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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什么是法?法的基础是什么?在法学发展史上,哲学家们和法学家们对于这些问题的争论,从国家和法律成熟之日起即已开始,延续至几千年,但大体上都徘徊于“法的实然”与“法的应然”之间,在法的二律背反中寻求法的真谛。在西方,自古希腊以来,人们对于自然法的意义及其与成文法(人定法)的关系存在着  相似文献   

2.
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廉政实践密不可分。如果以廉政制度为标准,廉政文化是形而上的概念,而廉政实践则属形而下的范畴。文化是制度和实践的反映,但又作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超脱于制度和实践。法律依实践和实现程度分为三种状态:实然、制定和应然。如果将廉政制度对应于制定法,廉政实践对应于实然法,那么廉政文化则属于应然法。应然,即为追求的目标,是一种理想状态,它为制度和实践提供了理念指导和理论支持。实践证明,廉政制度的建立及其践履过程,离不开廉政文化的参与。如果仅有符合时代潮流的先进的法律制度,而缺少法律文化的支撑和民众心理的…  相似文献   

3.
一、两条法理分析的途径:应然与实然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古希腊就开始出现“自然法学”的法哲学理论。自然法学认为,人类社会的现存法律为实在法,为描述方便,且将所有与所谓自然法相对应的现实的实在法称为“世俗”法,以知识产权法及相关条约为例。 从学理上讲完整意义上的法律研究应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必然性、应然性和实然性研究,对法的实然性研究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定的实然性(法律的静态),二是法律运行的实然  相似文献   

4.
实证主义一方面主张应然和实然的区分,另一方面坚持法律的规范性.这使它受到自然法学派和现实法学派双方的攻击.前者攻击它回避了法律正当性基础是什么的问题,使法律沦为维护国家秩序的工具,后者攻击它脱离社会现实,使法律陷入教条、机械的境地.针对对实证主义的这些攻击。本书的作者把社会学和价值因素引入了实证主义法学,从而使"实然"和"应然"得以在制度层面上结合.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规范的明确性和社会的开放性以及相对价值和价值批判这两组张力.  相似文献   

5.
实定法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必然与维持人民整体利益和秩序的自然法产生冲突,价值的冲突迫使实定法作出修改,通过司法程序改良实定法在中西文化中具有共同的渊源。当事人的诉讼契约使法官独立出来,通过对程序的不断反思促进了现诉讼文明的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6.
法的应然与实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的应然与实然李步云法的应然是指法应当是什么,法的实然是指法实际是什么。前者是法的理想状态,后者是法的现实状态。究竟能否将法作这样的区分,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如何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它们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这是法哲学需要研究与回答的一...  相似文献   

7.
鲍永红 《法制与社会》2012,(15):256-257,261
主观方面要件是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中的重要构成条件,通过对该罪主观方面——疏忽大意过失存在的应然和实然分析以期完善该罪的主观方面要件.  相似文献   

8.
论法律规范的社会渊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法律规范的社会渊源孙笑侠法律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是规律的反映又是意志的体现。法学史上的"自然法"、"理性法"观念都以不同的表述区分了"法"与"法律"。人们在这里把"法"一般理解为两种情况:第一,它是客观规律;第二,它是人的具有价值因素的意志、观...  相似文献   

9.
许中缘 《法学家》2024,(1):15-26+191
民法典法律规范并不是实定法秩序的全部。法律规范实施的法律效果、价值判断与非正式法律规范组成了应然法秩序的组成内容。法学方法论需要实现实定法秩序向应然法秩序的统一。功能主义释意模式是实定法秩序趋同应然法秩序的桥梁,是克服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局限的解释范式。功能主义释意把无所把握的目的解释融入到法律之中,使得目的解释客观化并具有可接受性。功能主义释意将非正式法律规范的政策与情理融入法律,实现法律规范的合社会性。功能主义释意作为法学方法论的一场革命,能够推动中国民法教义学的建立,进而推动中国民法学自主性知识体系的建立。  相似文献   

10.
刘亮 《政法学刊》2011,28(5):22-26
《管子》思想与自然法(natural law)学说比较接近,都主张人定法需遵循一定的原则,以及承认永恒不变的原则存在。自然法学说坚称违背自然法的人定法无效力可言,并将永恒原则与人定法区别开来。管子学说主张制定法在现实中具最高效力,未有永恒原则与制定法的严格区分。双方在永恒原则的内容上存在诸多差异,如自然法主张平等、正义、人人得其所应得等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人的原则;管子学说却将人划为君臣父子等不同的身份级别,主张不同级别间的服从及统属。  相似文献   

11.
论环境公益诉讼形态的类型化演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詹建红 《河北法学》2006,24(8):100-107
环境作为一种公共利益,已从一种道德上的应然及人们已在享受的实然,得到了诸国法律的确认和宣告,上升到了实定法的层面,这是环境公益诉讼得以产生的前提.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公益宪法诉讼的形态划分不仅是理论与实践历史演进的产物,也是环境公益诉讼整体类型化的时代趋势.  相似文献   

12.
法益在前实定法和实定法范畴内具有不同的意涵,前实定法范畴的先法性法益属于事实性法益概念,实定法范畴的宪法性法益和后刑法法益属于规范性法益概念.事实性法益相对于规范性法益是无限的,规范性法益内部的宪法性法益相对于后刑法法益具有无限性.罪刑法定是后刑法法益有限性的界分点,字面含义是后刑法法益指导对行为构成解释的最大边界.宪法性法益定义犯罪的立法概念,后刑法法益只能定义犯罪的司法概念;计算机诈骗行为在中国刑法中不能用具有有限性但边界模糊的后刑法法益作指导进行盗窃罪的扩张解释,应该以具有无限性的宪法性法益为指导新立罪刑规范.  相似文献   

13.
<正> 一有些同志告诉我们:只要肯定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就不能再说某些法同耐也可能反映其他阶级的意志,有的甚至可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我们不怀疑持这种观点的同志在主观上是为了维护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和法的阶级性的纯洁。正因为这种善良动机有吸引力而使这些观点能够流行于法学界,并经常占统治地位。但在我们看来,这些同志恰恰是忘记了考虑社会各阶级之间的斗争这个因素,才会形成上述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把法归结为统治阶级意志时,似乎惟恐有人把它腾架于虚无缥渺云端,接着立即强调指出,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从物质生活条件的土壤到开出统治阶级意志的花朵来,不是一个平滑的、无冲突的简单过程。其  相似文献   

14.
从美国早期司法审查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法与制衡分权学说:自然法是高于人定法的高级法,这种高级法促使了法院宣布制定法无效这种观念和实践的出现,但这种观念和实践在殖民地早期处于萌芽状态,甚至和当时的议会至上是矛盾的,因为制衡分权学说尚未取得主导地位。随着殖民地脱离英国,制衡分权学说逐渐取代议会至上学说成为北美的主导性学说,议会的地位下降为三个平等部门中的一个,因此宣布议会立法无效从而捍卫自然法的观念逐渐变得清晰,司法审查获得更加坚固的理论支撑。自然法和制衡分权学说是美国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司法审查制度是应自然法和制衡分权的需求而产生的独特制度。  相似文献   

15.
修宪权并非是一种绝对的权力,客观上存在着内在和外在界限。修宪权的界限体现在受宪法基本精神与原则、自然法和国际法的制约,以及修宪权在实定法上的约束。  相似文献   

16.
“自然法”与“法自然”的文化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学界内 ,许多人认为“法自然”与“自然法”存在相通之处。然则实际上 ,自然法通过对永恒正义和理性的追求 ,推动了近现代民主制度的创生 ;“法自然”所崇尚的“自然”是在“天”的统辖之下所形成的自然界 ,法自然必尊天为上。故法自然所维系的是专制秩序 ,恰与自然法的追求背道而驰。设法勾联自然法与法自然 ,实出于我们对固有文化的自卑心理。  相似文献   

17.
柏拉图理念论的形成数学起了关键的作用。理念论把世界分为理念世界和可感世界,从而形成哲学两重世界。柏拉图的哲学两重世界对西方哲学的影响非常大,西方许多哲学大家都受过柏拉图理念论的影响。哲学两重世界的理论影响了自然法,使自然法成为了形式法,对实定法具有约束作用,这对西方法律形式合理性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8.
文中 《中国公证》2002,(3):55-57
本文围绕公证人这一主题、重点讲述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公证价值;二、公证职业及角色定位;三、公证职业素质要求及职业素质养成。三个方面的内容通过“三条线索”贯穿起来:应然、实然、如何实现实然到应然。应然,即应该是什么,侧重于理论分析;实然,即实际情况怎么样,侧重于现实状况的介绍(包括国内  相似文献   

19.
法的理念与制度是法的应然与实然外延的一个重要方面。法治理念的培育和深化,推动了民主进程,促进了社会发展。从公民权角度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内涵,不断扩展公民的行政诉权,才能使我们正确把握和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才能促进行政诉讼法不断由实然走向应然。  相似文献   

20.
汪太贤 《现代法学》2004,26(6):16-25
自然法发源于古希腊,脱胎于从神话的没落到理性知识诞生的演进过程。在神话时代,以正义为内容的超验法理念孕育而成。神话衰落之时,自然主义者将自然与事物的“质料”或“本原”等同起来,宣称万物都有一个非神的本原和遵循一个普遍的规律,以此提出自然法和人定法概念,得出人定法由自然法派生的论断。正当自然主义者以人定法具有自然法的正义秉性为据大力捍卫城邦法律之时,悲剧作家则发现了人定法与自然法的冲突,从而第一次赋予自然法以道德的内涵。其后的智者学派则以人的自然本性为据,重新定义了自然法,使自然法由宇宙的普遍法则演变成人类的固有法则,并从怀疑主义的立场将自然法与人定法对立起来,引申出一系列人类法律的价值和特有法则,标志着自然法概念的正式生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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