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构想,是关系到司法职权的性质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内容的重大司法改革.从我国的宪法体制看,司法职权的中央性,主要是指其立法权限和服从全国人民意志的中央性,但人类司法权形成的历史与理论,以及建国以来我国地方法院、检察院人事权管理的发展历程,都表明,司法职权具有非中央性的特点.理解我国司法职权中央性的同时,也要把握宪法体制中容易被误读为中央性的关节点.改革地方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管理制度特别是人事任免制度是个需要进一步审慎权衡与思考的重大问题,应当以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建设而不是损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政治方向和重大政治原则.  相似文献   

2.
关于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推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举措的提出,在思想观念上,突破了把司法人员作为普通的“国家干部”来管理的思维定势;在制度设计上,突破了由地方同级党委统一管理公务员队伍的原有管理模式;在司法体制上,突破了司法权地方化的藩篱。只有从以下五个方面同时入手,才有可能实现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改革目标:1.建立司法人员统一管理制度;2.建立法院、检察院经费与资产的统一管理体制;3.建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4.完善司法责任制;5.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对中国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概括为“三化”——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和法官职业大众化,2003年这位向来以致力推进司法改革而赢得广泛赞誉的中国首席大法官又提出了未来五年法院改革的四方面突破目标。人们从“两高”自上而下推行的改革中,从一些地方法院和检察院所做的各种有益探索中。可以看到中国司法改革的点滴进步。比如法官和检察  相似文献   

4.
论司法权国家化——以治理司法权地方化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文兴 《河北法学》2007,25(9):53-56
司法权地方化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严重.司法权地方化突出表现在法院、检察院与地方党委、政府、人大等机关之间的关系中--法院、检察院的财权、人事权受制于地方.这种现象破坏了我国的司法统一和司法独立,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分析我国司法权地方化的危害和成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5.
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司法发展的不平衡,这是地方法院在司法改革中需要发挥能动性的社会背景;当前地方法院不可能超然于地方社会治理的区域布局,决定了地方法院服务的"大局"首先只能落足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这是地方法院在司法改革中需要发挥能动性的体制背景。地方法院发挥能动性并不与司法统一性相矛盾,更非纵容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司法统一原则不排斥基本法律规范统一下各地具体标准的差异;而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最大危害不在于地方司法标准的差异而在于地方司法标准的不确定。从长远看,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必将恶化区域司法环境,损害区域发展竞争力。区域司法环境属于区域发展竞争力中的软实力,地方法院在司法改革中的能动性发挥应置身于提升区域司法环境软实力的大境界之中。文章还对地方法院在司法改革中能动空间的总体界定和区域司法标准的规范化作了原则性建构。  相似文献   

6.
学界普遍认为,二十多年来,我国行政诉讼举步维艰、困难重重.但这一基本判断与近十年来各地法院在一系列重大案件中表现的主动性形成了鲜明对比.基于历年相关司法文件及对四省法院的实践调查,本文试图重新审视我国行政诉讼的发展.本文认为,行政诉讼的发展来自地方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所开拓的局面下的自行突围.地方法院通过一系列策略性服从行为,在适当尊让地方政府的表面下,进行了自利性操作.其直接后果是法院在地方政治中的地位提升:法院在更深、更广层面上涉入地方政治过程,司法权从中得以扩张.这种“中国式”的司法扩张源于我国特有的条块双重领导体制,但由于在这一过程中对公民权利的弱化保护,我国的法治建设依然道路修远.  相似文献   

7.
司法独立作为一项人权原则和法治原则 ,已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 ,并且已经形成其国际标准。中国在宪法和法律中 ,也对司法独立作了原则性的确认和规定。但是 ,由于中国司法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 ,形成了“司法权地方化”的格局 ,破坏了法制的统一和司法独立原则的实施。中国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有其深厚的体制性根源和思想文化根源。解决中国司法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就需要彻底地改造形成“司法权地方化”的体制性因素 ,以“司法权国家化”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路 ,并以此进行相应的司法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8.
“南山必胜客”之说流传甚广,反映了公众对资本是否已经或者正在“俘获”地方司法的关注和忧虑。易言之,随着腾讯等超级私营资本的崛起,一种“资本俘获型”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是否正在形成正引发争议。通过对网上公开之涉腾讯判决书的定量分析以及围绕关键个案展开的扩展式定性分析,我们发现腾讯在南山法院的胜诉率没有媒体渲染得那么夸张,并无证据显示南山法院常态化地对其进行偏袒。中国地方法院的公正性大致值得信赖,民事司法改革正朝着更好而非更坏的方向发展。腾讯之所以更容易胜出,根本原因在于其是“法庭常客”,较之对方当事人拥有更多影响诉讼结果的资源。  相似文献   

9.
在当下的司法改革中,省统管地方法院财政已成为重要方向。毫无疑义,充分、有效的财政支持是法院正常运作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受到国家财政能力和财政结构、中央对地方司法工作的认识和定位的影响,中国基层法院的财政收入在经费来源上呈现以同级财政负担为主的地方性色彩;在收入性质上,从社会主体直接汲取的诉讼费、罚没收入等预算外收入成为法院经费的组成部分;在财政保障水平上,曾长期呈现一种保基本、保运转的吃饭型状态;在财政保障体制上,地方党政机构对基层法院的经费预算和支出具有控制权。尽管这些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特征有其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但对司法公正高效、法制统一目标实现带来的弊端不可忽视。有鉴于此,当下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应当以实现法院财政的充分化、非外部化为基本目标,关照和解决这些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0.
钱弘道  姜斌 《政法论坛》2013,(4):121-128
当前我国法院系统进行的司法公开化改革将司法公开的主旨定位为对法院的公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地方法院在改革措施上将公众和司法权的主要关系局限为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通过两个模型可以说明公众、媒体与司法权的正向关系。第一个模型通过诉讼活动对当事人声誉的影响,分析司法公开如何通过"信号"机制提高法院判决执行力;第二个模型从"公众强制机制"出发,分析司法公开对于法院与行政机关在权力博弈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这两个模型说明,在强调公众和媒体对法院活动进行监督的同时,我们忽视了公众、传媒对司法权的强化作用,当前司法公开改革从理念到具体措施尚需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进入了司法改革的深水区,中央明确提出了司法改革的重点,确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办案终身责任制等制度,针对多年来的司法难题进行了攻坚战.但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当加强指导,避免在地方上执行偏离改革本意.  相似文献   

12.
虽然按照国家组织法的规定,监狱属于行政机关的序列,但不能因此简单地将监狱等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也不能简单地将行刑权等同于行政权。在法学理论上,司法有狭义、中义与广义之分。在狭义和中义司法中,监狱行刑权不是司法权,监狱也不是司法机关。但在广义司法中,监狱的行刑活动作为刑事诉讼活动重要环节而成为司法活动,监狱作为刑事诉讼主体之一而具有司法机关的性质。在法律实务中,监狱行刑的依据是刑事法律规范而非行政法律规范。在刑事诉讼中,监狱具有与检察院、法院相平行的司法机关的地位。  相似文献   

13.
司法去地方化、行政化的深层次问题是:地方同级党政领导可以通过人财物控制法院院长个人,来控制整个法院的意志;院、庭长通过行政管理权控制主审法官这个人,来控制主审法官的意志。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将有效改善我国的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遏制司法行政化,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目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为改革的突破口,设立七大巡回区法庭,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提级管辖或指定管辖的方式审理跨省域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的重新调整、整合可以暂置一旁,与正在试点推动的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相呼应,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改革主体,应具体提出如何在本行政区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规划方案,因为全国90%以上的案件是在基层、中级法院审理,司法的去地方化、行政化在这两级法院尤为急迫。为建立这一制度,应当坚持与行政区划相分离、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方便诉讼以及适当分离的原则,设置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  相似文献   

14.
论司法权威与司法改革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司法权威来源于判决公正和公正的判决得以执行,而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的司法不公和执行难的病症,其直接原因是司法腐败和地方保护主义,根子却在于现行司法体制的防腐蚀和抗干扰能力太弱。为此,必须进行司法改革,在清除司法腐败和强化、完善外部监督的同时,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防腐蚀抗干扰能力强的新体制———司法独立体制。围绕法官独立这一核心,确立法官身份独立、法院集体外部独立和法官在法院内部独立,以多种措施保障此三项独立的实现。改革现行不科学的法院运行机制、法官任免方式以及审判委员会制度,将法院的“人权”“财权”统归中央行使, 以实现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重振法律权威的司法改革总目标  相似文献   

15.
司法·司法学·司法职权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永东 《法治研究》2015,(3):126-132
传统上对“司法”或“司法权”的理解过于强调了国家对司法或司法权的垄断性,突出了司法的国家强制性与司法权行使中的程序性及国家意志的主宰性,在内涵上略显单一和闭塞,并未穷尽“司法”或“司法权”的应有之义。司法学既是一门探讨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的学问,也是一门探索司法传统及其现代转化的学问,同时还是一门总结司法管理规律、探索司法运作程序、论证司法改革问题的学问。它不仅研究司法权的行使,还研究辅助司法权行使的体制、机制及方式问题(如属于“司法行政”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方式等等)。司法学对国家司法活动的研究是以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为基点而展开的,因为司法职权配置是国家司法体制与司法管理机制得以确立与运行的核心。  相似文献   

16.
司法的地方化又被称为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地方利益团体或党政机关的干预下从事司法活动,从而使得司法不能实现应具有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一种司法异化现象。国际社会已将司法独立作为人权原则和法治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就其标准作出相应的规制。受制于中国特殊的历史传统以及现行制度,司法独立并未在我国真正实现,目前还存在较为严重的"司法权地方化"的格局。司法权地方化的存在不但违背司法独立的原则,也不利于我国国家主权和法制的统一,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推动司法改革已经提出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进一步阐明了司法去地方化的必要性。本文就我国司法权去地方化价值和难点进行了阐释,据此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以实现司法真正独立。  相似文献   

17.
法制文摘报     
最大问题是地方保护主义“公正、效率,这4个字,是我上任以来讲得最多的,几乎逢会就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日前在与中央新闻媒体的记者们座谈时坦言:“面对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我很困惑。”他说:“影响司法公正最大的问题是地方保护主义,他们对司法的干扰非常严重。按照宪法的规定,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可是目前很难做到。目前,法院人、财、物都是地方的,地方法院成了地方的法院,保护地方的利益。”肖扬困惑的是基层法院的人事制度:“谁可以进法院当法官,连我这个最高法院的院长都鞭长莫及,束手无策,管不了!大家都知道的‘三盲院长’,那样的人不仅进了法院,还当了法院的副院长。”他说,“在一个县的法院,有90多人,40%是工人,竟然连一个大学生都没有,案件怎么判?令  相似文献   

18.
吴玲 《中国司法》2004,(4):89-91
俄罗斯全称俄罗斯联邦,它是1991年12月以后由原来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联盟中“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更名而来。俄罗斯实行三权分立,司法权由法院行使,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机关,如司法部、内务部、检察院、联邦安全局、联邦保卫局、联邦边防局、对外情报局、国家海关委员会、联邦税务警察局以及律师组织等统称为“护法机关”。检察机关作为一种特殊的国家机关,与法院的关系密切。由于目前俄罗斯的司法制度正处于改革与完善之中,许多重要的司法制度和司法原则还没有定型。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来,各地法院、检察院为推进司法改革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其中,审判机关的“暂缓判决”、检察机关的“暂缓起诉”即是在司法实践中引人注目的改革举措之一。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初衷是应该肯定的,但上述举措令人深表质疑: 首先,该举措具有违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六十八条已明确规定了检察院、法院办理此类案件的期限。法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制度不仅意味着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也意味着中央权力对地方权力的监督和控制。行政诉讼具有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法制统一、协调地方竞争、调节资源配置的功能,从而建立起中央司法权对地方立法与行政的制衡,保障了国家法制的统一。通过审查地方政府行为和立法的合法性,行政诉讼制度可以规制地方政府间的竞争,限制地方政府的自利行为,确保地方竞争在中央的可控范围之内。此外,经由司法政策和具体案件的裁判,行政诉讼成为中央与地方之间资源调配的重要方式。从国外的经验观察,通过中央对地方的司法监督,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协调处理地方政府间的矛盾。而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法修改,也为其上述功能的发挥提供了制度契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