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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中华法系的研究方兴未艾,越来越多的问题值得去探索与研究。其中,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视角进行审视可以发现,中华法系在世界五大法系中,具有唯一的一个古代世俗法系的地位、唯一的一个用非强制力途径形成的古代世俗法系的特征和中华法系的开放性有力证明了中国传统法律是开放法律的作用。这些问题都是中华法系研究中的重要问题。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有助于全面理解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其深入研究,为复兴中华法系与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传统添砖加瓦。目前,除了面面俱到地论述,也需要通过拾遗补缺,深化对中华法系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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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目前学界对中华法系的特征一般从三个角度加以论证。一是从法律制度方面,认为中华法系的突出特征是民、刑不分,诸法合体。二是从法律思想方面,认为自汉以后形成的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德主刑辅,重伦理轻法律。三是从法律实践活动的总体精神和宏观样式的角度,提出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是“集体本位”和“混合法”。笔者欲从历史的角度,提出第四种特征,即与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相比较,中华法系在形成时呈现出早熟性,在发展中呈现出同步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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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的"律令制"架构,是认识中华法系特征的关键。一般认为这一架构至唐代才正式形成。其实,这一体系特征大致萌芽于战国时代,秦汉时代已初步成形,至两晋基本确定。所谓律令制体系,其要害特征在于律令间的特定关系。律为主(正),令为辅(副);律为刑罪法,令为政导法;律为稳固少变之法,令为因时修订之法。二者间这种关系,正好体现了中华法系的礼刑关系构思,也大致体现了古代中国政法模式的一般特征。通过对古代中国历代律令关系变化历程的考察,总结了律令制法律体系演进的四个阶段及其主要阶段性特征,并就中华法系律令制架构特征及"礼乐政刑"综合为治模式特征做了进一步阐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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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延续了4000多年的中华法系法律制度在沈家本主持的变法修律运动后完全解体了,中国开始了法律现代化的进程。总的来说,中国的法律现代化即从仿效日本,继受日本法律文化开始的。因此,日本对中华法系解体的影响尤为深远。本文主要简单概述中华法系的解体,论述中国从日本大规模移植法律的原因和途径,最后得出法律移植的实践价值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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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闻鼓是传统法直讼制度重要的部分,其历史悠久,反映着中华法系的特征,也是中华法系性格的外显。作为一种特殊的直诉制度,登闻鼓制度反映着民间意愿,是民间伸冤的通道。登闻鼓制度为传统司法提供了补救的机制,也是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登闻鼓制度反映出的中国法律文化价值和理念,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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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中华法系”的理解仍具有相当浓厚的自我肯定色彩。上世纪80年代,在“中华法系”诠释上的定位,存在着两种矛盾的取向:即当代中国法学理念结构与中国本土法律文化危机意识的矛盾,这对探索“中华法系”的学术议题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自90年代以来,对“中华法系”的定义理解已经开始了转变,各学者对中国民事法性质的看法,已显示出“中华法系”在民法方面的丰富内涵,这反映了中国法制史学术语境发生的变迁。今天,我们对“中华法系”的讨论,至少受到系统类型观、文化差异观、规范法学观、市场法学观、民族世界观等几种当代的思潮或意识所左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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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系正名什么是法系,人们通常总是说,这是资产阶级法学家从民族历史传统和习惯出发,对各国法律按其形式的某些特点所作的一种划分.他们把一些国家的法律规范,因其具有某些共同特征而归为一类,称为一个法系,例如有以成文法典为主的大陆法系,有以习惯法为主的英美法系,以及有以民刑不分、行政与司法不分等为特点的封建"中华法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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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中华法系是新时代法律人的文化使命,是在法治文化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应有之义。新时代中华法系的复兴应当囊括历史、现实与未来三重维度,通过厘清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关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融合形成新时代中华法系的内在意涵。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指导思想,与新时代中华法系复兴有重要的内在联系,包括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和坚持守正创新三个方面。中华法系复兴必须立足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从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两个维度开展复兴伟业。回溯法统转型的历史,应当从中得到启示,将中华法系复兴融入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推动繁荣法学研究,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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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大陆法系财产法以所有权为起点展开的逻辑演绎,英美财产法中存在着一个特有的核心概念——产权(title),其上负载有相对性的特征,由此展开了个案主义的情境思维办法——在具体案情背景下比较各方权利或利益的具体内容,然后断其高下,对其中相对较优的产权给予保护。产权的这种相对性特征来自于英美财产法形成历史上所有权向占有的拟制。对于当代比较法学,这种研究不仅能够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制度功能,还有更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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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系统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为开端,结合法律知识解释了系统工程的基本原理;阐述了法治系统工程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法治系统工程与系统工程之本质区别,进而介绍了法治系统工程所采用的综合集成方法。此外,本文还论述了现代信息技术与法治系统工程的关系、系统工程对现代法律科学的优化功能。文章的结论是:法治系统工程是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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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展现了20年来法治系统工程在中国发生和发展的概貌,它向读者传递了这样的信息:作为一种现代思维方式,法治系统工程正日渐影响着中国的法学研究;而作为一种现代化的组织管理技术,法治系统工程正日益广泛地融入中国的法治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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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国家法与非国家法多元互动"的全球化进程——对"法律全球化"争辩的中立性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法学界的"全球化论辩"可以从"肯定"与"否定"这两种态度加以分析。以"国际化"与"全球化"的区分为参照性判准,可以发现,"反法律全球化"论者与对"法律全球化"持肯定态度中的"唯法律全球化"论者其实都处在着同"去国家化"相关的"法律一元论"这一层面上,只不过前者主张的是"国家法律一元论",而后者主张的是"非国家法律一元论"。"法律全球化"是一种在全球层面上展开的包含"法律国际化"的进程,是一种从"国家法律一元论"走向"国家与非国家法律多元论"的开放性进程。中国法学论者之所以尊奉"法律一元论",实是因为教条性地尊奉"法律的唯国家意志论"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两个经典论说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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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天理与人情为内容的情理观影响、规范着中国传统社会民事法律规则,确立了传统民事法律的最高要求与最低底线,其以儒家礼治思想为基础,以公允、诚信、习俗原则为表现形态,贯穿于古代社会民事立法、司法、执法制度的各个方面。天理、国法、人情的和谐既是古代封建官员追求的目标,也是民众民事行为的准则,并由此构建了中国古代独具特色的人情社会。在构建中国民法典的过程中,我们应当科学地对待传统的情理观,取其世俗化、民族化以及权利义务对等性等合理因素,为制定融传统性与现代性为一体的中国民法典所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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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本展现了20年来法治系统工程在中国发生和发展的概貌。它向读者传递了这样的信息:作为一种现代思维方式,法治系统工程正日渐影响着中国的法学研究;而作为一种现代化的组织管理技术,法治系统工程正日益广泛地融入中国的法治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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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与现实借鉴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官责任制度是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的核心内容和传统特色,也是中华法系区别于世界其他四大法系的显著标志,更是华夏民族对人类诉讼法律文化宝库的巨大贡献。文章就中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与现实借鉴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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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们对《元史·刑法志》一段简要而含混记述的误读,造成了法律史上的一桩“悬案”,即《大元通制》渊源之谜。本文从追溯元代前期艰难的修律立法历程入手,结合当时社会政治生态环境,对《大元通制》的本原作了详尽的探索。《大元通制》是世祖以降数十年修订律书的摸索与奋斗的产物,而仁宗“延祜律书草案”则是《大元通制》凭据的直接蓝本。本文对《大元通制》“难产”的缘由进行了剖析,认为延(?)、至治年间,仗恃兴圣太后权势的“后党”保守派与皇帝为首的“帝党”改革派之间激烈政争,是《大元通制》难产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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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zhi Zhang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2011,6(3):481-495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 is based on the learning of foreign legal systems. Foreign legal history, as one of the elementary courses in higher legal education, is becoming a driving force for China’s progress toward the rule of law and is playing an indispensible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legal system by educating, cultivating and academic exchanging. The discipline of Foreign Legal History not only provides diverse perspectiv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Chinese legal system, but also testifie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It not only benefits Chinese legal system, but also makes contribution to the cultiva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Chinese legal talents. Therefore, we should insist on learning from the legal cultural heritage embedded in Foreign Legal History for the purpose of developing Chinese legal system.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