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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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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21世纪的今天,法官造法已经成为一个古老而常新的名词,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受理性主义以及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影响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实行法官造法任重而道远.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官造法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已深入人心,本文通过分析法官造法的概念特征、理论来源和中国法官造法的现状,以求解决实践中种种疑难案件,为中国未来的法官造法制度开辟道路.  相似文献   

2.
王东艳 《法制与社会》2013,(16):102-103
英美法系侧重于司法过程中法官造法的机制。案件法律适用规则与取舍以及法官造法不可能完全超越既有法律,凭空裁判和造法。卡多佐总结了担任法官的多年经验,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中系统理论阐述了实用主义司法哲学。书中为法官在不同情况下采用何种方法进行裁判,确保法律的公正提供了实践的方法依据,也对裁判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法官造法是英美法系司法的最高境界,是与大陆法系区别开来的基本特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卡多佐所撰<司法过程的性质>--作为美国司法哲学的代表之作,对法官造法的动因、界限、根据和方法等做出了简明而又不乏深邃的阐释,该书也成为解读英美法系法官造法理论精髓的窗口.  相似文献   

4.
历史和经验告诉我们,无论立法者多么富有智慧,都不能使法律涵盖所有应调整的社会关系,并自主地适应社会发展。立法的滞后性、法官填补法律空白的社会事实证成了法官造法的正当性。然而法官造法决不是为所欲为的,而是受多种限制,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学方法论。我国对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创造性解释一直持否定态度,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的创造力却不得不存在而且也一直在发挥作用,只是表现方式或有不同。  相似文献   

5.
论法官造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何家弘 《法学家》2003,(5):134-143
法是人造的,又不完全是人造的;造法不是一种纯粹的创造活动,而应该是人类在发现法的客观规律和基本精神的基础上进行的"制造".英美法系国家更强调司法者造法的机制;大陆法系国家则更强调立法者造法的功能;但是二者的发展历史却呈现出殊途同归的趋势.在中国历史上,判例法也曾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应该在一定程度上承认法官造法的功能.  相似文献   

6.
卡多佐是美国最具影响力、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本文通过分析卡多佐实用主义法学思想的形成以及他的司法方法论,进而探讨卡多佐社会学方法下衡平地追求社会福利、注重司法的社会效果和他对法官造法的态度以及社会学方法之于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司法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普通法的法官推翻先例或缺乏法律参考时会进行追溯性造法,这在普通法传统中是一种常见现象,并且也在学理上得到了支持.更为重要的是,追溯性造法虽然兼具立法和司法的双重属性,但这种造法行为却不会构成权力专断,因为先例制度中的诸多因素对其构成了制约.如果法治的宗旨是防止权力专断,那么追溯性造法显然不会与法治相悖,因为它无法任性或专断地运用权力.随着"案例指导制度"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的广泛应用,普通法中推翻先例引发的追溯性造法问题也会在中国以新的面目出现,那么对普通法中相关问题的讨论,也许能为我们提供些许启发,从而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8.
李静 《山东审判》2005,21(3):11-12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宋鱼水法官通过大量司法实践的经验积累,形成了“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法律方法,这一方法既包括法哲学思想,也蕴含了法学方法论,同时,也是当代法官所应追求的司法境界。本文将从法理与司法实践的结合角度,理解和把握“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深刻内涵及其对当代法官审案方法的启示。一、对“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法哲学理解(一)“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法哲学内涵“辨法析理、胜败皆服”要求法官在具体的审判活动中,秉承现代司法理念、坚持司法原则、延伸司法职能、恪守司法道德,运用科学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充分…  相似文献   

9.
法社会学视野中的法官造法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田成有 《现代法学》2003,25(3):79-86
本文立足于立法中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之争 ,分析立法中根深蒂固的缺陷 ,比较和区分两大法系中法官适用法律的不同方法与结局 ,系统阐释司法实践中法官解释和适用法律的几种状况 ,探析法官造法的必然性与限定性  相似文献   

10.
习惯法不仅存在于非诉讼情形中 ,而且渗透于司法中。法院 (法庭 )的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的混合 ,决定法律运用的移情性 ,为习惯法进入司法开了方便之门。司法的过程是法官和当事人协作的过程 ,是制定法和习惯法互动的过程 ,是文化传统压迫和现实利益取舍的抗争过程。  相似文献   

11.
初谈法官中心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初谈法官中心论蒋惠岭法官中心论,就是要求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职能为中心的法院。作为司法制度理论的一部分,法官中心论是法院司法职能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要求。根据这一要求,法官应当是法院内唯一的审判职能履行者,也是司法管辖范围内,对有争议的法律问题的裁...  相似文献   

12.
混合法的制度设计:"法律"与"法官"的折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今人的分析方式对中国古代法律进行研究,可以看出中国古代法律兼有大陆法系的"制定法"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特征,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体系中,律的稳定性与权威性不容置疑,但律文的简明扼要又为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的"造法"留有充分的空间.这种"制定"与"判例"并重的混合特征,使中国古代法律样式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而法官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也举足轻重.法律与法官的折中正是独具特色的中国古代社会混合法体系所具有的特色.  相似文献   

13.
曾莉 《法律科学》2009,27(2):22-29
在法官造法意义上的“自由裁量论”争论中,德沃金认为司法过程实际是法官们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依法行使自由裁量践行裁判,反对法官造法意义上的“自由裁量论”。所有的法律实证主义者都同意法官造法意义上的“自由裁量论”,基于对法律效力的渊源类判准和内容类判准的不同理论主张,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与排他性实证主义法学在此种“自由裁量论”适用空间上也存在着极大差异,渊源类判准及内容类判准适用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不同适用空间也是包容性与排他性实证主义法学的理论分野所在。  相似文献   

14.
基于传播技术发展与载体应用普及,知识产权诉讼最先面对来自计算机数据电文规则的挑战。电子证据保全的探索与尝试会否因法官职能行为的介入而令诉讼偏离当事人主义的轨道,这一论题不仅涉及传统司法在数字化生活背景下的适应,亦追问着司法的科学性评价与中国司法改革的取向。以司法实证为引,深入探讨技术与法律的辩证关系,解析司法的动态平衡,并对司法职能及其价值倾向给予理性阐释。  相似文献   

15.
卡多佐是英语世界有史以来最著名、最伟大的法官之一,也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由于卡多佐的长期普通司法实践,在其任职期间,美国"静悄悄地"完成了普通法的革命。《司法过程的性质》是卡多佐于1921年在耶鲁大学一系列演讲的集录。他在演讲中详细阐述了法官如何对一个案件进行判决的全过程。这本书是实用主义司法哲学的简明读本。本文以该书为分析对象,试图做以下尝试:首先分析卡多佐的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与哲学基础;其次阐述本书的核心司法过程及对法官的职能定位;最后提出几点疑问。  相似文献   

16.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承载破除司法地方化以及优化最高人民法院职能的独特功能,相关的制度建构应当围绕这一职能定位,有选择性地结合比较法以及我国建国初期大区分院的相关经验,兼顾改革的整体性和阶段性设计方案.在目前的探索运行阶段,巡回区的设置应综合考虑省际间司法纠纷的状况、案件量、区域面积,并允许法官根据案情需要在辖区内巡回审理;受案范围应包括巡回区内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与刑事申诉案件;法官应当从本部的资深法官中遴选,并确定一定的巡回轮换期;法庭不设审委会,法官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但对于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应移送本部.  相似文献   

17.
法官的司法伦理基础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岳悍惟 《法学论坛》2002,17(6):105-110
司法制度设计本身及司法运行实践表明中国法官地位不高 ,这与法官本应具备的极高社会威望相悖。而出现司法不公时 ,公众往往对法官进行道德先究 ,法官整体的司法伦理匮乏又使公众道德先究的结果更加不利于司法公信力。因此要想使中国法官也具有西方法官神坛的地位 ,司法伦理可谓之基础。司法伦理具有底位、中位和高位三个层面 ,它要求法官具备良好的司法伦理道德素养并使之制度化 ,从而构建一个规范、养育及运用它的理性环境。  相似文献   

18.
李颖峰 《中国审判》2013,(3):99-101
正日本的法官培训制度大体上可分为两种——司法修习制度与法官研修制度。其中,司法修习是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曹必须接受的强制性培训。作为一种职前培训,它在日本的法曹培养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法官研修则是专门针对法官的、任意性的在职培训。本文拟对司法修习制度展开具体述评,并浅谈其对我国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启示。司法修习制度一般而言,司法修习制度是指,在日本,司法考试合格者被最高法院录用  相似文献   

19.
站在不同的法系和法学流派的角度上,学者们对法官造法现象形成了各式各样的认识。本文综合分析了国内外学者对法官造法的各种界定,以此来对法官造法的概念形成一个基本的轮廓性认知。  相似文献   

20.
《山东审判》2013,(3):121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建于1950年12月,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55人,其中法官94人。多年来,淄川区人民法院立足职能发挥,强化服务理念,狠抓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能动司法、文明司法,不断实现各项工作的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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