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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由来
《民法通则》起草,没有再采取民法典的模式,即集中大量专家起草.那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力量已经壮大,吸收了不少当时法学院校毕业的优秀学生,也有一些很有经验的民事单行法起草的领导人.这项工作由法工委民法室主持,同时聘请了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和我作为顾问.后来,我们被人称为“四大名旦”,代表了当时北京民法力量最强的四座法律院所:中国人民大学、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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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被高校学子视如掌中宝的红皮《民法》教程,如今已经出版到第五版.这本开启法学学生民法之旅的教程主编是北京大学法学家魏振瀛.
民事责任独立成章
83岁的魏振瀛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世纪60年代,他开始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担任民法教师,长期从事民法教学研究,并参与了第二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两本在1983年出版的、非常具有影响力的教材,都有魏振瀛的身影:一本是魏振瀛主编的、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民法》教程;另一本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佟柔教授主编的《民法原理》,魏振瀛是该书作者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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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柔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渊源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对佟柔先生民法思想总体研究的基础上,对其著名的商品经济的民法调整对象理论,从前苏联民法理论和立法实践、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特别是民法观、前苏联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和实践、中国民法对苏联民法的发展和民法与经济法的激烈冲突以及本人著述的角度,对其渊源进行考证,并予以评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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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我国法学界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一、我国法学界对城信原则内涵、地位、功能的阐述 自民法通则确立诚实信用原则以来,法学界对之的解释并不一致。关于其内涵及其在民法中的地位,大致有如下观点:第一,“语义说”。认为此原则是对民事活动的参加者诚实不欺、守信用的要求。佟柔先生就持此说,他同时分析到此原则还涵盖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的道德性较鲜明的要求。它是民法中的一项“弹性原则”,是为了增强民法灵活性与应变性的。这个观点也代表了80年代的主流观点。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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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与经济法之争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的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中国的改革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法制建设也如此.当时,恰好苏联拉普捷夫的现代经济法学理论被引入中国,很多法学人士认为中国应当按苏联模式强化指令性计划和行政管理,提出“经济法”概念,提出国家需制定经济法典或经济法纲要;认为民法属于资产阶级的法律,建议取消民法或者将其贬为个人关系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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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继受西方民法的效果评述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自清末变法以来,随着政治、经济体制的巨大变迁,中国民法的形成与发展先后受到潘德克顿法学、前苏联法学和日本法学的深刻影响。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中国民法自1995年以来虽呈现了正确认识和全面继受潘德克顿法学的可喜局面,但由物权法的制定可知,前苏联法学对中国民法仍具有很大的消极影响。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立法机关和民法学界亟待革新意识与鼓足勇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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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社会主义民法不是私法”,这是社会主义法学上的一个基本观点。但是,长期以来,“民法即私法”、“民法就是私人关系之法”这类传统观念还束缚着不少同志的思想。例如,在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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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杨立新,著名民商法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主要起草人之一,1952年1月生于吉林省通化市。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2001年1月,弃官从教,到中国人民大学任教,现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因主要研究侵权法和人格权法,故有人笑称他“杨侵权”。研究民商法20年来,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法学论文100余篇,其论著多次获奖,是目前法学界第一个拥有自己网站的法学家。超级老网虫继2002年年底采访《民法(草案)》中人格权起草问题,我们已经是第二次踏进杨立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家了。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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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柔(1921年6月20日~1990年9月16日),男,满族,辽宁省北镇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总干事、国家教育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司法部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兼社会科学组组长、民政部专家委员、中国检察学会顾问、中国版权法研究会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组组长等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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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近代中国侵权行为法的生成谱系进行一个溯源性的梳理和总结,可以为今天侵权行为法学的知识积累和传承提供若干基础性助益.近代中国侵权行为法之生成,主要有以下三个维度:其一,从文本层面看,从《大清民律草案》到“中华民国民法”,其间之侵权行为条文历经嬗替,最终得以定格.这个法律文本的构建,是近代中国侵权行为法生成的最重要的基础;其二,从司法判解层面看,民初大理院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最高法院”及“司法院”通过司法实践所制定之侵权行为判解要旨,确立了近代中国另一形式的侵权行为规则网络;其三,从学说层面看,近代民法学者对侵权行为法的学理阐释及对构筑本土特色的侵权法制度的智力参与,也是近代中国侵权行为法生成的一种重要助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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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宣布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但是从“体系”的角度看,民法立法还存在体系化和科学化方面的重大缺陷,这些问题十分明显并亟待改正.现代民法进入中国,本身就是以体系化科学的知识体系进入的.但是我国现行民法均以单行法律法规呈现,这些法律制定的时间跨越期限很长,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是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他们没有体现民法社会的基本精神;一些在不同时期制定的法律制度相互不衔接甚至矛盾;一些立法制定时并不考虑既有法律法规的存在,也不考虑民法知识体系的科学性,只考虑单一的单行法规自成一统,结果使得民法整体出现立法碎片化的现象.立法机关在1986年制定“民法通则”时曾经宣布,等条件成熟时应该制定民法典,借以整合民法资源,实现民法规则体系化和科学化.但是,现行建成的所谓“体系”并没有表现民法典整合的趋势,也不符合民法科学体系化的内在逻辑.为保障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权利,民法立法体系化科学化的任务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出来,必须借助潘德克顿法学的科学防止立法碎片化,尽快实现民法现行立法的整合,并且尽快出台中国民法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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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与佟柔、江平并称"民法界三大泰斗"的谢怀栻已离世11年有余。谢老的一生,见证了不同时代的法律变迁,并始终坚持自己的法律理念和法治理想。为救国弃工学法1919年8月15日,谢怀出生于湖北省枣阳县。1937年高中毕业后,他考入清华大学机械系。据他的女儿谢英回忆,抗战爆发后,谢怀栻崇尚"从文报国"的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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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柔老师离开我们已经17年了。可是,回想起佟老师在人民大学指导我们第一期"高法班"学员学习民法的一年里的日日夜夜,仿佛还在昨天,佟老师的音容笑貌仍然浮现在我的眼前。回想到这些,就让我激动不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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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中华法系”的理解仍具有相当浓厚的自我肯定色彩。上世纪80年代,在“中华法系”诠释上的定位,存在着两种矛盾的取向:即当代中国法学理念结构与中国本土法律文化危机意识的矛盾,这对探索“中华法系”的学术议题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自90年代以来,对“中华法系”的定义理解已经开始了转变,各学者对中国民事法性质的看法,已显示出“中华法系”在民法方面的丰富内涵,这反映了中国法制史学术语境发生的变迁。今天,我们对“中华法系”的讨论,至少受到系统类型观、文化差异观、规范法学观、市场法学观、民族世界观等几种当代的思潮或意识所左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