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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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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志人们亲属等级的五服制度,在以礼刑并用为立法精神的传统法制中,它兼具礼、刑两种职能。服制的制定及入律,既是礼刑并用、礼律结合的产物,反过来又促进了礼律结合的进程,体现着中国传统法制“礼刑并用”的立法精神和特点。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制的根本宗旨应是规范政府的权力,民主的根本精 神则是人民可以制约政府。 民主、法制,通常被人们并举为二事。很多宣传性的口号、标 语反映了这一点,诸如"发扬民主,加强法制","法制是民主的保 障","民主与法制相辅相成","讲民主也要讲法制","不能脱离 法制讲民主"…… 这些说法,听着听着,你会觉得有许多言外之意。似乎是:民 主是一回事,法制又是一回事。民主是对自己人的,法制是用来 对付一切威胁人民民主的因素的,它是民主的保护神,法制保障 民主的途径不外是:一方面是"专政的铁拳"打击各种敌人,一方 面对人民规定各种界限或尺度以防滥用民主。 这似乎一直被视为"天经地义"的正确观念,其实大可商榷。 从这一观念中,我们看不到对民主的正确理解,看到的只是对民 主精神的陌生、隔膜及对现代法制的生疏。甚至看到的只是旧时 "礼以待君子,刑以威小人"、"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德主 刑辅、礼刑结合"的影子。 现代意义上的法制或法治,与民主本为一物。可以说,民主 与法制是灵魂和肉体的关系;前者是灵魂,后者是载体。没有民 主,法制便是"行尸走肉";没有法制,民主便是"孤魂野鬼",无处 附着,名有实无。 民主是法制的灵魂,没有脱离法制而独存的民主。即便有,  相似文献   

3.
赵明 《法学研究》2013,(4):195-208
学界的主流意见认为,中华法系的主要特征在于法律与道德相融合,“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不融于源自西方的现代法治,某种程度上甚至构成现代法治追求的障碍。这种认识未能深入中华帝国法制构架形成的历史动因,从而也就难以理解和揭示帝国立法的理性方面及其所蕴含的政治智慧。从中华帝国政治使命实现的视角去审视其“礼刑合一”的法制架构,就不仅能洞见它与“三代”礼乐文化传统的契合无间,更能准确把握这一法制架构的理性特征。帝国法制架构的泛刑罚化现象根源于帝国安全的军事化政治使命的实现,具有自治性的礼制规范的创立与维护同样关涉帝国安全与秩序的稳定。这是值得现代人们珍视的古代立法智慧。传统法制之现代转型的成功则有赖于政治家和立法者之现代世界观的真正确立。  相似文献   

4.
李玉福 《法学论坛》2004,19(4):21-28
礼与刑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两种主要社会规范。本文从礼刑互动交融关系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古代的礼刑结合过程及其原因 ,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礼刑结合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深远影响。这一发展过程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礼刑结合的实质是反映封建等级特权政治关系和封建宗法血缘家族关系的等级性社会秩序的法律化和制度化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礼与法,德与刑以及以礼入法三个方面来研究。作者认为,这其中主要存在着三组范畴的联系和区别:法律与道德;儒家法思想和法家法思想以及礼与法。  相似文献   

6.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各项制度趋干成熟的历史时期,其法制的发达、法律制度的完备,对后世制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文章以大量唐代史料为叙述基础,探讨唐代狱政思想产生之大体渊源,综述唐代监狱维礼护法,礼刑结合;慎枉刑狱,缓刑议狱;宽严相济,德主刑辅的狱政思想,以及其在监狱管理中的宏观地位与价值,从一个侧面研究了唐代监狱制度的历史面貌。  相似文献   

7.
陈阳 《法制与社会》2010,(17):176-176
本文侧重体现"礼"与"刑"在为政之道中的作用及为政者适用"礼"、"刑"的不同在朝代发展中所发生的不同影响。此处的"礼"应理解为"大德","刑"应理解为"法的约束"。统治者无论是"重礼轻刑"还是"重刑轻礼",都必然导致一国因某种特定的原因而衰败,只有将"礼"与"刑"有轻有重、顺时顺势地结合并用,才能使国泰、使民安、使国富、使民强。  相似文献   

8.
古代中国是一个有着地位高低、身份尊卑的等级社会,"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被认为是维护等级秩序的象征。但是笔者探究认为,这一古代法制思想的内涵一直被人片面解读、误读,甚至全面否定。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对历史文献进行分析,指出随着我国古代法制的发展,古代法制史中"徒"的意义也在不断演变。徒最初是指为官府从事一些低贱劳役的平民,后指的是受刑从事劳役的犯人,最终劳役刑这一刑罚也改名为徒,并最终确立了五刑体系中的徒刑制度。  相似文献   

10.
李力 《中外法学》1989,(5):41-45
<正> 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法律观念越来越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能量。因此,对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进行深入的研究,显得颇有意义。本文拟通过"刑"、"法"、"律"字演变的阐述,来考察先秦人的法律观念及特征。一、"刑"字的产生、演变——"刑"的观念文字是特定历史文化的产物,是在语言的基础上产生的。而语言是表达思维的最主要形式,不能脱离人的思维。因此,特定文字的产生、演变和发展,能够反映出某种特定的社会现象在人们头脑中的认识。文字的产生遵循着事物、概念、语言、文字四者相递产生的规律、事物在先,然后在人们的思维中产生  相似文献   

11.
"封建国家"一建立以来,维护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便成为立法、司法领域的首要目标和要求,维护等级特权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应有之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真正涵义在于:适用贵族的礼不适用于庶人,适用庶人的一般刑罚不适用于贵族。这正是社会阶级差别在法律地位和权利上的表现,而不能仅从其字面意义误解为庶人不适用礼,大夫一律不适用刑。  相似文献   

12.
孔子德治思想的内涵丰富,它以道为基础,仁为核心,礼为制度,刑为补充。其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追求理想的"大同"世界。本文即是从道、仁、礼、刑、大同五个方面对德治的内涵展开阐述。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古代的礼就是指一系列的外在礼仪规范.礼仪内在地包含了礼义和礼具,礼义和礼具正是通过礼仪才发挥了其沟通神人、规范行为、彰显尊卑亲疏男女长幼秩序的功能.礼与官制、法律等可能曾经有过共同的起源,在后世也存在某些相互的影响,但这都不能成为礼包含官制、法律等的证据.礼并不是中国古代的根本法,它不具备根本法的形式特征和实质特征,甚至不完全具备法律的特征.如果以其包含了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为由,遂认定其为根本法,则无异于将所有法律都上升为根本法,因为它们也都是以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为基础,并且体现和服务于这种价值观的.在成文法时代,礼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如果违反了,可能会招致刑法的制裁,也可能不会,甚至有时行为合乎礼的要求,也会招致制裁,其判断的标准关键在于,这种行为是否同时违反了律、令、格、式等法律规范,如果违反了,就会出礼入刑,或合礼入刑,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即使出礼,也常常不会入刑.在一个礼、法等规范形式已有明确分化的成文法时代,用描述传说中的西周社会的出礼入刑来概括后世的礼法关系,并不完全符合礼和法的历史实际.  相似文献   

14.
一、转变以刑为主的法制观长期以来,政府法制工作的概念并没有被人们正确认识,只是简单地把法制工作等同于政法工作,认为一提法制工作就是打击刑事犯罪,这种以刑罚为特征的法制观,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使我国的经济与行政法制建设长期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以刑为主”是封建主  相似文献   

15.
上古夏商周作为礼刑时代,是中国法律传统的肇始之基。这段时期的礼具有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属性,礼既具备了道德规范的形式,又具备法律规范的形式。其时并不存在独立于礼的法,其法律形式主要是“礼”与“刑”。礼乃行为规范,刑为制裁手段,即刑罚。刑依赖于礼而存在,囊括在礼的范围之中。所以上古夏商周,法在礼中,礼外无法,出礼入刑,这是中国法律传统礼法体系的原生状态。夏商周礼乐刑政“大统”的确立,既是中国法律传统的肇始,也是后世道统所源与“大经大法”所本。  相似文献   

16.
<正> 中国古代政治史上争吵得最厉害的问题,要数“尚德(礼)、”“德(礼)治”与“尚刑(法)”、“刑(法)治”两种主张的争论。 争论的双方,一方主张“德主刑辅”、“大德小刑”、”崇德贱刑”,一方主张“独任  相似文献   

17.
李露 《河北法学》2012,(10):146-152
中国传统法文化以礼法文化为核心,礼法文化的实质则体现为礼刑关系。在礼法文化发展过程中,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深受其影响,并随着礼法关系的演变而演变。在中国历史上,礼法文化的发展可表现为夏商周"礼法并用"、春秋战国至秦"弃礼重法"、汉至唐"礼法合流"和宋至清"理法结合"四个时期,在不同时期礼法关系的演变中产生了"明德慎罚"、"重刑尚法"、"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刑罚思想,这些刑罚思想给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其中的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因素均可为当今中国刑罚制度的现代化改革提供历史的借鉴。  相似文献   

18.
古代中国,礼刑并重,民刑不分,诸法合体,出礼入法,刑匡一统。中国古代法制史,实际上是贯穿着以礼刑为中心的历史。独立的刑法史与其他科学的历史一样,是研究该科学产生、发展、演化规律的历史,一般都要涉及两个基本问题,即:1.结构。是就各个不同历史阶段上层建筑的演化,还是联系不同历史阶段的经济基础来写。2.如何运用、取舍和解读史料。由于年  相似文献   

19.
汉魏晋的礼仪立法与礼仪故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古代礼仪法的沿革发展史上 ,汉魏晋时代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此间 ,礼仪立法繁荣 ,故事广泛运用。从形式上看 ,封建制的礼仪法在这一时期从草创发展到规模粗具 ,规范从零散、分散发展到系统化于一部专门的法典 ;就内容而言 ,从古礼到新礼的转化也在这一时期开始并基本完成。这为后世礼仪法制的成熟与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20.
<正> 一、罚金刑的兴起罚金刑是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是以剥夺一定金额为内容的刑罚。罚金刑的起源很早,比自由刑的历史还要古老,是从赔偿制度演变而来的,在古代曾是一种重要的刑罚。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上就曾有过加害人对被害人支付一定赔偿的制度。在日尔曼的习惯法中,某种犯罪人除应向被害人交付赔偿金外,还要向公共团体交纳一定的和平金,以抵偿其扰乱公共秩序的罪行。虽然这时还具有私刑法的性质,但是由于国家要求强制支付这种赔偿,加上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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