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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建立于实体经济基础上的现行银行法律制度不能有效规制虚拟金融关系和混业金融,国际金融市场没有普遍适用的规则体系和监管协调机制,美国货币权扩张构成对他国侵权,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国金融法治的缺陷和国际金融法的无序。后金融危机时期欧盟、英国、日本等相继修改银行法。我国银行法须着力解决:基于调控与规制的中央银行独立性、透明度、问责制与货币权,基于创新与发展的银行混业监管制度;基于公共责任视角的政策性银行立法;基于竞争与效率的银行破产与救助立法;基于安全与开放的银行监管权配置及监管模式选择。这些变革是以金融调控与监管职能分离趋势为前提的。  相似文献   

2.
周仲飞 《法律科学》2013,31(1):183-190
通过提高金融包容促进人类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未来金融法改革,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管实践应充分考虑金融包容.从银行法改革来看,提高金融包容应与维护银行体系稳定和保护存款人利益共同作为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作为法定的权利,公众获得生命线性的银行服务,可以通过银行社会责任的法定化来实现,并通过私法和公法强制实施.从激励相容和成本效益监管原则出发,对提供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必须实施差异化监管.  相似文献   

3.
美国与欧共体竞争法中的卡特尔制度 ,都建立在“合理原则”基础之上。美国判例制度将其演化为“本身违法规则”与“合理规则” ,而欧共体竞争法则采用了豁免制度。本文对这两种代表性立法模式进行了细致比较 ,认为欧共体模式更值得我国反垄断立法加以借鉴  相似文献   

4.
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方兴未艾的金融创新涉及一系列尚待解决的法律问题,贯穿于该结构金融各个环节的客户金融隐私权保护与银行信息披露之间的矛盾冲突也日益显现。为促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知情权应比金融隐私权处在更高的权利位阶上,但满足特殊目标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投资者的知情权并不能以肆意侵害银行客户的金融隐私权为代价。中国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商业银行法或者资产证券化的专门立法中建立起银行、客户、客户信息受让者之间的金融隐私权与信息披露的平衡关系,并建立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信息制度,在打通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实现全方位的信息监管。  相似文献   

5.
金融危机后,各国在银行风险处置的理念和处置措施上已取得一定共识,但由于国情差异,各国相应具体制度设计有所不同。历史上的金融危机在相当程度上是监管俘获的产物,银行风险处置立法可以缓解监管俘获问题,但同时也应充分意识到处置机构之间可能涉及机构竞争与利益冲突问题。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与《金融稳定法(草案)》在部分吸收域外风险处置措施的同时,制定了银行风险处置机制,但这些规定仍存在一定缺陷,并可能影响相应制度建构的客观实现效果。路径依赖和公共选择理论可以作为理论工具,分析我国银行风险处置的立法模式选择和深层次的制度考量。从形式与实质双重角度而言,立法模式、处置机构的权力配置、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平衡,涉及不同主体在风险处置规则制定过程中的参与度、力量对比并且影响条款的最终内容。故此,应通盘考虑银行风险处置制度的建构与立法目标,以更好地实现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6.
当前发达国家的金融立法趋势强力(一)银行立法,银行法是金融法的基本法。银行法主要的内容是关于银行的性质、种类。职能、法律地位、设立、变更、终止、机构设置、管理体制、业务范围、财务。会计及法律责任等的规定。各国银行立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混合式,即中央银...  相似文献   

7.
上世纪三十年代我国加强了银行立法,以实现金融垄断。1931年《银行法》是其颁布的第一部银行法,对银行设立条件、资本额、监管体制等均采取严格主义,有一定进步性。但为将钱庄纳入垄断金融体系,该法以许多规定否定钱业习惯法,以打击其势力,体现了法律规则与习惯规则调整社会秩序的不同效力,也是阶级利益冲突在法律上的反映。从钱业习惯法与银行法的冲突,可见习惯法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能弥补国家法的缺陷,实现社会法律多元化。  相似文献   

8.
近代银行法研究兴起于清末,民国时期出版了大量的银行法译作与专著,并且出现了专门研究银行法的学术团体。1917年上海银行公会创办了近代第一份金融刊物《银行周报》。它所刊登的与金融法规有关的文章,为研究近代银行法提供了宝贵资料。尤其三十年代,随着《银行法》颁布,报社组织的三次银行立法的讨论,丰富了银行法研究的内容,极大促进了近代银行法发展。以《银行周报》为视角,考察近代银行法研究的成果与不足,具有历史真实性与学术创新价值。  相似文献   

9.
欧洲共同体(以下简称“欧共体”)是一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区域性组织,但它行使着超国家的立法权,其颁布的法规约束着每一个成员国。这种既不同于国内立法,又有别于国际立法的特殊制度,对传统的立法理论和立法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是值得认真研究的。本文拟从欧共体的立法权、立法形式、立法程序和立法效力等几个方面,对欧共体的立法制度做一粗浅的分析。  相似文献   

10.
金融企业集团的国际监管论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十几年出现并迅速发展的金融企业集团为国际金融监管提出了一些新的复杂的法律问题。本文依据“金融企业集团联合论坛”新近发布的一系列文件对有关金融企业集团的国际监管原则和制度进行了研究,并就这些原则和制度对于各国金融立法及监管实践的未来影响作了评述。文章认为,对于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传统的银行业监管、证券业监管、保险业监管等单一监管方式已无力胜任;各国金融监管须进行制度创新,参照联合论坛的文件,对整个集团适用特殊的资本充足衡量原则和方法,对集团内受管制实体的高级管理层和关键股东适用合适与适当标准,并通过监管信息分享切实进行国际合作与协调,以确保对金融企业集团全面而有效的监管  相似文献   

11.
THEDEVELOPINGTRENDANDBASICPRINCIPLESOFOURCOUNTRY’SFINANCELEGISLATION金融法是调整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中国的金融立法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金融法体系。本文试就我国金融立法的发展趋势、基本原则作概要论述。一、我国金融立法的发展趋势根据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我国已经和正在出台与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相配套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金融机构法律地位、金融市场管理、外资银行和外汇管理立法等。1、金融配套立法。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根据国…  相似文献   

12.
金融危机再一次暴露了欧盟银行业法制的软肋。后危机时代,欧盟分别对金融监管体系、存款保险计划和资本需求三个方面立法进行了全面修正。修正以恢复金融系统稳定作为首要目标,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蓝本,将目标监管这一国际先进监管理念和宏观审慎监管措施纳入欧盟法,增强了欧盟银行业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推进了欧盟银行监管一体化进程。危机后欧盟银行法的路径选择启示着中国加强系统性风险管理和宏观审慎立法的紧迫性。存款保险制度应尽快建立,巴塞尔协议标准也需认真采纳,以增强中国金融监管立法的前瞻性。  相似文献   

13.
论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完善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作了探讨。第一,要统一外商投资立法,途径有三:统一制订《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将现行三大涉外投资企业法分离,将其中一部分内容划归重新制订的“外商投资法”调整,一部分内容直接划归国内《公司法》及国内相关企业组织法和国内其他部门法调整;将国内经济法律直接适用外商投资关系。第二,要完善有关外商投资法律适用制度。提出我国外商投资法律适用的三大原则:即“从新兼有条件从旧原则”、“完全从新”与“完全从旧原则”、以及“有条件从新”与“有条件从旧原则”。第三,完善外商投资立法的内容。根据我国外资立法的实际情况,提出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立法经验,补充外资立法内容;在外商投资立法中,增加并完善“国民待遇”;以国内经济法内容直接适用外商投资关系,最终达到外商投资立法与国内经济立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14.
只有在市场经济社会,在政府职能转型的背景下,以区别于高度集权社会的政府干预行为和市场经济社会的传统政府干预行为的政府干预行为。才有所谓的监管存在。监管与监督密切相关.但又不完全相同。这是国有财产监管制度构建的前提。以此为基础,分析了我国国有财产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国有财产监管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并从国有财产监管机构设置、权力配置、职责、监管范围、内容、手段等方面阐述了国有财产监管的基本制度构建.进而提出了国有财产监管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存在披露信息不充分、不准确、不透明等缺陷,在信息披露的程序、内容、方法、形式、监管机制等方面都有其局限性。本文借鉴我国证券法、保险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的经验,在法律制度、监管机制、法律责任、具体内容等方面提出完善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以期推进我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相似文献   

16.
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使得我国金融业面临实际上的混业经营与法律上的分业监管之间的矛盾,而关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却是空白。加入WTO以后,金融业的全面开放要求我国尽快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立法,以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本文从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设立条件、建立"防火墙"制度,并针对具体问题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等方面谈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呼声空前高涨,监管当局试图修正监管规则,以适应最新的金融产品结构和业务的变化.但是,影子银行凭借其创新性、自由化、复杂化,开创了一条“创新—监管制止—再创新”的监管套利模式,而政府监管总是滞后于金融创新.为提高影子银行监管的有效性,需引入市场约束规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市场约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官方监管的缺陷,即逐步在以政府监管为主的体系中运用市场约束,以实现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的最佳配合.  相似文献   

18.
相互认可制度在欧盟金融一体化的进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以母国控制为手段、以最低协调标准为基础的相互认可制度,为过渡时期的欧盟金融服务市场创造了一个颇具特色的法律框架.本文以欧共体各个指令以及各成员国国内法为载体,对欧盟范围内的相互认可制度的概念、确立运用以及限制进行了系统的剖析.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应对世界金融风暴的影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现,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结合了国内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实践经验,从我国现有银行监管角度出发,借鉴他国立法经验,结合我国情况,探讨如何建立与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相协调的存款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20.
影子银行是指在传统银行核心业务及其监管体系之外,发挥着传统银行核心业务功能,向市场提供流动性、期限配合、不适当的信用风险转移和高杠杆率等服务的信用中介机构及其业务体系。目前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是由理财产品为代表的银行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业务及民间借贷三个部分构成。针对目前我国影子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应从构建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做好数据统计制度建设,实行差别化监管制度,强化风险内控制度,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构建危机处置机制方面完善我国影子银行的监管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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