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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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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晓燕 《中国律师》2011,(11):68-70
1990年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正式建立,但很多地方政府对出让土地的政策执行并不到位,在划拨土地上建商业用房公开出售并由政府房管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屡屡发生。但随着政府执行土地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原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可违规转让的房屋,面临不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无法办理房屋转让登记的困境,由于对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主体认识不同,  相似文献   

2.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转让人虽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在诉讼前已经取得该证的,应认定转让合同有效。当事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对转让土地的投资开发未达到投资总额25%以上的,属转让标的瑕疵,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3.
依照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仍然是"双轨制":一是国家无偿划拨方式;二是国家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无论是通过划拨方式、还是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进入"二级市场"交易时,抑或因使用者主体的变更、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转移等因素,都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转让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时,是否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进行实质性审查  相似文献   

4.
近年,随着国有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国有土地的价格是越来越高,因此,一些开发区管委会就以其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为由,收回当初合同约定出让的未办证土地,并由政府与其他企业另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以说,按照目前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完全是有理有据的。但是,如果县、市一级的国土资源部门已将部分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在企业名下,而尚有部分未登记,那么开发区管委会能否对未办证的土地使用权要求收回呢?本文对此试作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5.
一、房地产开发仅限于国有土地。我国目前的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类。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所需要的土地仅限于国有土地,而非集体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转让。  相似文献   

6.
刘佳 《行政与法》2013,(3):119-123
近年来,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趋势愈加明显。本文在详细阐述划拨土地使用权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现行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而从突破旧体制、建立新制度的角度出发,尝试提出完善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以期对国有土地的科学管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应当依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确定,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行政机关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并未注销土地登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仍然是土地登记档案中记载的权利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关系中的转让人以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其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相似文献   

8.
2006年4月,陈某、林某俩夫妻与其女儿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赠与合同书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查,该房屋所有权证上填写的是陈某的名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填写的是林某的名字。赠与合同书内容是该夫妻将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全部赠送给其女儿。在与当事人谈话及事后到县国土资源局核实: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房屋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房屋位置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9.
土地使用权投资既是一个公司法问题,也是一个不动产法问题。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种类繁多、性质多样,给现实操作带来许多问题,本文首先界定可出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种类,同时也介绍了出资的程序要件。在此基础上,本文讨论中国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特殊问题,即合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国有企业改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资等问题:通过这些探讨,笔者试图向人们提供较为清晰的实务操作指引。  相似文献   

10.
[裁判摘要]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相似文献   

11.
程刚 《行政与法》2005,(9):110-112
土地制度是一个社会的重要财产制度,我国为发挥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的调节作用,以提高国有土地的利用效率,因而创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其目的就在于以土地使用权代替和发挥土地所有权的作用和功能。但是该项土地使用权制度最大的不足就是对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设定了限制,从而损害了市场作用的发挥和损害了公民的财产安全,因此有必要取消土地使用权的期限限制,将国有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政治化或虚拟化。  相似文献   

12.
劉玉 《中国法律》2012,(1):34-36,97
国企改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而土地资产处置则是国企改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行有关规定,对国企改制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人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和保留划拨用地等方式予以处置。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2条关于用海类型中海域使用权证换取土地使用权证的规定存在缺陷,成为填海造地行为的不良导向。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填海造地的不同态度导致沿海各地在海域使用权证换取土地使用权证问题上出现了不同做法,引发法律实践的混乱。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我国应当重视填海造地活动的法律规制、制定《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条例》,通过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制、明确填海造地的方式、途径,严格调控、规范填海造地的规模、程序。  相似文献   

14.
本文将视野集中在土地使用权之上,先回顾了土地使用权的概念之争,再根据《物权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分类,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细致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状况及其法律属性进行分析,指出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明确,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大量的纠纷与矛盾,因此在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应明确规定对被拆迁人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制定具体操作标准,以尽快改变对依附于房屋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被无偿剥夺的不合理状况,对被拆迁人进行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相似文献   

16.
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困惑与消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千帆 《中国法学》2012,(3):178-190
本文从中国、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比较分析出发,论证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可行性与必然性,纠正了1982年宪法一夜之间将城市私人土地"国有化"的简单化理解。这种错误理解不仅违背了尊重人权、法治、公正和市场规律的宪法精神,而且已经在实践中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所有权是可以分割的,名义所有权完全可以和实际使用权相分离。文章认为,对于城市"国有土地","全民"所有权只能是一种名义所有权,1982年宪法关于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规定并未剥夺任何个人或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7.
王晓芳 《法制与社会》2011,(16):115-116
依《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否则不得转让。  相似文献   

18.
王流章 《中国监察》2008,(20):26-26
2003年以来,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河南实际,相继开展了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专项清理等工作,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  相似文献   

19.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自由进行市场交易,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则受到较为严格的法律制约.土地确权登记应定位于确认证据事实等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获得的收益,国家可比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征收相关税费,直接按照一定比例提取收益似显不妥.要加强土地规划的执行力度,土地规划的实施要着眼于基层.严格进行土地用途管制,以用途引导用地.  相似文献   

20.
土地是我国十分宝贵的财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正在逐步推进,作为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进入市场,进行有偿出让。最近几年,笔者办理了宁波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招标及出让合同公证几百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文章结合公证实践,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具体做法谈谈初浅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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