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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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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费尔巴哈和李斯特的刑罚理论之地位费尔巴哈提倡心理强制说,主张必须先把犯罪与刑罚的关系做一明确规定,依此对一般人加以心理的强制.在对一般人发挥威吓效用达一点上来认定刑罚的根据.但是,根据费尔巴哈这样的刑罚理论不足以给刑罚的意义以明确的说明.费尔巴哈的理论,是与如何使人不趋向犯罪的一般预防的目的紧密地联系起来,以求得刑罚存在的根据;这对何以要加以所谓  相似文献   

2.
从一元到多元:一般预防论的流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考察了一般预防论的历史演进过程 ,认为重刑威吓论是一般预防的初始形态 ,古典功利论是一般预防论的近代形态 ,多元遏制论是一般预防的当代形态。重刑威吓论相对于等害报复论是一种历史进步 ,但是 ,其因易于导致严刑苛罚、刑罚的盲目性与随意性以及不合效益观念而具有不合理性 ;古典功利论虽在相当程度上克服了重刑威吓论的某些缺陷 ,但其将所有犯罪均视为人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则显然失之片面 ,且未能彻底消除严刑苛罚的危险以及刑罚的盲目性与随意性 ;多元遏制论因未将一般预防限于威吓而趋向于对一般预防作用的全面揭示 ,克服了古典功利论将所有犯罪都视为人之理性选择的结果的片面性 ,且因兼顾报应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来自报应论的责难  相似文献   

3.
积极一般预防将刑罚的正当性承载于规范意识的唤醒和规范遵循的实现,无法祛除刑罚威慑基础上的认同因子,忠诚恶法的正义悖反,以及将人作为他人犯罪的工具利用,陷入规范违反之现象描述等同犯罪本质、刑罚目之应然义理的刑罚正当性危机之中。溯源刑法惩罚的正当性,刑法规范发端社会共识,公众意志;犯罪本质源自全体公民人权和个人基本人权的不得已权衡。鉴于以往积极一般预防停留现象,作用表面的弊病,以及与消极一般预防同意阐释和反面论证的关系,需要重释积极一般预防的概念内涵,匡正积极一般预防刑罚正当性理论预设,确凿刑法适用标准,以此使积极一般预防名实相符。具体而言,积极一般预防应当以刑法规范遵循公众意愿为核心要义,过滤威慑认同的生发;以保障全体公民人权为刑罚正当性理论预设,避免遵循恶法的偏失;以不得已原则为刑法动用的圭臬,消弭人性尊重与工具利用的矛盾。  相似文献   

4.
刑罚预防新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韩轶 《法律科学》2004,22(5):68-73
刑罚预防除可分为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外 ,还可以划分为消极预防与积极预防、观念预防与现实预防。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应关注刑罚预防的不同类型 ,舍弃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 ,都将会影响刑罚预防犯罪目的的整体效果  相似文献   

5.
重刑威吓论与古典功利论对刑罚一般预防作用的夸大与迷信导致了一般预防论曾一度遭到挑战与否定.当代一般预防论者在肯定刑罚具有一般预防功能的同时也承认其局限性.他们普遍认为,一般预防的局限性表现在多方面.本文介述了被当代一般预防论者所公认的一般预防的局限性的5个主要方面.  相似文献   

6.
犯罪是和刑罚相对应的概念,合理的违法性论必定与能够充分发挥其效果的刑罚论相联系;离开对刑罚相关问题的认识,不可能清晰地揭示犯罪的本质。特殊预防和由费尔巴哈所首倡的消极一般预防都存在明显缺陷。积极一般预防论的主旨是通过指导公众的行为,确立公众对于规范的认同、尊重进而预防犯罪。行为无价值二元论认为犯罪的本质是违反行为规范进而造成法益侵害,刑法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基本行为准则的存在并最终保护法益,相应地,对刑罚的目的就不应当定位于通过威慑来阻止现实或者潜在的犯罪人和社会一般人今后不犯罪,而是要凸显规范的意义,引导公众按照行为规范行事,因而主张积极的、规范的一般预防,使犯罪论和刑罚论浑然一体、前后照应。肯定积极的一般预防论有助于准确认定中止犯、过失犯;同时,不会造成重刑化,不会无端限制个人行动自由。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有不少德国学者认为黑格尔是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的鼻祖之一.黑格尔的刑罚理论与雅科布斯的积极一般预防理论之间有着高度的相似性,黑格尔的犯罪观契合了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的实质.在刑罚理论发展史上,正是刑法学领域内的“黑格尔复兴”助产了积极一般预防理论.传统的观点一直认为黑格尔是报应刑论的典型代表,其报应理论来自于康德的反射性报应理论,这种绝对主义的立场能够避免将个人当成实现社会目的的工具.为了兼顾预防的必要性,黑格尔放弃了康德的等量报应观念,提出了“等价报应理论”,即允许作为犯罪影像的刑罚在犯罪的基础上发生一定的“变形”.但等价报应理论并不能缓解刑罚目的与人格尊严之间的紧张关系,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区分刑罚理论与量刑理论,将前者作为宏观的问题,以积极一般预防理论为内核;将后者作为微观的运作程序,以同等对待原则为指导.  相似文献   

8.
邱兴隆 《政法学刊》2000,17(3):43-45
重刑威吓论与古典功利论对刑罚一般预防作用的夸大与迷信导致了一般预防论曾一度遭到挑战与否定。当代一般预防论者在肯定刑罚具有一般预防功能的同时也承认其局限性。他们普遍认为,一般预防的局限性表现在多方面。本文介述了被当代一般预防论者所公认的一般预防的局限性的5个主要方面,即对不同的人的效果不同、对不同的犯罪效果不同、在不同地域效果不同、对不同的社会群体效果不同与因执法的严肃程度不同而不同。  相似文献   

9.
针对刑罚威慑的学理定义不明确,本文对其意蕴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探析。认为刑罚威慑以人的理性模式为其立论基础;是借助于刑罚的惩罚性对社会成员产生的一种抑制犯罪的心理强制;它以明文规定的刑罚为依据,是一种法律威慑;刑罚威慑是一般威慑和个别威慑的统一;刑罚的威慑作用分布于各个阶段。为了进一步深入理解刑罚威慑的意蕴,还对刑罚威慑与一般预防的含义进行了比较区分。  相似文献   

10.
论预防刑的裁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明楷 《现代法学》2015,(1):102-117
刑罚的正当化根据是报应的正当性与预防犯罪目的的合理性,基于报应所裁量的刑罚是责任刑,基于预防犯罪目的所裁量的刑罚是预防刑。裁量预防刑时应当重点追求特殊预防,不得使积极的一般预防优于特殊预防;裁量预防刑时难以追求积极的一般预防,不得追求消极的一般预防;但是,如果一般预防的必要性小则应当从宽处罚。由于预防刑的裁量是刑罚个别化的过程,所以,不能追求量刑平衡。在任何犯罪中,表明被告人再犯罪危险性小的情节都应当受到重视,对罪行严重的犯罪不适用或者严格适用酌定从宽情节的做法,违反刑罚目的。裁量预防刑时,对影响责任刑的情节与影响预防刑的情节,既不能进行综合判断,也不能使之相互抵消;既要考虑类型化的情节,也要考虑非类型化的情节。  相似文献   

11.
积极的一般预防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韩友谊 《河北法学》2005,23(2):41-44
报应主义固守正义面缺乏保护社会的灵活性,一般预防重视秩序而有主张专断、残暴之嫌,特殊预防则专注于科学地矫治罪犯而排斥了正义。学者们的各种刑罚一体论模式都实际上并未将三者统一。刑罚根据的统一只有在将刑法系统看作社会大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受制于社会大系统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根据社会的机能的立场,刑法只保证一点,即与认为规范是无效的意义表达相对抗。刑罚清楚地使犯罪成为一种不值得学习的行为。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是建立在刑罚以忠诚于法的市民为对象的基础之上的。报应论、一般预防论和特殊预防论三者只是对刑罚根据的外在表现的揭示。在对这三者的具体分析中可以看到它们内在地统一于积极的一般预防之中。  相似文献   

12.
刑事实证学派及目前的刑法理论普遍认为刑罚个别化的根据是基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个别预防 ,本文认为刑罚个别化的根据应包括个别公正与个别预防两个方面 ,并且 ,个别公正是主要的依据 ,原因在于人与人之间意志自由的程度、犯罪原因等因素不同 ,这些因素在适用刑罚时都是应该予以考虑的 ,只有全面考虑这些因素才能使刑罚尽可能地做到公正 ;同时 ,刑罚这种社会制度的设立是有功利性的 ,在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的功利性选择上 ,应该偏重个别预防 ,个别预防的实现无疑应该以刑罚个别化为前提。刑罚个别化是实现个别公正和个别预防的最佳途径 ,也是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3.
刑罚目的是刑罚论的核心问题,它对一国刑事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刑罚目的问题上,长期以来有三种学说:报应目的论、预防目的论和报应与预防一体论;但是,科学的刑罚目的论应该是“统一说”,即“坚持一个中心兼顾两个基本点”。刑罚的目的应坚持以间接一般预防为中心,兼顾报应与特殊预防的要求,在间接一般预防的基础上实现报应与特殊预防的有机统一。“统一说”为我国刑事政策的调整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4.
王刚 《法学论坛》2012,(1):116-121
我国刑罚理论研究中存在四个误区:混淆了刑法目的与刑罚目的;对刑罚目的的含义理解错误;把一般预防当作刑罚目的;把报应当作刑罚目的。通过对这四个误区的厘清,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刑法目的与刑罚目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刑罚目的,是指国家通过适用和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一般预防是刑法目的,不是刑罚目的;报应是刑罚的本质,不是刑罚目的;刑罚的目的是特殊预防。  相似文献   

15.
试论刑罚目的的合理取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刑罚目的取向的历史规律刑罚早期的目的不是预防犯罪,而是报应、惩罚犯罪。直到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后,才出现预防犯罪的思想。当时的预防指的是一般预防。它的理论前提是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认为趋利避害、追求快乐、避免痛苦是人的普遍心理。一般预防的中心内容是用刑罚遏制潜在犯罪者。它在刑事政策的表现是“重典”,立法的基础是“犯罪行为中论”,法条以剥夺自由刑、生命刑为主。量刑是在  相似文献   

16.
<正> 一、刑罚的一般预防对象刑罚以犯罪人以外的一般人作为一般预防的对象。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体现为刑罚对一般人的影响。一般人具有不同的特点,刑罚对他们的影响因而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研究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必须以分析一般预防对象的特点为起点。作为刑罚一般预防首要的对象是潜在犯罪人,即虽未犯罪但具有犯罪的现实可能性的人。具体包括知法欲犯者与不知法而可能犯者两部分社会成员。知法欲犯者,即通常  相似文献   

17.
杨柳 《中国司法》2006,(11):73-76
刑罚目的是国家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所预期达到的效果。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通过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改造罪犯,教育罪犯,预防犯罪。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①。所谓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预防他们重新犯罪。所谓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威慑、儆戒潜在的犯罪者,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一、为什么说刑罚目的观是社区矫正实践的指针目前,关于社区矫正的定性研究,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是非行刑方式,只是一种有利于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重新自我改…  相似文献   

18.
间接一般预防是刑罚的根本目的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王振生 《河北法学》2006,24(6):28-31
刑罚的目的是刑罚论的核心问题.在评析传统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新的刑罚目的论--"统一说",即"坚持一个中心兼顾两个基本点".刑罚的目的应坚持以间接一般预防为中心,兼顾报应与特殊预防的要求,在间接一般预防的基础上实现报应与特殊预防的有机统一."统一说"为我国刑事政策的调整提供了理论依据.进一步论证了我国刑事政策调整的战略步骤.  相似文献   

19.
现代刑罚目的理论与中国的选择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世洲 《法学研究》2003,(3):107-131
现代刑法理论一般认为 ,刑罚目的是指国家运用刑罚所希望达到的目的。刑罚目的理论在刑法学理论中居于核心理论地位。应当选择分刑种分阶段以预防为基础的综合理论。首先 ,“以预防为基础的综合理论” ,是这个理论的整体特征。其次 ,是在死刑中基本体现正义性报应理论和在其他刑种中基本体现预防理论的综合 ,同时结合在立法阶段主要体现一般预防的思想 ,在司法程序中体现特殊预防和报应的观点 ,在执行中体现特殊预防的原则的综合。中国刑罚目的理论的这个新选择 ,总结和吸收了报应、预防等各种理论要素 ,同时对不同理论要素作出有层次 ,有重点的安排。这个刑罚目的理论 ,将有利于中国刑法理论进行新时代的新探索  相似文献   

20.
韩轶  刘雯 《中外法学》1998,(2):64-67
<正> 一般预防在预防犯罪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能否界定为刑罚目的的问题,是一个有待深入探究的课题。正确认识这一问题,不仅对于加深对我国刑罚目的的科学性的认识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而且对于完善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笔者认为,刑法理论上把一般预防界定为刑罚的目的,不仅是过分地夸大了刑罚一般预防的作用,而且是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相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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