性建筑.但这家酒店因使用“盘古”二字,被湖南长沙人兰星(化名)以商标侵权为由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盘古氏公司停止在其经营的北京盘古七星酒店大楼顶部、户外广告及宣传册中突出使用“盘古”字样的商标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6.
《中国审判》2010,(1):59-59
一个商标刚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便会有众多企业进行商标抢注、或将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或者企业名称,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品牌成长为世界级品牌,例如长城、东风和牡丹等商标被肆意搭便车后,生产者与品牌间的惟一对应关系被破坏.最终品牌不仅不能健康成长,而且品牌价值严重贬损。结合本案中所涉及的系列问题,本刊采访了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翔。  相似文献   

7.
一、案情简介1999年3月,沪杭两地及全国众多新闻媒体均在醒目位置报道了一则颇具“爆炸性”的消息:驰名商标“张小泉”拥有人杭州张小泉剪刀厂状告“中华老字号”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及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侵权。此案,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第二中院)质证开庭,历时三年多,终因案情复杂、疑难,至今尚未作出一审判决。杭州张小泉剪刀厂是一家具有悠久历史的知名企业,生产的“张小  相似文献   

8.
刘平 《法制与经济》2008,(10):90-91
驰名商标的认定既是一个事实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国家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个案问题,而不是将荣誉称号授予驰名商标所有人。通过故意制造“侵权”者来“争创”驰名商标的作法,完全扭曲了国家加强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本意。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应当以争创事实上的“驰名”商标为目标。  相似文献   

9.
彭学龙 《法律科学》2008,(1):130-143
作为商标法中的基本范畴,“混淆可能性”既是侵权认定的主要标准,又是商标审查的重要尺度。实际上,对于大多数商标来说,其权利边界都取决于“混淆可能性”;即便是驰名商标,要确定其保护范围也离不开这一基本范畴。尽管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主要条款却避开了“混淆”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混淆可能性”的基准性地位,误导商标执法司法。《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在即,我国立法机关应遵循商标法制的运行机理,以“混淆可能性”为基准重构商标侵权规范和审查(评审)规则。  相似文献   

10.
一、SANTAK(山特)商标纠纷案始末SANTAK 商标纠纷案是中国一九八五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后,首先适用公约审理的一宗——涉外注册商标争议案。案情简介如下:一九八九年一月十日,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向香港山顿国际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山顿公司)颁发了“SANTAK”(山特)商标注册证书,该注册商标使用于第十四类商品:不间断交流电源。有效期自一九八九年一月十日至一九九九年一月九日。  相似文献   

11.
驰名商标的定义和认定条件表明,驰名商标的认定不涉及对企业信誉的审查.驰名商标的异化源于我国社会背景中公众对于驰名商标内涵的误读,异化是对该误读的利用.作为异化纠正措施的按需认定原则应结合司法经济原则来理解,驰名商标是法律对特殊种类商标的定性,这使得司法经济原则得以适用.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翻译”和“模仿”的认定与对普通商标之间的近似认定不应有不同.依据混淆理论保护注册驰名商标应适用商标侵权认定一般规则,必要时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  相似文献   

12.
商标侵权理论可以称得上商标领域的制度基础,既是商标理论研究时常讨论的难点,更是商标审判实践中人们时刻关注的焦点。面对商标侵权具体纠纷,案件所涉各方当事人、律师以及法官必须进行多维度思考,才有可能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以"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纠纷为例,有必要分别从普通注册商标维度、驰名商标维度、商标滑稽模仿维度以及不正当竞争维度进行考察,被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今日油条"商标之行为是否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以不同维度考察时,尤其需要坚守商标基础理论,以求探寻比较准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对于清华大学成为驰名商标后引发的争论,有关人士认为人们不应该对该事件过分敏感,到目前为止,它仅仅是一个商标者基本的权利。4月,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即将拉开序幕之时,业内人士希望讨论这一事件可以让名校的反侵权困境得到根本改善。  相似文献   

14.
本世纪二十年代,德国的法学家们和法官们首先将“淡化”(dilution)这一概念引入法学,将以别人的驰名商标使用于与该商标标示的商品既不相同也不相类似、也完全没有可能引起误认和混淆的商品上,从而冲淡驰名商标作为识别标志的作用的现象称作“淡化”侵权行为,并确认淡化行为的本质是使商标失去使用识别是谁的商品的作用,即打击商标的广告宣传作用。之后为美国的一些州立法所继承,诸如伊利诺依州、纽约州、马萨诸塞州等州的商标法中都有防止淡化的条款(anti-dilution statute)。例如,马萨诸塞州《商标法》规定:“在可能损害营业名声(business reputation)或使商号或商标的识别作用(distinctive qualify)淡化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之  相似文献   

15.
姚兵兵 《知识产权》2007,17(6):44-48
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在个案认定驰名商标中法院应准确理解立法本意,把握好商品跨类保护的界限,在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将真正具有显著性、享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的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并给予跨类保护,防止人为扩大商标跨类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16.
商标法领域少有对商标侵权和争议所要求的主观状态进行讨论,同时又难以照搬民法的现有原理,这不仅造成对《商标法》各条款规定的“恶意”如何理解认识模糊,而且容易导致司法实践无所依托.将商标法领域涉及的主观状态分为“不知”、“仅明知”、“搭便车”、“恶意抢注”四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梳理了《商标法》中各相关条款涉及到的主观状态,希望为司法提供一些有用线索.  相似文献   

17.
据报载,为防止名企业商标被他人搭便车,某省工商局出台了《著名商标保护办法》,著名商标在该省内将享受与驰名商标同等保护1。读罢这一消息,笔者深感困惑,更为新闻稿中对于此类“扩大”保护仅限于某省一省之内的扼腕叹息而不安。现将自己不成熟的想法付诸文字,以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18.
2004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广为社会各界关注的彼得兔商标侵权案件,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以下简称社科出版社)对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以下简称西城分局)认定其使用“兔子小跑图”构成商标侵权,并予以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西城分局对社科出版社作出的京工商处字(2003)716号行政处罚决定(以下简称716号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处罚数额适当,维持716号决定。围绕此案,商标侵权与版权的正当使用之说针锋相对,行政处理与法院审理相继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与请求…  相似文献   

19.
南振兴 《知识产权》1995,5(4):14-15
中国建立驰名商标特殊法律保护制度的时机与条件已成熟。这是因为,(一)中国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已基本确立;(二)作为假冒侵权活动焦点的驰名商标亟需立法保护;(三)保护驰名商标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下称《巴黎公约》)确立的一项必须履行的国际义务;(四)中国在有关立法和商标管理实务中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法律保护的尝试已经取得了初步经验。而现在急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构架中国的驰名商标特殊法律保  相似文献   

20.
尹西明 《河北法学》2006,24(3):38-42
商标淡化侵权的构成要件是商标淡化侵权理论的核心内容,学界应当敢于直面在此问题上存在的诸多观念性冲突.各国在确定商标淡化侵权的构成要件时,可以根据其立法背景在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另类使用"中做出相应的立法选择,但却不应将淡化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特定商标被淡化的可能性或者可能造成误认作为商标淡化侵权的构成要件 .我国商标淡化侵权立法完善的主要任务是对<商标法>第52条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 6条和第13条进行修改,同时还应增设商标淡化侵权的例外性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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