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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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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安中 《政法学刊》2009,26(4):42-44
在封建制社会,狱吏腐败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其主要表现在:一是“以狱为市”,贪赃枉法;二是拘系无常,法外用刑;三是非法杀囚,枉害人命。狱吏腐败是封建监狱管理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2.
腐败是黑社会的政治支柱腐败,在不同的时期、文化背景和社会制度条件下,人们对其内涵和外延有不同的理解,但是腐败与权力的内在联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我国学者给腐败下过这样的一个定义:“腐败大致属于一种政治性概念,是指政冶权力从原本纯洁的状态中发生蜕变,成为腐败官员非法或非道德地谋求个人好处的工具,这种好处可能是一种金钱、享受、荣誉,情伦等。”腐败作为一种特殊的主体,行为人必须有公务人员  相似文献   

3.
根据一些媒体的报道,在众多类型的腐败当中,“腐败年轻化”成为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最近几年,重庆、浙江、广州等地的数据凸显出年轻干部是腐败行为的高危人群。如何避免“腐败年轻化”,让真正廉洁的年轻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成为当前必须重视的一个课题。  相似文献   

4.
由于“腐败”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及刑事实体法总体研究上的缺失,直接导致了作为“腐败”最后且最有力规制手段的刑法在处理相关“腐败”犯罪时目标范围的不明确。而此种研究的重点最终不可避免地落在封“腐败”定义的刑法解读上。本文就是试图通过分析基于刑法视角研究“腐败”定义的价值问题和此种研究的可行性,明确基于刑法视角研究“腐败”定义的几个前提问题,为以刑法为主要工具的有效反腐设立一个清晰准确的靶子。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我国建筑领域里事故频发,大量质量低劣的“豆腐渣”工程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人们不禁要问:建筑业怎么了 ?工程质量问题真的是建筑业的不治之症吗 ?  在每一起工程质量案件的背后,人们几乎都能发现腐败和权钱交易的丑恶痕迹,正如重庆市市长蒲海清在组织全市拉网式检查中查出 143个不合格项目后所指出的“几乎所有出了质量问题的工程都与腐败有关”。解决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首先从治理腐败入手,这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腐败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与其它行业相比,建筑业的质量问题如此…  相似文献   

6.
何清涟“中国问题”研究法,是以解剖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真实存在的经济社会矛盾为切入点的研究法。她认为中国当前腐败与黑社会勃兴的现实,是未来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最大的隐患与陷阱之一。她对腐败与黑社会生成关系的研究并不直接,但她研究所得出的深刻结论,却异常深刻的揭示出腐败与黑社会间一种深层的机制联系。她研究认为,当前中国的腐败是“源于制度的社会结构性”腐败;进而认为,当代中国的腐败,核心是“三大权力腐败”;又进而逻辑地揭示出,“三大权力腐败”,是黑社会生成的“源于制度的社会结构性”土壤。  相似文献   

7.
乔新生 《中国审判》2009,(11):10-10
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执法大队,为了打击非法运营活动,采用“钓鱼”的方式,引诱车主非法载客,其行为已经不仅仅是对错的问题,而是一个典型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8.
对于非法收受礼金的行为,有必要将其纳入犯罪圈予以规制.至于认为将非法收受礼金行为入罪有违刑法谦抑性的观点,则明显片面地理解了刑法谦抑性的内涵.通过增设“收受礼金罪”将非法收受礼金的行为纳入犯罪圈,存在着诸多问题.删除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素,是理想的方案.严密腐败犯罪的法网问题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备受冷落,而在未来的刑法修正中则应受到应有的重视.这样,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素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得以取消.  相似文献   

9.
人的健康包括“身”和“心”两个方面,很多时候,我们过于重视身体健康,却忽视了“心理健康”,官员也是如此。
  事实上,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官员的腐败不仅是人性贪婪的表现,也是在官场这个古往今来特定场合下某些固有心理作祟的结果。
  官员也需治“心”病。如果说依靠有效的党内制度及法制制约,是从制度和监督的层面进行“外部”反腐,那么,让心理学参与到反腐中来,则是力求从“内部”消除官员的腐败心理来源,有效遏制腐败动机的衍生,从而为社会及官场本身正本清源。  相似文献   

10.
张玮 《江淮法治》2009,(18):44-44
欧洲议会因为建制的缺陷出现了很多问题。议员腐败作为其中比较严重的一个,其实长期以来都没有引起人们的警觉。因为这些腐败往往都是悄悄地进行,“打枪的不要”。但是近几年,由于众多媒体越来越多的关注,欧洲议会议员腐败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地得到揭露,从而间接促使议会进行改革。媒体,在西方有时被称为“第四权力”,意思是除了行政、司法、立法三权之外的第四种社会力量。  相似文献   

11.
纯海 《政府法制》2009,(3):42-43
近年来大量的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腐败大多是“圈子腐败”。这个圈子的圆心,就是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半径就是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圆周就是依靠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获取私利的人。今天我们剖析的安徽省淮南市委原书记陈世礼的“利益圈”,实质上就是一个“腐败圈”:陈世礼的腐败,就是典型的“圈子腐败”。  相似文献   

12.
张集体 《政府法制》2012,(23):58-59
人类历史表明,腐败是权力的滋生物,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在现代社会中,“腐败”一词常作为“权力腐败”的代名词,权力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党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在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条件下,权力具有二重性,既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能成为损害人民利益的工具。  相似文献   

13.
领导干部“家里人”、“身边人”参与作案。已经成为当前腐败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除了“夫人腐败”、“子女腐败”、“秘书腐败”外,一些领导干部的司机参与腐败犯罪的现象也格外引人注目。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近几年,一些专车司机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开始参与甚至主导某些腐败犯罪,一种新的腐败群体正在滋生。(4月18日《半月谈》)  相似文献   

14.
倪方六 《政府法制》2013,(29):12-13
官场腐败是当今的一个世界性问题,也是南来已久的历史问题。所谓贪官,亦即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攫取私利。史学界曾认为,在贵族制被官僚制逐步取代而有了“官场”概念后,贪官便开始粉墨登场了。  相似文献   

15.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洋腐败”就伴随着跨国公司的涌入而现身中国。据媒体报道,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事件近10年来一直在上升,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在实践中我们看到的“洋腐败”案例可谓五花八门,“洋腐败”造成的危害令人触目惊心,其存在的根源错综复杂。事实证明:“洋腐败”已经成了危害中国的新祸源,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彻底铲除“洋腐败”是题中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6.
新华 《政府法制》2014,(22):22-23
最近频频落马的官员腐败案件大多暴露出一个共同的特点“家族腐败”,一人当官,全家受益,一人“落马”,牵出“全家”,形成了一个完整腐败的利益链。 “家族腐败”的方式愈发隐蔽,而这种集体腐败,人数多,危害巨大,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政治上,给党和政府造成很坏的影响。不少专家认为,根治家族腐败值得引起重视,应建立健全并真正落实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相似文献   

17.
郭建 《中国检察官》2007,(11):74-74
近日.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嫌重婚罪一案在北京法院首次开庭,与以往此类高官均以经济问题被追究法律责任不同,邱晓华涉嫌犯罪的罪名是重婚罪,而此罪最高刑期只有两年。在近些年来的腐败官员名录中,省部级高官因涉嫌重婚犯罪被追究的,邱晓华还是第一人。回顾近年来查办的腐败案件,多数腐败官员都是因为有了经济问题之后才查出作风问题,无论是成克杰、胡长清、何闽旭还是毕玉玺、李真等,都是先拔出了经济问题的“萝卜”再带出作风问题的“泥”,很少有官员仅仅因为作风问题而受到追究。当然并不是说官员们的生活作风问题不应受到法律规制,事实上官员的个人生活是否检点不仅仅是个人自己的问题.更关乎党风、党纪和民众的信任,应当予以规范.但是一个收受数十万礼金的政府官员.  相似文献   

18.
“寻租”,是本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经济学界公共选择学派创立的理论.在寻租理论里,“租”泛指政府干预和管制,抑制市场的平等竞争,人为地扩大供求差额而形成的差价收入.寻求这种差价收入(租)的活动就称为“寻租活动”,其特点是利用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如游说、行贿、拉关系、走后门)来得到占有租金的特权,从而产生权钱交易的腐败.寻租理论已在我国经济学界受到关注,但法学界却尚未予以足够重视.本文认为,借鉴寻租理论的基本原理,分析我国权钱交易腐败的根源及对策,为法学界探讨如何防治腐败打开了一个新的思路和视角.  相似文献   

1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否在刑事诉讼法中确立,存在着一个价值权衡问题。如果允许将非法取得的证据作为定案的根据,或许对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实现国家的刑罚权是有益的,但这样做是以破坏国家法律所确立的秩序和侵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为代价的。反之,如果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又会阻碍对犯罪的查明和惩治。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体现出强化人权保障和设立公正规则的价值取向,“程序合法”已成为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原则,应当在此基础上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与之相关的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法则。  相似文献   

20.
刍议外逃腐败资产善意取得与民事追索之法律冲突及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陆静 《法治研究》2010,(9):80-85
随着腐败资产日益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外逃腐败资产的非法处分流转便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外逃腐败资产民事追索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用国际私法的视角审视法院的识别问题、跨国之诉中的法律选择问题,并根据我国《物权法》善意取得相关制度的规定对相应的物权冲突规范予以修改,从而为我国通过跨国之诉以及国内涉外民事诉讼追索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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