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年来,年迈老人与子女对簿公堂的场景逐渐增多,原因大多是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论从道德抑或法律出发,赡养老人都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然而老人通过起诉的方式,即使能够得到.赡养费,也必然会与子女形成矛盾,甚至给晚年生活带来更多无奈。那么,如何预防赡养纠纷的发生.让老年人真正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呢? 相似文献
2.
3.
4.
新闻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老年人的物质赡养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精神需求随之凸显。据统计,目前我国城市空巢家庭已达到49.7%,农村空巢和类空巢家庭也达到48.9%。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经调研发现,关于物质赡养的案件数量逐年下降,而精神赡养的问题受到更多老人的关注。 相似文献
5.
6.
河南省淅川县法院在审理赡养案件时,实行‘三个结合一个负责和实地开庭’的措施,切实保证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年来,这家法院共审理赡养案件357件,611位老人依法得到了儿女们尽孝的义务,得到了属于他们的幸福。 相似文献
7.
赡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赡养人就履行赡养义务与被赡养人订立的协议或赡养人之间为履行赡养义务订立的协议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本文拟从赡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作些粗浅探析,与广大同仁共同商榷。 一、公证机关在办理赡养协议公证过程前,要注意宣传法律,统一思想。 在办理赡养协议公证工作实践中,部分村组干部对签订赡养协议并公证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认为赡养老人签不签协议都可以,办不办公证无所谓,起不到什么作用;还有部分被赡养人或赡养人有种“面子”观念,认为赡养老人还要签订协议办公证,说… 相似文献
8.
哥哥方继华把自己位于青城山风景区境内的房产赠送给了妹妹方秀琼,让妹妹帮自己代为赡养老母。可一年之后由于赠送的房产增值,方继华和妻子开始反始了。于是,方继华以其妻不知赠房事宜及赡养老人义务不能随意转让为由将妹妹方秀琼告上法庭,要求妹妹返还先前赠送的房产。 2004年1月20日,四川都江堰市法院对这起转让赡养义务案进行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赡养老人的义务可以进行转让,所赠房产不应返还!至此,这起轰动全国的首例转让赡养义务案终于尘埃落定。 相似文献
9.
现如今,老人再婚日益得到社会尊重。可是,在幸福恩爱的背后,也有不少老人遭遇了种种法律困境,比如财产、赡养、继承等纠纷。法学人士称,这也成为当今老年案例讼诉中的热点和难点…… 相似文献
10.
老龄化社会,什么才是对老年人最大的关怀?
赡养老人,并不是每个月定时寄生活费,让老人吃穿不愁就行了,还要从精神上给予老人慰藉,就像《常回家看看》那首歌唱的那样。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自立门户的子女,很少去父母那里走动,甚至对老人不予理睬实施"冷暴力",痛苦不堪的老人想要维权,又因相关法律不够具体而难以得到保护。现如今,对大多数的老年人来说,物质养老已不再成为问题,"精神赡养"则成为新的社会课题,乃至成为一个法律难题。2011年伊始,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出炉,"常回家看看"将写入法律…… 相似文献
11.
老龄化社会,什么才是对老年人最大的关怀? 赡养老人,并不是每个月定时寄生活费,让老人吃穿不愁就行了,还要从精神上给予老人慰藉,就像《常回家看看》歌中唱的那样,“找点时间,找点空闲,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自立门户的子女,很少去父母那里走动,甚至对老人不予理睬,实施“冷暴力”,痛苦不堪的老人想要维权,又因相关法律不够具体而难以得到保护。如今。对大多数的老年人来说,物质养老已不再成为问题。“精神赡养”成为新的社会课题。乃至成为一个法律难题…… 相似文献
12.
13.
哥哥廖大志把自己位于青城山风景区境内的房产赠送给了妹妹廖晓玲,让妹妹赡养老母.可一年之后由于赠送的房产增值,廖大志和其妻开始反悔了.于是,廖大志以其妻不知赠房事宜及赡养老人义务不能随意转让为由将妹妹廖晓玲告上法庭,要求妹妹返还先前赠送的房产.2004年1月20日,四川都江堰市法院对这起转让赡养义务案进行审理后作出判决:赡养老人的义务可以进行转让,所赠房产不应返还!至此,这起轰动全国的首例转让赡养义务案终于尘埃落定. 相似文献
14.
过去,在山东胶东农村,对老人的赡养,一般是由生产队在年终分配时从子女帐上划拔工分给老人,直接兑现。一九八二年冬实行承包责任制后,生产收入直接归户所有,不经过生产队分配,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有些子女便借故不尽赡养义务,村干部也无法儿办。有的老人生 相似文献
15.
云南省罗平县司法局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关注老人生活.对农村赡养纠纷进行了重点排查、调处,为因赡养问题而孤苦无依的老人们送去了温情和关爱.化解了父母与子女之间多年的矛盾.使老人们晚年的衣食住行有了依靠。 相似文献
16.
老龄化社会,什么才是对老年人最大的关怀?赡养老人,并不是每个月定时寄生活费,让老人吃穿不愁就行了,还要从精神上给予老人慰藉。对大多数的老年人来说,物质养老已不再成为问题,精神赡养却渐渐成为新的社会课题,乃至成为一个法律难题…… 相似文献
17.
<正>见到欧岩峰,他正接访回来,一见面就聊了起来:一个再传统不过的案子,却是一个不多见的上访。70多岁的农村老人起诉子女不赡养,为此法官主动去其村里进行调解,并反复做老人与子女的思想工作,结果适得其反,老人不领情,上访来了。反映的问题很简单:要求法院在公堂之上把这事判了,用权威的判决告诉子女,赡养老人理之所在,更是法之所护。 相似文献
18.
法律呼唤“精神赡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养老院成归宿 无奈中的新途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赡养纠纷正在不断减少。与此同时,纯粹关于物质赡养的案件数量开始下降,精神赡养的问题却逐渐受到关注。北京市密云县法院经过调研发现:近年来,由于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老少生活方式不同,子女外出打工,生活、工作压力大,没时间照顾父母以及法律功能滞后等原因,许多赡养类案件是因由谁来照顾老人、怎样分担照顾老人的义务而引发的。 相似文献
19.
20.
人民法院审理赡养案件时,往往只注重在经济、物质方面给老人以扶助和供养,而对老人精神方面的“赡养”有所忽视,这是不完全符合婚姻法精神的。我国婚姻法第十五条在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所说的赡养扶助,包括精神上的尊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三项内容,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