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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以审判为中心”不等于“以法官为中心”,司法审判并非法官的独角戏,司法裁决结果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绝非法官的一己之力所能成就,它应该来自司法参与主体之间充分的商谈沟通与协作。司法商谈机制以一种全新视角诠释了司法的目标与意义,完善了司法权的合法性,解决了司法裁决的合理的可接受性,并促成了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有机统一,能够迎合和满足中国现实语境下人们对于司法正义、民主、参与、自由的新需求。  相似文献   

2.
刘浩 《法制与社会》2014,(7):119-120
社会转型与传播方式变革下,社交网络使司法直面民众,传统媒体所制造的信息流通障碍被消解;司法作为社交网络平台的参与者之一进入到舆论制造的场域中来。司法应注重程序正义,淡化行政色彩,方能直面社交网络下的舆论。  相似文献   

3.
在民主的法治社会,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与媒体的舆论监督权都有它的功能和价值。然而掌控社会重大传播资源的新闻媒体以其强大的舆论价值导向极易造成"新闻审判",给司法审判带来巨大的压力。寻求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与媒体舆论监督权之间的平衡应当着眼于司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立法完善和司法公正。即使在民主日趋完善的社会里,要求司法审判要经得起历史检验和社会评判也并不意味着当时的民意可以左右司法裁判。所谓"国法人情"是以理性的民意推进立法的完善,但绝对不可以民意裁决践踏法律的尊严。  相似文献   

4.
王彬 《北方法学》2011,5(2):104-111
分权的政治逻辑要求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保持克制与谦抑以维护多数主义的民主价值,然而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向使法官解释的能动性成为既成事实,通过司法实现正义又成为美国宪政制度的法治追求。分权逻辑与解释学逻辑在话语上的对立构成民主与法治的张力,形成法律解释的宪政困境,这从根本上缘于西方宪政民主制度内在的结构矛盾。在美国司法语境下,对于法律解释的宪政困境存在着司法积极主义和司法消极主义两种司法哲学的对立,温和的司法积极主义对于法律解释宪政困境的缓解是可行的理论进路。  相似文献   

5.
韩德明 《河北法学》2005,23(9):103-106
司法审查原则要求侦查程序和行为必须置于法官的审查监督之下,以保证侦查程序的规范运行和侦查行为的合法实施。侦查程序确立司法审查原则的价值精神一方面在于法治国家理念在侦查程序上的落实,另一方面在于程序正义价值实现对侦查程序的要求。国外通过司法审查的制度化保证司法审查侦查原则的地位,我国应当确立司法审查侦查原则,并通过具体制度进行落实。  相似文献   

6.
王福华 《中国法学》2024,(1):124-144
互联网司法的正义性是司法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互联网法院、在线诉讼与人工智能司法构成当代互联网司法的基本面貌,互联网司法的多样化样态带来了差异性正义诉求,以及进行合理融贯性论证的要求。首先,互联网司法改变的是司法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方式,其分配既要在工具角色上贯彻需求原则与比例原则,提升互联网司法的效率与便利度,又要在功能角色上贯彻平等原则与贡献原则,实现新型司法资源的分配正义,并借助互联网法院的行政司法职能实现互联网治理。其次,以互联网技术为主导的在线诉讼改变了司法场所,相应地改变了当事人程序参与和程序控制的方式,在线诉讼一方面需要遵循传统程序正义的规范标准,另一方面尚需借助主观程序正义所蕴含的社会评价机制,以增进社会对诉讼程序与结果的信任。最后,人工智能司法中算法和区块链的司法运用使特定事项的自动化判断成为可能,在复制人类法官“外观”辅助或替代司法判断的同时,应设置纠偏系统和事后审查机制,以确保判断的准确、透明和公平。  相似文献   

7.
《政法学刊》2016,(3):57-61
网络民意有序参与司法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理论基础。从协商民主的角度来看,网络民意参与司法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精神,表现为民主协商的过程,并以协商型正义为结果。就网络民意的生发过程而言,网络民意应然地昭示和实践着协商民主的精神;就现代司法的正义诉求而言,不管是司法程序内部还是司法与社会之间都体现出民主协商的精神;协商民主由此成为网络民意与现代司法之间的价值纽带,网络民意对司法的参与也因此获得了民主协商的模式,通过协商而达致的协商型正义则成为了网络民意参与司法的理想境界。  相似文献   

8.
周安平 《中国法学》2013,(1):160-174
涉诉舆论反映的是大众思维,特别专注于当事人身份信息的对立性,与司法思维发生偏离。涉诉舆论针对的虽然是司法,但发泄的往往是对于社会问题的不满情绪。司法顺从舆论的判决极大地加剧了司法公信力的危机,也势必激发舆论干预司法的热情。基于舆论压力而对法官的处理,增添了法官命运的随机性与偶然性,并因而引导法官将公平让位于摆平。法院应对舆论做法,虽无现实意义,但却深刻地反映了法院面对舆论压迫的艰难处境。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网络舆论介入司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其影响司法的程度也越来越严重。涉诉舆论反映的是大众思维,司法遵循的是法官的职业思维,两者的思维性质差异迥然。面对具体的案件,涉诉舆论总是对于案情的细节发生兴趣,并因而始终偏离于司法的格式化要求。从近年来典型涉舆案件中可以发现,涉诉舆论的思维具有强烈的对立性质。这种对立性主要集中在关于当事人身份信息  相似文献   

10.
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历来重视道德伦理,法依情理而定。"在全世界一切民族中,决定人民爱憎取舍的绝不是天性而是舆论",公众舆论是公众关于常识、常情、常理的一般表达,具有不稳定性、流动性、对立性,体现的是公开的正义和直觉的正义。司法诉讼中的公众舆论过多地关注道德伦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法官的理性裁判。诉讼中的公众舆论在表现出了对司法价值认同的同时,也产生了民意与理性司法的冲突。在理性与情感之间,在公意与众意之间,法官的裁判应始终坚持独立的逻辑思维,实现法治的理性。  相似文献   

11.
程序正义有两个维度:客观程序正义和主观程序正义,传统的法学研究主要关注客观程序正义.司法信任及其评估与民众的主观认知是无法割舍的,所以主观程序正义可以成为研究司法信任问题的一个重要视角.基于法学和心理学交叉的实证研究发现,主观程序正义影响到人们对司法的反应和态度,如果人们感到司法机关的运作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他们便会更乐意接受该结果、遵从该结果.对浙江、江西、四川等地的实证调研和数据分析发现,程序性因素明显地影响着人们对司法的信任.  相似文献   

12.
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司法的法律评价与社会评价、司法的普遍正义与个案正义、司法的刚性与柔性、法官的主动与被动、司法认识的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等悖论关系,是法官在审判工作中不得不面临的难题。当前,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一个重点,就是要培养法官平衡上述悖论关系的能力,理性地把握社会转型时期司法的特点,回应社会转型时期当事人对司法的特殊需求,从而实现司法的功能。  相似文献   

13.
骆定进 《法制与社会》2012,(18):114-116
当前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存在重要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为化解两者之间的冲突,本文提出先应在司法理念上引入型商型司法正义,并从网络与法院两个方面,提出解决之策。本文意在协调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之间良性互动,规范和促进网络舆论民意与司法审判法意关系的平衡,促进司法民主化的建设。  相似文献   

14.
法官能动司法,使判决在符合形式公正的基础上,充分合理地运用自由栽量权,使判决合情合理,符合社会正义的要求。但这也给了法官作恶的可能,因此要通过以恶制恶和以善制恶相结合的方式给法官以制约,防止法官恣意,以更进一步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反思司法潜规则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高一飞 《政法学刊》2005,22(4):46-49
司法潜规则是指在司法机关内部通行或者认可的但未向外界公布的办案规则与程序。具体表现为自由裁量权过大;无原则的量刑迁就;侵犯人权的诉讼拖延;变相放人的监外执行等等。其产生的原因是,长期以来对程序正义的忽视;转型时期司法权力的异化;程序缺乏公开性和透明性。今天的司法正义是潜规则下被扭曲了的正义,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要树立司法权威,加强程序法制;加强司法监督和权力制约;加强司法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相似文献   

16.
《中国司法》2012,(2):6-6
法官和律师,是现代司法职业共同体的两个基本支柱,一个居中裁判案件,用知识、经验和品德,维护法律的尊严;一个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用精巧的技艺和勤勉的精神,最大限度地争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和律师,其分工不同,但都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维护者。一个良好的司法体制之中,司法官员和律师能够互相尊重,按照程序正义的法律规则,共同完成司法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塑造司法的公众形象。因此,法官和律师相辅相成,是司法活动车之双轮、鸟之双翼。  相似文献   

17.
王晶宇 《行政与法》2012,(5):122-125
司法正义应从制度正义的内在视角进行分析,而制度正义一方面来自于立法设定,另一方面不能脱离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行。法律判断与司法判断在本质上是一种规范意义上的价值判断。在既定法条件下,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行必须以制度正义为基础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8.
吴英姿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年5月版法官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决定了他的司法行为和具体策略。当代中国法官常常遭遇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差距和矛盾,既背负着实现程序正义的现代法治理想的重任,又要面对  相似文献   

19.
从基本的法治共识和司法的本身规律来讲,司法职业化是司法现代化的当然要求。但是,司法职业化的极端发展又有导致社会与司法疏离的危险。法官的职业理性与大众的情理正义观之间的冲突、司法程序的技术性、普适性与大众生活的经验性、局部性之间的背离,以及司法结果的单一性、可执行性要求与大众诉求的多元性、复杂性之间的矛盾等因素是导致疏离的主要原因。面对实践中的两难,我国司法改革应在借鉴国外司法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提高当事人程序参与的实效性、完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构筑现代司法服务体制、加强民众司法教育等方面,来预防社会与司法疏离危险的发生,从而有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司法与社会和谐的构建。  相似文献   

20.
司法公正论   总被引:87,自引:0,他引:87  
司法公正是法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司法公正的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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