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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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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期违约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而不安抗辩发端于大陆法系,我国《合同法》则同时确立了这两项法律制度,本文在分析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的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其的重建构想。  相似文献   

2.
预期违约制度在理论界广有探讨,对于建立预期违约制度的必要性已无分歧。我国合同法已确立了预期拒绝履行制度,但法条规定相当简约。法律制度安排的经济理由是效率,要激励当事人遵循法律。从经济角度对预期拒绝履行是否构成违约的可能性和我国《合同法》确立的预期拒绝履行制度效率上的缺失加以分析,从而有利于对预期拒绝履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3.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创立的制度,在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我国也借鉴英美法系的制度,在合同法中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然而,预期违约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却存在着缺陷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上。本文就预期违约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试论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夏宝森  赵鹏 《河北法学》2002,20(Z1):58-60
英美法的预期违约与大陆法的不安抗辩同为保护合同期待权而构建的法律制度,而我国合同法对这两种制度进行了融合,有建立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预期违约制度中的合理因素,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我国《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CISG)二者都相应吸收了英美法系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并有所发展.通过比较研究,可对《合同法》与CISG中的该项制度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预期违约制度存在的缺陷及进一步改善的建议,以期对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张璋 《法制与社会》2010,(13):50-51
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并将其与不安抗辩权和拒绝履行共同规定在合同法中。修改制度本身存在构成要件、救济方式上的缺陷,在适用上又会与不安抗辩权与拒绝履行发生重合,导致许多问题的产生。本文通过对于预期违约制度与大陆法系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得出没有必要在合同法体系中单独设立预期违约这一制度,只要通过完善现有的不安抗辩权与拒绝履行制度的内涵便可很好地体现出预期违约制度的价值。  相似文献   

7.
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源于十九世纪的英美法系,其目的在于防止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限届满前这段时间,在合同履行上出现风险而制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现行《合同法》不但继承了大陆法系的传统,而且也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和理论。就目前来看,我国现行《合同法》对预期违约的适用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即“一方明确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与“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这一规定,不但使预期违约行为认定更加困难,而且造成了预期违约与本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在实际使用中难以选择。本文将对我国现行《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定在适用范围上的缺陷与不足进行深入的探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意见,以期为我国《合同法》的完善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参考。  相似文献   

8.
张磊 《法制与经济》2009,(18):69-70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以判例确立并发展起来的一项特有制度,《合同法》在引进预期违约制度时存在着问题,特别是在与英美法相比时,其救济方式显得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因同时引进了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造成了法条适用上的一些混乱。本文从历史的角度,比较的角度,指出了我国合同法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的办法。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吸收借鉴了一些外国的先进立法经验,确立了预期违约制度。预期违约是指合同期限到来之前的违约,多年来,预期违约制度作为一项完备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英美法系中所独有的,我国的有关法律对此均缺乏相应规定。《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  相似文献   

10.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以判例确立并发展起来的一项特有制度,《合同法》在引进预期违约制度时存在着问题,特别是在与英美法相比时,其救济方式显得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因同时引进了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造成了法条适用上的一些混乱。本文从历史的角度,比较的角度,指出了我国合同法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的办法。  相似文献   

11.
新《合同法》不安抗辩权制度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安抗辩权制度是我国新《合同法》所确立的重要制度之一。它适当吸收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和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各自优点,从而创立了有我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可谓立法上的一大创举。但它同时也有自己的缺陷,如法条矛盾,规定比较僵化等等,这一切都有待于以后的司法解释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2.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实施过程中,预期违约是一个重要的现象,《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将预期违约分为预期根本违约和预期非根本违约,并确定了认定预期违约的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规定了对预期违约的救济措施。我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与《公约》的规定有些不同,在分析比较这些不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的建议,一是规定后履行方及同时履行方在对方预期违反合同时的中止履行权,二是区分明示与默示的预期违约,并规定各自相应的救济方法。  相似文献   

13.
在英美法系国家中,预期违约制度已成为一项特有的制度,预期违约制度在商品交易中的最大作用就在于迅速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使交易中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在我国实行预期违约制度更有其现实可能性。  相似文献   

14.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合同法上的独有制度 ,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在大陆法系的基本框架和体系上 ,也吸收和借鉴了英美预期违约制度。但我国预期违约制度与英美预期违约制度相比 ,在预期违约的时间 ,违约的概念、救济措施方面不完全相同。本文主要阐述两者的差异。  相似文献   

15.
本分比较分析了中国合同法和CISG、PICC中关于预期违约制度,并提出了我国《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应加以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及其缺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燕玲 《法学论坛》2002,17(1):67-71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合同法上的特有制度。该制度的创立对及时解决合同纠纷 ,促进交易的安全性、效益性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合同法大胆地吸收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 ,同时考虑到我国一贯承袭大陆法系的立法传统 ,为保证立法体系的协调性 ,又对该制度作了一些变通 ,而这一变通设计使我国合同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即 :( 1 )适用范围不明确 ;( 2 )救济方法不够完善 ;( 3)没有规定预期违约方明示拒绝履行的撤回权。  相似文献   

17.
预期违约制度虽属英美法系的一项制度,但在我国《合同法》中也引进了该项规定,但是我们的引进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仅在对英美法系明示预期违约的一般规则研究的基础上,对预期违约制度与我国相关制度加以比较,特别是明示预期违约与拒绝履行的对比,同时对明示预期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8.
本文在国际对比的视角下,指出了我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规定的不足之处,并从引入预期不能履行而删除不安抗辩权制度出发,对我国《合同法》第108条违约责任以及规定预期拒绝履行的撤销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闫英 《行政与法》2002,(8):77-78
我国《合同法》设置的预期违约制度,为预期违约的受害方提供了救济基础。在实际中,明确界 定、准确把握预期违约的适用条件是充分发挥这一制度功能的前提。本文就预期违约的界定、预期违约的法律救济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0.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的再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蓝承烈 《中国法学》2002,(3):96-105
英美法的预期违约与大陆法的不安抗辩 ,同为保护合同期待权而构建的法律制度 ,二者既有相似的制度功能 ,又有相异的制度构造特征。我国《合同法》吸取两大法系的成功经验 ,在批判借鉴的同时 ,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法律制度。二者与同时履行抗辩和顺序履行抗辩 ,共同构筑起一套完整的保护合同期待权的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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