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知假买假行为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较大分歧。分歧的焦点集中于消费者的界定、欺诈行为的认定、知假买假行为的社会现实意义等三个方面。本文试图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证,阐明知假买假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观点。 相似文献
2.
在借鉴赌博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根据“知假买假”者的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可以将其区分为消费者与非消费者.前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但并不意味着其一定能获得惩罚性赔偿;后者应适用合同规范与行政奖励制度,逐步实现从职业打假人转变为职业举报人.《民通意见》第68条存在将“欺诈”混淆为“欺诈行为”之嫌,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消法》第55条适用的理论争议与裁判不一,也使得部门规章、地方法规与司法解释之间产生了龃龉.但即便将《消法》第55条所称的“欺诈行为”限于经营者单方行为,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仍然需要以经营者存在瑕疵担保责任为基础.“知假买假”获赔所涉及的法律规范可分为基础性规范、构成性规范与判断性规范三种类型,不同规范在“知假买假”获赔中起着不同作用. 相似文献
3.
审判实践中欺诈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欺诈案件的处理 ,涉及到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但上述法律对欺诈的规定过于简略 ,因此对欺诈故意的认定、知假买假、双倍索赔等问题加以探讨 ,便于在审判实践中正确处理此类案件。 相似文献
4.
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现实下,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欲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获得双倍赔偿, 产生了大量以私力救济为主要特征的“知假买假”的现象。然而,从长远的制度建设,以及公平、高效的市场目标来看,“知假买假”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在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具有惩罚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和激励消费者维权的功能。但在司法实践中围绕该制度的适用却出现了问题,主要表现为知假买假者能否要求惩罚性赔偿,对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欺诈”应如何理解以及惩罚性赔偿的数额等问题。认可知假买假者的消费者身份,对“欺诈”作有别于《民法通则》与《合同法》中的解释以及重新确定惩罚性赔偿的额度将有助于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6.
关于"‘知假买假’者能否主张惩罚性赔偿",大部分既有研究属于形式主义争论,在说服力、精确度、合理性三方面存在不足,故应转向功能主义,重构评价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的制度功能为威慑与制裁。由法经济学理论与实证结果可发现,知假买假者是上述两项功能的主要执行者。然而,他们的主张不应在所有场合都获得支持。基于威慑功能,应以知假买假能否帮助提升"被追责率"为判断标准,考察欺诈行为的隐秘程度与消费者相对于维权收益的维权成本;基于制裁功能,应以知假买假打击的欺诈行为是否具有较大负外部性为评价标准,考察欺诈行为造成不特定多数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可能性及程度,以及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程度。将上述标准应用于实践,可将作为知假买假对象的欺诈行为区分为"强威慑强制裁""强威慑弱制裁""弱威慑弱制裁"三种类型,并予以区别对待,从而得出更妥当的处理结论。 相似文献
7.
8.
论信用证欺诈司法认定之法律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针对目前国内在信用证欺诈司法认定上的问题进行分析,建议完善我国信用证欺诈司法认定的法律制度,从立法上明确具体的信用证欺诈认定标准及救济程序,从而正确地认定信用证欺诈并适用欺诈例外原则。这样可以使人民法院保护国内企业免受境外不法商人的欺诈,也可以增强法制的透明度,防止法院滥用权力而影响信用证独立性原则和国内法院在国际上的形象。 相似文献
10.
基于不同的法理基础,独立担保的欺诈例外规则在各国不断发展,并呈现出了类型化的趋势,主要包括单据欺诈、单据无效和实质性欺诈等三种情形。其中,单据欺诈和单据无效这两种情形对于信用证和独立担保同样适用;而实质性欺诈对独立担保而言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其应该被严格限制在与独立担保的索款行为紧密联系并且构成实质性的欺诈范围内。面对我国缺乏一致性的司法实践,独立保函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对欺诈性索款进行了界定,但仍然不够严格,影响了其作为商事担保的确定性和迅捷性。 相似文献
11.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支付手段,在现今国际贸易日益频繁的大环境下,由于信用证体系本身的不足,导致了信用证欺诈时有发生,本文旨在对为应对信用证欺诈而产生的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产生及发展进行概述,并对信用证的特点、适用以及其在中国的立法现状及主要问题进行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12.
13.
正2013年4月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将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现行消法)第49条(即"加倍赔偿制度")修改为第54条,这一修改包括3个方面:第一,提高了增加赔偿额的倍数,即从原来的一倍提高到了两倍;第二,增加了最低赔偿额为500元的规定;第三,协调了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保障了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更高赔偿倍数的适用(如食品 相似文献
14.
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旧的社会规则体系被打破,新的规则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导致了诉讼欺诈侵财行为在我国当前的多发,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刑法》对此应有回应,应通过增设新的罪名予规制。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经常出现信用证相关单据使其单据一致于信用证条款而进行欺诈的行为。本文指出欺诈例外原则作为一种外在的法律救济手段,对防治信用证欺诈有很好的作用。文中认为有必要对国外的判列以及具体适用进行分析和借鉴,以期为解决我国的信用证欺诈问题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6.
在国际贸易中应用频繁的信用证,其固有的缺陷导致欺诈的不断发生,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发展出了信用证欺诈例外制度.欺诈例外是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限制和修正,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体现.欺诈例外适用的核心是对“欺诈”标准的认定,坚持严格的标准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国的欺诈例外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不仅包括法律规定的不健全,还有实践中的适用情况比较混乱,这都给我国在国际上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也会不利于我国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 相似文献
17.
诉讼欺诈行为定性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关于诉讼欺诈能否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中外刑法学界均存在争议。研究此问题必须厘清诈骗罪、三角欺诈与诉讼欺诈这三者的关系。诈骗罪与三角欺诈形异质同,诈骗罪(三角欺诈)与诉讼欺诈形同质异,诉讼欺诈不构成诈骗罪,应将其归入妨害司法罪的范畴。 相似文献
18.
19.
独立担保欺诈例外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独立担保因其付款义务的不可撤销性和绝对性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高效而强大的债权保障功能,但因其本身固有的制度缺陷,也为受益人的欺诈索赔留下极大的缺口。为了弥补这一制度缺失,有必要为担保人的无条件付款责任引入“欺诈例外”抗辩权。同时,由于担保人行使欺诈例外抗辩权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更有效的反欺诈索赔措施应是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止付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