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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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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形式化之实质乃是法律权威的确证和法治原则的实现。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价值理性优先而形式理性为先导的法制变革过程。确立法律形式化目标对于中国现代法制的制度架构、现代法律运作机制的形成、现代法治原则的牢固确立以及现代法律文化的培育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2.
中华帝国不论其自身演化的进程如何,作为历史事实,它毕竟因为大清朝在鸦片战争中的失败,而“不可避免”地开启了融入全球化世界秩序的现代社会转型之航程。自此以降,一个多世纪的革命浪潮已将长达两千年的帝国政治和法制意识荡涤近尽,现代民族国家政治和法制的精神与原则随之而  相似文献   

3.
先秦儒、墨、道、法四家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实现良法善治的不同治理方式。自秦以降,历代统治者在吸收先秦诸子思想的基础上,阐发对良法善治的追求。在良法善治的制度表达上,中国古代形成了体现传统伦理等级的立法创制,追求慎刑与恤刑的司法实践,重视社会教化与调处息讼的治理经验。古今对良法善治的追求有共通之处,在当代的法治实践中,应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古代良法善治的经验与智慧,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相似文献   

4.
标志人们亲属等级的五服制度,在以礼刑并用为立法精神的传统法制中,它兼具礼、刑两种职能。服制的制定及入律,既是礼刑并用、礼律结合的产物,反过来又促进了礼律结合的进程,体现着中国传统法制“礼刑并用”的立法精神和特点。  相似文献   

5.
现时代需要一种融合中西人文主义之精髓、兼济人的认知理性与道德理性的新人文主义。从人文主义的视角看,道德人文维度与民主政治维度是构建中国法治需要着力加强的两个方面。在法治发展道路上,中国需要协调好法治的道德、功利、政治与行政四个层面,沿着自身的文化传统,打造政治和社会的理性与道德基础,开拓一种具有厚重人文底蕴的"道德的民主法治",实现仁义道德与自然权利、民主法治在现代的历史衔接。  相似文献   

6.
中国传统信任结构及其对现代法治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传统信任结构的总体特征是“儒法并存,以儒为主”。其中儒家信任结构重亲疏之别,以互惠原则为基础;法家信任结构重公私之分,以赏罚机制为基础。中国传统信任结构既与传统法制互动,也对现代法治有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改造”这一刑罚的中国经验出发,结合现代刑罚发展的历史,在修正国内流行的“刑罚进化论”的基础上,以改造刑为例,对现代刑罚制度与理论的迷误及其刑罚理性的谵妄与僭越,进行了具体的工具分析和价值批判;同时,借此分析与批判,本文最后将对于刑罚问题的认识引向关于“刑罚范式”革命的思考,提出了在“刑罚范式”的意义上,现代刑罚应从“国家vs罪犯”向“刑事债权人vs刑事债务人”进行转换,以此实现从“改造刑”到“契约刑”的刑罚制度变革,走向刑事法治的新境界。  相似文献   

8.
现代法治的基本品格是形式理性与形式正义。有学者认为 ,法治的形式方面的要求本身并不包含价值评判。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法律的普遍性、至上性和运作的可靠性这些“形式主义”的特征不仅仅是现代法治的外部特征 ,而且它们与形式平等、形式正义这种价值取向是相统一的 ,是形式正义这种价值倾向的体现与表征。形式理性的法虽然有其不足之处 ,但它仍应为我国法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9.
李敏 《河北法学》2003,21(3):23-29
国家安全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国家安全工作具有某些特殊性,但这不是国家安全工作可以 不受法律调控和监督的理由。要建设法治国家,不可不重视建设国家安全法制,没有完善的国家 安全法制,法治国家不可能实现。完善的国家安全法制不仅是各种国家安全法律和制度的创设、 健全,实现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更重要的是使“严格依法办事”和“法律至上”等现代 法治观念得以确立和体现。  相似文献   

10.
良法善治是中华法系的重要价值追求,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光彩夺目的内容,它反映了中华民族缔造法治秩序的理性态度。立严整统一之法、促国家富强之治,立循变协时之法、促社会和谐之治,立明礼弘德之法、促百姓安宁之治等等,集中呈现出中国古代以良法促善治的整体样态。中国古代立法机制的不断成熟,治吏之法的持续强化,为良法善治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社会主义良法善治,需要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创新,使人民检察事业展现出深厚的中华文化底蕴、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卓越的检察智慧。  相似文献   

11.
赵明 《法学研究》2022,44(1):3-21
回顾中国现代法学的世纪历程,中华法系的历史叙事主要在进化论、民族论和法治论三种语境中展开。不同语境中的法史学者,通过将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相比较,揭示出了彼此有别的中华法系之历史面貌。在进化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古.老而落后,丧失了型构现实生活秩序的生命力,需整体性地予以批判和否定。在民族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系统性、连续性和民族性而独具特色,整理、发掘、重述其历史谱系,既有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力,也为重建“新中华法系”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前提。在法治论语境中,中华法系以其“治乱之道”和“良法善治”的血缘伦理身份内涵表明,在前现代社会中法律不可能获得型构社会生活秩序的权威地位。法制现代化是不同语境下中华法系之历史叙事的共同追求,中华法系研究的百年学术史,实质上是一部追求法治文明的中国现代精神史。  相似文献   

12.
法治转型是围绕社会转型进行的,中国第一次社会转型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与此相应,法治转型则是由贵族法治转为帝制法治。贵族法治的特质是别亲疏、殊贵贱、断于礼,也就是西周以降的礼治。“废井田,开阡陌;废分封,立郡县”是春秋战国社会转型的全部内容。这种转型用今天的语言来表述,就是经济转型和政治转型。为适应社会的这种转型,先秦法家提出了“法治”理论。这种“法治”,与传统的礼治相对立,其特征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重心是治吏治官。这是秦汉以后中国法律制度的思想基础。秦汉以后的中华帝国法治主要是这种观念制度化的结果,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用“儒家思想法律化”来概括帝制中国的法治特征较“法律儒家化”为妥。  相似文献   

13.
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首先就体现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引领和主导。在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方略下,“党领导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与法治关系的最集中体现,是破除“党大还是法大”伪命题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路径。党领导立法,既要符合现代政党政治与立法关系互动的法治原理,又有其独特的政治意涵、确立方式、组织机制和实现形式,还要面临党与国家立法机关、党领导立法与人大主导立法、党领导国家立法与党领导党内立规等诸多关系的处理。  相似文献   

14.
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探微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由于立法技术、历史传统、价值观念、法官思维能力以及司法体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 ,近年来的司法解释日益呈现出“泛立法化”的趋势并成为司法解释的基本模式。解释程序的主动性、解释内容的创制性与解释方式的专断性等是司法解释立法化的主要特征。司法解释的“立法化”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行法律之不足 ,但却无法证成其正当性与合理性 ,并且没有实现其完善法制、维护法制统一、指导法律实施以及增进社会正义的预期目标。  相似文献   

15.
公民意识:中国法治进程的内驱力   总被引:75,自引:0,他引:7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多年梦想,它标志着中国正以坚定的信念和步伐跨向二十一世纪的“法治时代”。然而,建立现代法治国家是一个总体性进程,公民意识作为一个关键的结构性要素,必将发挥重要的内在动力机制作用,特别在我国缺少民主与法制传统,且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整体转型过程中走向法治,公民意识的“文化霸权”作用就更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6.
法制现代化的文化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的“人治”型社会向现代的“法治”型社会转变的历史时期,如何处理和看待现代法制与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关系是我国法制现代化模式选择面临的重要课题。对于传统法律文化资源,要有所扬弃,弘扬优势,趋利避害,乃是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7.
论罚金刑数额立法的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罚金刑数额的立法,绝不是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断,而应该建立在科学的刑罚理性基础之上。否则,罚金刑数额立法就不具有科学性,必将从根本上影响罚金刑的司法适用。根据刑罚的基本原理,参考各国罚金刑的立法例,笔者将罚金刑数额立法所必须依据的刑罚理性根据高度概括,总结出了罚金数额的立法原则。这些原则具有重要意义。罚金刑数额立法必须遵循这些原则,否则,罚金刑的立法就不具有合理性。下面对这些原则分别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18.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慎刑思想具有深厚的内涵,对后世刑事司法制度产生深远影响。慎刑思想有哪些值得提倡和深化的内容,对现在的刑事司法活动有哪些启发?本刊特邀请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19.
冷静、理性地看待依法治国华东政法学院郝铁川教授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努力目标。中国的“法治国”目标与西方国家相比,有着自身的特点:第一,西方“法治国”产生的条件是经济多元化、政治多元化和思想多元化,“多元化”实际上就是市场化;...  相似文献   

20.
变法、法治与国家能力——对中国近代法制变革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清末以来的中国社会变革中,法治不是主导性话语,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而非法制才是近当代史的主题。这启发我们认识近代以来中国法制变革的一个新角度:其最初的使命并非为了“以法治国”,而是“以法强国”。因为在民族危亡之际,中华民族首要与最为急迫的任务乃是增强国家能力以抗外侮,平内乱,应对危机。清末的法制变革之所以失败,就在于它未能成功地增强国家能力并应对这两个挑战。结合政治学、史学与法学的分析可以发现,法治乃是常规社会的稳定器,它在大变革的社会中并不能增强国家能力以对外驱逐侵略,对内重构秩序。法治之要旨固然在于限制国家权力的专横,但在所谓后发国家,法治的建成却端赖于强大的国家能力。而国家能力就是理解近代以来中国法制变革的一个有解释力的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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