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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钟华 《法制与社会》2012,(28):105-106
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检察机关实行讯问人员与录制人员相分离的原则,录音、录像一般由检察技术人员负责.  相似文献   

2.
石学友 《法制与社会》2011,(33):139-139
2011年5月14日至15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对职务犯罪实施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认真坚持并不断健全完善。实践中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法律性质、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与讯问笔录之间的关系认识存在偏差,制约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项制度的发展。尤其是现在讯问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示,更有必要明确其证据种类。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解决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法律性质,是这一制度走向成熟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张彦春  李宁 《天津检察》2010,(2):36-37,41
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过程实施不间断录音录像的一项专门技术工作。如果询问证人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事先征得证人同意。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规范检察机关办案、固定办案证据和减少被告人当庭翻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一项新兴的检察业务,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制约了当前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有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规范侦查行为等程序正当效果。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正是顺应了在刑事诉讼中重视人权保障的国际潮流。录音录像资料在法律上应归属于言词证据,是对笔录证据的一种, 补强,因而对其证明力不能过度夸大,其制作也需遵循严格的程序。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刑事诉讼中具有证据的属性,而且,不会突破现行法定证据种类。赋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效力,对检察机关既是机遇,也有挑战。赋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资格,必须规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制作过程,确立统一的技术规范、确定事前告知义务、完善始后全程和档案保存制度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基于其特殊性,应该在示证提起权、举示决定权、示证过程等方面作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11月1日发布《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决定从2006年3月1日开始,在全国逐步推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所谓"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有关人员对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用录音或录像予以记录的制度。  相似文献   

7.
今年年底前,我国各省级检察院、中东部地区的分市院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院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将实行全程同步录像,其他检察院将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到明年年底前,全程同步录像则将扩展到全国所有检察院。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介绍,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将有利于及时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强化对讯问工作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刑事诉讼中具有证据的属性,而且不会突破现行法定证据种类。赋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资格,必须规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制作过程,确立统一的技术规范、确定事前告知义务、完善始后全程和档案保存制度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基于其特殊性,应该在示证提请权、举示决定权、示证过程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9.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2007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对200余起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  相似文献   

10.
朱孝清 《中国法学》2014,(3):247-266
辩护律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时,除了可以将有罪的实物证据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外,其他的证据都不能告诉;"两个基本"应当坚持,但要防止误读和滥用;只有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肉体上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程度与刑讯逼供相当,迫使其违背意愿供述时,获取的供述才应予以排除;在规定的办案场所以外讯问和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行为属于违法,但所取得的供述依法不在排除之列;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其符合逮捕条件,可以转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范围包括一切影响羁押条件成立的情况;纪委在查办案件中收集的证据,可以参照刑诉法关于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证据的规定办理。  相似文献   

11.
崔欣 《法制与社会》2010,(21):130-131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同步录音录像没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同时采用录音、录像的记录方式。本文主要讨论了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的法律性质、证据归类、证明力及采信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同步录音录像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同步录音录像既有保障人权的功能,又有固定证据的功能。同步录音录像虽非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但是法律可以要求侦查讯问人员在同步录音录像之前告知被讯问人有关同步录音录像的事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证据种类,不能一概而论,应当视情形而定。当录音录像证据以犯罪嫌疑人供述形式出现时,可能会存在因程序违法而被排除的问题;当它以视听资料形式出现时,则不存在因程序违法而被排除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2005年12月,高检院下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那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能否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若能,又属于哪一种证据形式?笔者试着对这一问题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14.
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由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决定的。讯问的录音录像在实体意义上是固定口供的手段,在程序意义上属于视听资料证据。讯问录音录像与笔录的同步范围要限定为同案件有关的口供。对录音录像资料的制作必须进行控制,并以相关措施予以保障。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要推行全程录音录像。实践中具体操作时,在对讯问进行录音录像前是否要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的问题上存在不同认识: 有的同志认为,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是进行录音录像的必经程序;有的同志则认为,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同意均可录音录像。请问,对此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6.
违反录音录像规定讯问笔录证据能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坤 《法学家》2014,(2):127-139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仅可以担保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还可以提高讯问笔录的证明力。在"强制性录音录像"案件中,不规范的录音录像行为复杂多样,只有"不合理"的违法录音录像行为才会对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产生较大影响,但也并不必然使讯问笔录丧失证据能力,只会导致证据能力有瑕疵,此时,对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需要予以补正。补正的路径是通过证明讯问程序的合法性来保证供述的自愿性,从而恢复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讯问程序合法的举证方是检察机关,证明方式采自由证明,证明标准应达到优势证据即可。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实施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其目的在于及时全面固定犯罪证据,强化对讯问活动的监督,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障办案质量,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文明办案。但随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在录音录像与讯问活动的对接方面,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制约了制度优势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8.
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规定法院对非法证据,特别是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为此,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  相似文献   

19.
曾美清 《法制与社会》2013,(28):270-270,282
新刑诉法以立法的形式正式确立了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施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仅可以遏制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行为,保证讯问程序的合法性,也可以遏制犯罪嫌疑人随意翻供,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笔者结合近十年来开展该项工作的体会,谈谈在新刑诉法下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思考。  相似文献   

20.
一、侦查讯问录音录像资料的性质 对于侦查讯问录音录像资料的性质,可否视为一种视听资料证据,学术界存在比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在侦查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所作的陈述,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七种证据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这是一种言词证据。所谓言词证据,是指与实物证据相对应的,以人的陈述为其表现形式的证据,而人的陈述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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