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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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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3年2月17日网络游戏《红月》的玩家李宏展突然发现辛苦两年获得的装备一夜之间不翼而飞。经与网络游戏运营商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多次沟通未果,遂将其告上法庭。这就是轰动一时的“2003中国网游第一案”,位列百家媒体评选的2003年中国互联网界十大有影响力事件第九位。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玩家之间是消费者与服务者的关系,适用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虽然虚拟的设备是无形的。又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但玩家参与游戏需要支付费用,可获得游戏时间和装备的游戏卡都要用货币购买,这些都反映出虚拟装备的价值含量。由于虚拟装备的价值无法参照现实生活中的同类产品。为公平起见,法院认为原告丢失的物品可由被告通过技术操作进行恢复。法院从服务合同角度出发保护了玩家李宏晨的利益,其做法可资借鉴。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个问题:虚拟财产是财产吗?虚拟财产是否应当得到法律保护呢?  相似文献   

2.
随着网络游戏的出现和发展,针对网络游戏出现的纠纷频繁发生,特别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成为纠纷的焦点之一。而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针对此问题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加快进行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以保护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游戏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重要课题。笔者在文中首先探讨了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随后简要介绍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下如何对保护虚拟财产进行有效保护,最后对完善保护虚拟财产的法律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希望对虚拟财产的法律研究以及相关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网络游戏的发展, "虚拟财产"这个词也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目前,现行法律对虚拟财产这个概念尚无定义,而现实中对虚拟财产的界定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有关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学说都具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通过对传统"物"的理论以及对现代"物"的发展进行梳理,可以看出虚拟财产具有"物"的属性.通过一定的立法技术,对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有关概念进行扩张性解释,将虚拟财产纳入民法和物权法的范围进行物权保护,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举证责任加以确定,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网上仲裁制度,对虚拟财产纠纷的解决机制加以补充,以达到对虚拟财产保护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对"网络虚拟财产"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施凤芹 《河北法学》2006,24(3):51-53
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也为娱乐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网络游戏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凸现"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问题,立足于"网络虚拟财产"问题的提出、概念、特点以及我国对此问题的法律保护现状等几个方面,呼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5.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网络游戏消费成为文化产业消费的重要方式之一。与此同时,有关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纠纷以及财产犯罪日趋增多,可是与之相匹配的法律保护却相对滞后。理论界有关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价值属性也众说纷纭。文章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及其交易特征进行了简要分析,结合了当今国内有关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案例,对当今我国类似问题的法律保护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权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互联网技术在全球迅猛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很多网民上网的主要动因,并为信息产业带来丰厚的利润。近期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丢失案件时有发生,如河北一玩家李某因在“红月”游戏中积累、购买的虚拟装备失踪,遂以服务商北极冰公司侵犯财产权为由诉诸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后认定李在网络中丢失的虚拟装备为无形财产,具有价值含量,判令北极冰公司应在游戏中恢复李丢失的虚拟装备。①网络游戏的法律保护正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新的课题,如何处理游戏玩家和服务商之间的合同纠纷,如何保护玩家在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依…  相似文献   

7.
虚拟财产作为一种产生于网络游戏.依存于互联网虚拟空间的新型财产,与人们所知道和了解的传统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有很大不同,因而虚拟财产是否属于一种客观存在的财产,是什么属性的财产以及它能否像其他财产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存在很大的争议和分歧,本文拟对此进行理论探讨。  相似文献   

8.
本文在论述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问题的产生及其特征的基础上,着重对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及虚拟财产权的民法保护进行了阐述;通过分析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性质,提出虚拟财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及其本质是一种信息权利。文中指出网络虚拟财产是多元财产形态的一种,理应受到民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吕炳斌 《科技与法律》2007,(1):58-62,77
本文以美国“第二次游戏”为例,探讨了网络游戏产业中的虚拟物和虚拟物交易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定位。“第二次生命”网络游戏服务商通过服务合同承认玩家对虚拟物的知识产权,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游戏服务商承认玩家对虚拟物的知识产权,对网络游戏虚拟物的知识产权之自动放弃,是解决虚拟物知识产权保护的两难困境的一个出路。如果网络游戏服务商要承认玩家对虚拟物的知识产权,应该设计好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但是,即使如此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承认了玩家拥有知识产权之后,游戏服务商对虚拟物拥有什么权利、虚拟物的交易如何定性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最后进一步分析了这两个问题的法律属性。  相似文献   

10.
虚拟财产是网络游戏产业迅猛发展的产物,当前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纠纷不断出现。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在此方面存在着法律空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以及应不应该给其以法律上的保护,在学界存在着争论。本文从民法和刑法两个角度分析了对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保护的途径,认为我国应该尽快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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