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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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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勇 《中国审判》2011,(10):100-103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1年3月国务院颁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系统规范了城市房屋的拆迁工作。虽然该条例后来被2001年11月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取代,但主要内容未作变动。  相似文献   

2.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自1991年6月1日起实施,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草案,并于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旧条例均赋予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权利。由于新条例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规定比较原则,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建设部根据新条例制定了《城市房屋  相似文献   

3.
城市房屋拆迁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国务院2001年发布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建设部2004年发布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为拆迁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条例>、<规程>要求某些事项必须公证,包括拆迁房屋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产权不明房屋和被强制拆迁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两项.在拆迁实践中,拆迁当事人常常因为利益冲突对此不予配合,因此,几个环节的通知、文件送达行为也常常申请公证证明.因此,准确理解这两部法规的内涵,把握好拆迁事项的法律关系,并找准角度进行合理有效的操作,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办证质量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4.
应松年 《中国法律》2010,(3):3-4,58,59
新的《征收和补偿条例》与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在几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大的改动。 一、在适用范围上与《宪法》和《物权法》相统一 宪法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物权法》也规定,国家征收或者征用财产都要以公共利益作为支撑点。而2001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涉及到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5.
北大法学院5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建议立法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这一条例。当前,国务院正准备修改《拆迁条例》,并已启动前期的立法调研。  相似文献   

6.
张素华 《法学评论》2012,(3):102-107
近年来发生的众多房屋强制拆迁悲剧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强制拆迁制度的不完善,尤其是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混杂。为配合《物权法》的实施,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相较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拆迁条例),新拆迁条例对房屋强制拆迁的规定有诸多创新和亮点,但其中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要彻底解决强制拆迁难,关键在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同时应当加强有关强制拆迁的配套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7.
平等保护私有财产权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征收是国家针对公民私有财产权最可能的“侵害”行为。《物权法》对于征收的规定有长足进步,但仍无法完全满足现实需要。在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的同时,《物权法》关于征收的条款也应当修订,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对征收和拆迁作出区分,规定公平、公正原则为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并完善征收预备程序,最后还需对《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8.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590号令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征收条例》的施行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废止,标志着拆迁时代的终结与征收时代的开始。  相似文献   

9.
成都因房屋强制拆迁导致自焚事件发生后,北京大学5名法学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建议书,建议立法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这一《条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修改。他们希望通过这次上书能够推动我国宪法、立法法设计和确立的法规违宪、违宪审查制度实际运作起来。  相似文献   

10.
甘妮娜 《法制与社会》2010,(11):161-162
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目前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所适用的条例。该条例在近十年的城市房屋拆迁中发挥了重大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一些上位法的相继颁布,其缺陷和不合时宜的部分也日渐突出,所以,如何更好的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就成了国内众多专家和学者热情关注和激烈讨论的命题。  相似文献   

11.
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性质之定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仅存在若干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的问题,而且模糊了房屋拆迁的法律性质。政府一方面实际主导着拆迁,另一方面又不承担拆迁人应有的法律义务。政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关系含混不清,是造成被拆迁人处于不利地位的根本法律原因。法律修改的首要问题在于理顺拆迁法律关系,明确房屋拆迁的行政征收性质,依此对房屋拆迁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配置。政府作为行政征收人直接承担对被拆迁人履行拆迁程序、拆迁补偿等方面的义务。  相似文献   

12.
黄蕾  周模顺 《行政与法》2014,(2):103-107
失业保险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或再就业、抑制经济波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独特功能.我国《社会保险法》虽然专章规定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但该法中过多的授权性条款,加大了执法的难度和不确定性.现行《失业保险条例》属于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在效力层次上不高,法律规定不尽完善.借鉴国外失业保险的立法经验,我国应结合国情制定《失业保险法》.  相似文献   

13.
莫于川 《中国法律》2010,(1):39-43,99-106
一、政府信息公开是一场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革命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公开条例》)的颁行,在中国的行政法治进程中具有裹程碑意义。但对如此重要的法律文件,人们尚未形成充分的共识。例如,2009年8月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全国行政法学年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是不是《公开条例》的一项立法原则就众说纷纭,抱持“公开原则说”、“保密原则说”或“具体情况说”的专家学者都有。  相似文献   

1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行改变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期间的法律关系主体结构,政府作为征收一方直接与被征收人发生法律联系。该条例第25条所规定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宜认定为行政合同,该条第2款有关规定实质上设立了一种新的行政合同履行纠纷的解决方式。不过,该条规定的实施受到了现行《行政诉讼法》的限制。新的行政合同履行纠纷解决方式是否真正建立,有待进一步论证。  相似文献   

15.
从法律上讲,房屋暴力拆迁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或违法,应当依法予以严惩。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认了暴力拆迁行为的法律责任。本文认为,对于暴力拆迁行为,应当按照宪法与法律的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等。要保障暴力拆迁行为法律责任的实现,有必要转变执法观念、强化国家机关的不作为责任,明确司法机关适用法律优先的权力。  相似文献   

16.
胡明 《政法学刊》2011,28(3):77-80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因房屋拆迁而引发的社会恶性纠纷日益增多,一边是不由分说的"强拆",一边是不惜以死抗争的"抗拆",行政权力的无限膨胀,对个体财产权的肆意侵犯,已成为我国在建设法治国家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问题。伴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备受社会各界非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同时废止。新拆迁条例在限制行政权力,保障私权上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仍未达到一个相对完善的境界,可以结合新拆迁条例,从公共利益的界定、程序正义、公平补偿三个方面思考如何进一步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以真实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17.
徐卫刚  荆琴 《中国法律》2008,(6):19-20,75-78
2008年8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修订是对《条例》的全面修订,本文就其修订背景、修订原则和主要内容,谈谈如下看法。  相似文献   

18.
《中国法律》2020,(1):44-46,122-125
2019年12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負責人就《實施條例》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相似文献   

19.
董万程 《行政与法》2013,(12):96-100
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是合同无效的一般条款,《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将其解释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同法》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既包括公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也包括民法上的强制性规范,同国外立法相比,我国立法缺少但书的规定.本文认为,认定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要以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基准.  相似文献   

20.
李赵奎 《行政与法》2010,(10):87-90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行为在实践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有的已相当严重。在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行为实体内容方面,应明确区分两种目的的拆迁即公益性的拆迁和商业性的拆迁,在拆迁许可条件中,解决"一女二嫁"的土地权属问题,同时,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作为许可的一项条件。程序方面应加入通知程序和听证程序,并且对拆迁期限作出更加明确科学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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