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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浅析反诉与抗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反诉与抗辩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的重要诉讼权利,准确把握反诉与抗辩的区别,对于审理好民商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审判实践中,反诉与抗辩的界限有时不太明确,导致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充分维护,同时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分清反诉和抗辩十分必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反请求,反诉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应与本诉有关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反诉应当在本诉作出裁判前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否则就不…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我们在审理涉及质量问题的买卖、承揽纠纷案件时,对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抗辩是答辩还是反诉,往往理解不一。有的同志认为,只要被告提出质量异议就是反诉。有的同志认为,如果被告仅提出质量异议,作答辩对待,按质论价;如果因质量问题进一步提出赔偿要求,则视为被告提起反诉。请问,应如何正确区分答辩权和反诉权?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彬时志军吴彬对志军同志: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原告享有起诉的权利,被告享有答辩和反诉的权利。所谓答辩,是指被告或者被上诉人享有的对原告或者上诉…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规定了被告可以反驳和反诉,而对被告的抗辩未有明确规定,常常使一些法官面对被告为减轻或免除其民事责任的抗辩主张无所适从,要么重视不够,不予审理;要么要求被告以反诉的形式提起。其结果:不予审理,可能导致被告反诉,有悖于诉讼经济原则;要求被告反诉,不仅直接增加当事人的讼累,而且对被告是否行使诉权进行了直接干预,有悖于法理。下面笔者结合审判实务,就抗辩问题谈几点肤浅的认识,供参考。关于抗辩,目前学术界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种说法是:所谓抗辩就是在诉讼中,用…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126条又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以上两条规定,一方面给予了被告与原告起诉权相对应的反诉权,表明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也规定了关于“诉”的合并审理的问题。其中对反诉可以合并审理的内容就是对被告行使反诉权的保证。同时,以上规定还体现了对反诉的合并审理(下称“并审”)可以简化诉讼程序,提高人民  相似文献   

5.
占善刚 《河北法学》2000,(6):138-139
本文以缕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二审程序中反诉问题所作的一项司法解释之价值预设与罅漏为行文基点,指出在二审程序中,被告能否提起反诉应以原告是否同意为前提条件,如此才能兼顾保护当事人审级利益与依法审理反诉案件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缕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二审程序中反诉问题所作的一项司法解释之价值 预设与罅漏为行文基点,指出在二审程序中,被告能否提起反诉应以原告是否同 意为前提条件,如此才能兼顾保护当事人审级利益与依法审理反诉案件之间的 矛盾。  相似文献   

7.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案件的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如何处理?编辑同志:我院在审理一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案件过程中,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告方未提出反诉,请问,本案应如何审理?江苏滨海县人民法院尹本友尹本友同志: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  相似文献   

8.
一、民事反诉的基本概念 民事反诉,在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被称为反请求。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对于民事反诉的概念并没有一致的认识。有的学者认为,反诉与本诉相对,是指诉讼中的被告向原告提起的诉讼;有的学者认为,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还有的学者认为,反诉是指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目的在于对抗本诉的独立请求或排斥,吞并、抵销本诉的独立请求。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对反诉所下的定义都不够准确、全面。民事反诉应当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为抵销、动摇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和本诉有一定牵连性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相似文献   

9.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一审法官和案件的当事人经常对二审或者再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的程序公正性提出质疑,同时对民事案件重审程序中遇到的增加诉讼请求、提起反诉、举证规则等相关程序问题的处理,存在不同的观点。因发回重审的法律制度源于上级法院的监督权,如果一旦发回重审的不当,当事人又得重复诉讼,造成资源浪费。本文通过对重审民事案件法律特征的分析,探析发回重审事由和重审民事案件独立性审理程序。  相似文献   

10.
本文拟就办案中经常遇到的外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法律适用、如何正确选择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准据法和时效规则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一,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中外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法律适用讨论涉外经济纠纷中外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既有程序法上的意义,又有实体法上的意义。从程序上讲,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实体上讲,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关系到案件的定性。无论是自然人或是法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前提下,才能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因此,法院正确地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于案件的审理  相似文献   

11.
民事反诉制度若干争议问题探析高子才反诉作为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为当今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立法所普遍确立。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诉制度,同样也恰当和平等地保护着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权益,并达到两诉合并审理,两案归为一案而终结,从而迅速地解决双方权利义...  相似文献   

12.
佚名 《特区法坛》2004,(1):24-24
“不告不理”是指未经公诉人、当事人起诉的民事案件,法院不得受理和审判的诉讼原则。是现代法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一项公认的基本原则。“不告不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必须有原告请求或被告公诉,法院才能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第二,在审理中法院的审判活动受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的范围的约束。也就是说当事人“告谁审谁,告什么审什么”。对于民事上诉案件,则仅对其中的上诉部分进行审理,没有上诉的部分就不审理。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是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行为的重要表现。  相似文献   

13.
被告的某项特定主张应以抗辩方式还是反诉方式提出在立法上没有确定的标准,以致司法实践中常常引起当事人的困惑.现有理论关于抗辩与反诉在性质、法律地位、提出时间、处理方式和独立性方面的区别的论述不能成为界定抗辩与反诉的判断标准.界定抗辩与反诉应视被告的主张是否超越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而定,如超越,就只能以反诉方式提出;如不超越,则一律可以抗辩方式提出,并且在符合诉的要求的情况下,被告有权选择以抗辩或反诉方式提出.  相似文献   

14.
陈惠清 《法制与社会》2013,(29):238-239
在司法审判中常常会遇到各种民事和行政交叉案件,但目前的法律针对交叉案件的审理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进而会导致法院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矛盾,同时给当事人带去无尽的麻烦。故本文从民事和行政交叉案件的概念及类型角度进行分析,阐述了民事和行政交叉案件审理机制的立法情况以及民事和行政交叉案件司法审理情况等内容,以期提高司法效益,让法律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相似文献   

16.
《现代法学》2019,(1):149-158
诉讼抵销是指被告依据实体法规则,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抵销消灭原告的实体请求权。我国理论界通说认为应当以抗辩的方式来实现诉讼抵销,少数说则认为应以反诉的方式实现诉讼抵销,而司法实务中却主要采取另诉说,实质上否定了诉讼抵销的实现。诉讼抵销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上的脱节,根源于抗辩说和反诉说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上均无明确规则,而司法实务操作者对效率和合法等功利目标的追求使其选择另诉说。为了落实当事人的法定权利,避免不必要的拆分诉讼,通过解释和适用中国法既有规则,提炼出实现诉讼抵销的具体路径:诉讼抵销的性质只能是抗辩,但其具体要件之一的"存在抵销主动债权"存在争议时却必须以诉的形式解决,可以将抵销主动债权作为反诉合并审理,但在不具备合并条件时法院应就本诉债权是否成立做出先行判决。  相似文献   

17.
民事二审程序中原告能否撤回起诉、如何处理原告在二审程序中提出的撤回起诉的请求,理论界一直争议很大.审判实践中已有不少法院支持了二审程序中原告撤回起诉的请求,但基于什么理由则常常含糊其辞或各说不一.至于审查判断的标准及具体处理程序,更是各行其是,大相径庭,有的阻碍了当事人合法诉权的行使,有的更是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实体权利...  相似文献   

18.
关于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作出处理或仲裁后,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作为何种案件、依照何种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问题,一个时期以来,在法学界一直争论不下。198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第十四次工作会议上指出,对于这类案件仍以原争议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作为民事或经济纠纷案件,分别由民庭或经济庭受理。虽然全国各级法院也这样执行了,但笔者仍试图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此规定提出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19.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诉讼请求,以达到抵销、动摇或吞并本诉的目的。反诉一般直接由本诉的受诉法院管辖,但当反诉的标的数额超过本诉法院级别管辖范围时,就出现了反诉级别管辖异议问题。反诉级别管辖异议,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类问题又颇有争议。本文拟对反诉案件中反诉原告提出级别管辖异议中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一、反诉管辖异议的权利主体根据对《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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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在第二审程序中是否准许提起反诉?第二审对反诉如何进行审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可以将反诉与本诉合并进行审理,但是作为反诉,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这就是反诉必须是在诉讼程序的进行中,在本诉的当事人之间提起;反诉与本诉有着法律关系上或者事实上的联系;反诉是被告为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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