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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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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议庭是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最主要形式,在诉讼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合议制度的优势在于发挥集体的作用,集思广益,最终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合议庭的决定,也允许少数人保留意见。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该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以致产生了许多问题,我们需要深思其成因及改革的方法,使合议制度更好的发挥其在审判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司法活动中存在潜规则,容易产生司法不公、降低司法效率、贬损司法权威。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就必须打破这些司法潜规则。建立“审者负其责”的制度,做到审理与裁判的一致;确立内外沟通的桥梁制度——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并将合议庭少数意见在裁判文书中公开;确保新闻媒体报道的畅通,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这样既能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又可使正义以民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提高民众对司法权威的认同感。  相似文献   

3.
判决书公布少数意见之利弊及其规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泽涛 《中国法学》2006,(2):182-191
对于判决书中是否应该公布少数人意见,两大法系相异的作法以及相关的学术争论对我国有可资借鉴之处。在我国,公布少数人意见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可以克服合议庭评议过程中的“合而不议”和流于形式化,有助于强化法官的责任制,增强法院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在修改三大诉讼法时,应该明确规定判决书中公布少数人意见时所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判决中的不同意见公开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而为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所反对,这是由于两者在制度类型上的差异所致。对于判决书中是否应该公布不同意见,两大法系相异的做法以及相关的学术争论对我国有可资借鉴之处。在我国,公布不同意见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可以克服合议庭评议过程流于形式化,有助于强化法官责任制,增强法院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相似文献   

5.
在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对1992年制订并在全国法院试行了十多年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中的民事裁判文书样式进行全面修订并即将出台之前,笔者针对司法实践中有关制作民事裁判文书过程中存在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探讨意见。一、裁判结果:展示不同意见为时尚早我国法律对于裁判文书能否公布合议庭或者审判委员会的少数人的意见没有明确规定,学者们普遍认为,草率地在裁判文书中公布少数人的意见,既不利于定纷止争,而且极有可能使败诉方将怨气转嫁到法官身上,引起伤害法官等损害法官权益的行为甚至恶性事件的发生。但是,许多学者并  相似文献   

6.
审判委员会特别列席制度和合议庭评议全程录音制度,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法院的"司法创新",其共同的本质就是监督或者说是他律,即通过外抑或内控的手段对诉讼评议进行程序外的监督。该两例"司法创新"破坏了评议的自由氛围,对参与评议的法官形成心理压力甚至恐惧,乃至对司法的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造成消极影响。诉讼评议的本质要求应该是,为参与诉讼评议的法官营造一种宽松自由、免于恐惧、保证独立发表意见的氛围或环境,包括评议场合的秘密而免受外力干扰和评议意见的豁免而免于责任追究两个方面。这种本质要求概括为诉讼评议的原则就是评议自由原则,其内容包括两个子原则:评议秘密原则和评议豁免原则。在保证评议的正确性、提升评议公信力的他律方面,国外和台湾地区的一些事前防错、事后纠错的良策很值得借鉴,主要有国外的公开少数意见、台湾地区的人民观审制度和诉讼预评议的心证公开。  相似文献   

7.
近日,媒体对广东省某法院将合议庭的不同意见直接写入司法裁判文书的做法大为赞赏,认为是审判公开的又一重大进展,但笔者却认为这种做法欠妥。毋庸置疑,审判公开是法治国家审判工作的基本准  相似文献   

8.
周菁 《天津律师》2001,(5):42-42
近日,介绍广东省某法院推行审判方式改革的文章见诸报端,媒体对其改革过程中“将合议庭的不同意见直接写入司法裁判文书”的做法大为推崇,称赞此举“打开了司法审判的最后一个暗箱”,认为这是审判公开的又一重大进展。  相似文献   

9.
合议庭运作机制是以实现合议庭制度的基本功能为价值取向的操作规程。理顺和完善合议庭运作机制的基本思路是:必须强化横向运作机制在案件审理中的决定作用,同时对纵向运作机制加以规范和约束,真正还权于合议庭;充分发挥纵向运作机制在案件审理中的辅助和补充作用,以达到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的目的。合议庭横向运作机制方面的改革应着眼于:一是立法明确法官独立,二是提高法官素质,三是健全合议庭评议案件的程序机制,四是完善审判长和案件承办人制度,五是完善陪审员制度。合议庭纵向运作机制方面的改革应立足于:一是理顺合议庭与庭长、院长的关系,二是改革完善审委会运作机制,三是废止上级法院的指示、批复权。上述意见和建议,如能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加以借鉴,必将有力地推动现行合议庭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法律职业的普通公民参加部分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的制度,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该制度旨在让没有司法经验的普遍民众参与案件审理,加强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其主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的合议庭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共同组成,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时,与审判员享有同等权利。《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填补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无硬性…  相似文献   

11.
夏鸿 《法制与社会》2015,(4):103-104
我国法律对于合议庭功能的定位是明确的,学界对于合议庭作用的认识是清晰的.只是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合议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有关合议庭运行的司法政策、具体制度应当重新加以检视,应从外部机制和内部运行两方面同时入手,完善法院合议庭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  相似文献   

12.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独具特色的一项司法审判制度,它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合议庭或独任庭所审判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作出决定。这一制度设立以来,在我国的审判实践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现代司法理念的不断增强,法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审判方  相似文献   

13.
既然理论上的反思属于先易后难的破土,那么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合议制度理论溯源是整个改革研究的逻辑起点.以理论溯源为基础着手合议制度的理论重构,按照“主体—行为—责任”的逻辑,借鉴组织结构变革理论着手合议庭模式的重构,对合议庭与审判团队化模式的方式开展了论证,提出完善合议庭组织结构的基本思路.依托心理学中群体决策理论成就,集中检讨反思合议制度规则构建,以“罗伯特议事规则”为镜鉴,核心是重新确立合议庭的评议对象与表决内容.在梳理域外司法责任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借助司法责任伦理的理论指导,集中比较并系统分析结果、程序、职业伦理等三种责任模式,吸收三者合理成分,从裁判结果、诉讼程序以及职业伦理方面确立合议庭责任机制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4.
李琴 《中国律师》2007,(3):70-73
1999年7月,广州市海事法院一改传统“本院认为”的判决书理由表达方式.直接标明法官个人意见。其具体做法是.将“本院认为”改为“合议庭认为”或“本审判员认为”。如果合议庭成员意见一致的,表述为“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如果意见不一致则表述为先写“XXX审判员、XXX审判员认为”。再写“XXX审判员认为”,最后写“合议庭根据多数意见作出如下裁判:”。广州海事法院的这一做法拉开了我国裁判文书“公开合议庭成员不同意见”的序幕。  相似文献   

15.
林劲松 《法学》2005,(10):14-21
合议制的运作效果是法院司法审判能力的直接体现。民主评议制度是合议制的灵魂,它包含了地位平等、共同参与、充分陈述、独立表决、多数决定、异议保留等民主原则。我国法律虽然确立了合议庭评议的民主原则,但缺少贯彻民主原则的程序和方法,导致审判实践中存在合议庭评议对象不清、表决规则模糊等潜在的民主危机。由于长期以来合议庭的非独立性和虚置化,以及审判委员会的存在,合议制潜在的民主危机得以隐而未发。随着合议庭独立审判权的逐步回归,有必要通过完善评议制度的民主机制来化解可能爆发的危机,包括规范中间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对象和审判长职责,细化禁止弃权、发言顺序限定、心证展示、一次表决、票数顺次递加、表决效力延续、异议公开等评议规则。  相似文献   

16.
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就是对审判主体制度的改革,而强化合议庭的职能是审判主体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这一问题已提出多年,但在实践中,合议庭在审判案件中的职能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合议庭的独立审判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17.
李威 《中国审判》2010,(10):74-75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最基本的审判组织。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推进司法改革以来,合议庭制度的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在最高人民法院迄今出台的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合议庭的改革都是重要内容。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合议庭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合议庭职责若干规定》)。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我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人民陪审员的人数问题,一直存有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三人中应保持两人,不能是一人陪审;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在合议庭中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就是合法的,无需两名。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均没有规定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具体人数,我院一直按照第一种意见执行。请问哪种意见正确?内蒙古自治区克石市人民法院杜景龙杜景龙同志: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根…  相似文献   

19.
法院对干预司法的涉案材料允许接收、转交、批办的习惯做法,实际上为干预司法提供了制度通道,法院内部已有的登记备案制基本上流于形式。我们应换一种全新的思路从根本上加以改革,就是在合议庭、承办法官与干预司法的涉案材料之间建立信息隔离即防火墙制度,只要不是通过法定程序由当事人、律师、证人、公诉机关或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材料,合议庭、承办法官一律不得接收。  相似文献   

20.
王道华 《法制与社会》2013,(16):122+124
公开审判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实现诉讼公正的重要途径。公开审判制度应当包括公开的对象、公开的环节、公开的案件三个方面的涵义。由于受各种因素的的制约,公开审判制度在我国对其的认知和实践上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弊端——司法行政化,立法粗疏、没有可操作性、当事人知情权得不到保护等等。完善我国公开审判制度应该从诉讼观念开始转变,以立法完善为前提,提高法官的素质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诉讼主体制度以及后果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有必要加强对合议庭的公开、新闻监督与公开审判以及公开审理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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