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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郭英 《法制与社会》2011,(24):20-21
可以说物权行为理论既是一个古老的理论,又可以说这是一个时尚的理论.说它古老是因为这个理论源于近两百年前,而它新潮的一面则可以从我国的《物权法》体现出来.物权行为理论产生于德国,因而德国是采纳该理论的典型代表,该理论也充分发挥其理论和实践价值,但我国《物权法》是否采纳了物权行为理论实际上是存在很大的争论的,主张该物权行为...  相似文献   

2.
论物权变动的理性基础及其实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翔 《法律科学》2002,(2):31-42
物之支配的本质 ,是人的外在化意志对物的支配。但以法律事实为实证 ,以物之行为支配为公示的物权 ,其外在化意志对物的支配却发生断裂。为此 ,限制物上意志对峙中既存意志的排斥力 ,成为物权变动理性判断的必然选择。意思主义和折衷主义均以蕴涵双重理性意义的合意为基础 ,而形式主义则以独立的物权合意作为物权变动的理性基础。  相似文献   

3.
于海涌 《法学杂志》2007,28(5):47-50
学界关于物权行为理论的争论至今不休,根本原因就在于物权行为理论本身仍然是不完善的,其独立性和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都有值得检讨之余地.如果物权行为理论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那么它就应当能够轻松地回答这些追问.  相似文献   

4.
皮锡军 《河北法学》2002,20(4):87-92
萨维尼在创立物权行为理论时 ,并未明确物权行为的概念 ,故人们对物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存在着很大的争论。在物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 ,就物权行为的标的、物权行为的当事人、物权行为的意思表示以及物权行为的形式要件做一些理论探讨 ,以供商榷。  相似文献   

5.
编纂中国民法典,仍应设置物权编,而非财产法编。在物权种类上,应当缓和物权法定主义,保持物权种类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增设居住权、典权和农地经营权,区分地表、地上和地下三种不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承认法定地役权制度。在物权效力上,应当明确物权的追及效力,取消抵押物转让需要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规定,协调海域使用权与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妥善设计房地权属的基本内容及其例外规则。在物权变动上,明确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都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指示交付无须以"依法占有"为前提,基于法律行为的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为对抗要件,增加添附、先占等作为物权变动的原因。在物权客体上,创设共用物制度,慎重对待"动产用益物权",明确矿藏、水流等特殊客体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的物权观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绝对论否定了人人平等的基本法律观念,增加并激化了社会矛盾,忽视了物权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目的;物权限制论陷入"有诸多限制的自由的、绝对的物权"逻辑矛盾之中,忽略了物权观念历史变迁的事实。物权相对性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物的利用效率、规制物权滥用的功能。物权相对性更为科学合理,也更符合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物权排他效力与物权优先效力是各自独立的两种物权效力。物权排他效力是同一标的物上已成立的物权排斥同一内容的物权再行成立的效力 ,物权优先效力是指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定主义:在自由与强制之间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对物权法定主义的传统解释导致了物权法的僵硬性 ,不符合社会经济的现实需要。不同物权类型的性质不同 ,在法律体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相同。可以把物权分为基础性物权与功能性物权。前者主要包括所有权、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典权和自然资源使用权 ;后者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让与担保和留置权等。当事人设定功能性物权的根本目的是利用物的基础性权利 (如所有权 )来担保债权的实现。在法律上 ,对于基础性物权应当坚持物权法定主义 ,而功能性物权则可由当事人自由创设。  相似文献   

9.
邵亚萍  杨吉 《行政与法》2004,(11):109-112
担保物权的竞合,变称职物的提担保竞合,是指在同一标准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然而对于这一问题,在《担保法》及其他法律中均没有作出规定.与此同时反观我国民法学界,对担保物权竞争合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司法实务中的法律缺席以及理论研究上的止步,于是以此为契机,我想通过本文写作以及对担保物权竞争合存在现象的研究,希冀能在理论上建构出一条最终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0.
对世性、交易成本的有效降低以及为物权交易所提供的安全与便捷等制度价值实质是物权标准化与物权公示制度的制度优势,并非是物权法定原则的制度优势。制约富有经济绩效的无名物权的创新与发展是物权法定原则的主要制度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用益物权体系存在重大的制度缺陷,严重脱离物之利用关系物权化的客观需要。无名物权的确认既有必要,也有可能,物权立法应努力加强物权标准化,同时为无名物权的创新预留制度空间,并作必要的制度安排,以建立以公示制度为基础的有名物权与无名物权并存的开放性的他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上的基本原则得到了大陆法系国家的广泛认可。本文从传统的物权法定的含义。原因出发,并分析物权法定原则的逻辑前提,在得出物权划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的基础上界定物权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2.
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区分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物权法中贯彻公示原则后 ,必然会有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的区分 ,这种区分是客观存在的 ;在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 ,法律以保护事实物权为基本出发点 ,保护的基本措施是异议抗辩登记和更正登记等 ;在发生第三人物权取得的情况下 ,立法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出发点是法律物权。  相似文献   

13.
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中关于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分是完全正确的,但他提出的“物权行为”这一概念则是逻辑错误的产物。正是因为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中科学与错误的成分并存,才导致了物权行为理论争论百年而终无定论的尴尬局面。绝对物权行为理论吸收了萨维尼物权行为理论中正确的成分,同时克服了其理论中的错误因素,其不仅在逻辑上可以成立,而且根据这个理论构建的物权变动模式可以充分体现交易过程的自由、公正和安全价值。我国不仅应当在民法中确立绝对物权行为的地位,而且应当在物权立法中采用绝对物权行为的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14.
论物权公示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针对《民法通则》及有关法规对物权公示规定及国外关于物权公示制度的理论和立法,对我国现行的物权公示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阐述;具体阐明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方式及效力,并就完善我国物权公示制度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5.
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及其相对性问题论纲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刘保玉  秦伟 《法学论坛》2002,17(5):39-45
物权与债权作为两类最基本的财产权 ,既相伴而存 ,有着密切的联系 ,又相离而立 ,在性质、客体、设定、效力、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近现代法上 ,物权与债权的目的性与手段性在发生着更迭与交错 ,特定领域的债权有物权化的现象 ,某些物权也有债权化的趋向 ,物权与债权还有性质上的渗透与融合的问题 ,体现出两者的区分具有相对性。了解并正确对待这种现象 ,有助于物权与债权的类别整理、立法的完善和复杂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6.
我国物权立法应选择最适合我国实际,又是当代最先进的立法经验为我所用。物权立法可以从英国财产法中获取有益的经验,也可以从俄罗斯立法经验中获得启示。我国物权法草案无论在内容上还是立法技术上都存在一些不足,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是一个社会财产归属和利用的制度安排 ,其核心是所有权 ,但物权法最重要的内容是他物权制度。长期以来 ,大陆法将物权客体限定在有体物上 ,其内在逻辑是 :只有能够占有的物才能被所有 ,而只有能够所有的东西才能成为物权客体。尽管罗马法存在有体物和无体物区分并延续至当今大陆法 ,但将所有权定位在有体物上仍是牢不可破的原则。因此 ,大陆法中的物权法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维护所有权人对物的占有为目的的法律体系 ,而这一体系不能适应财产利用价值化趋势 ,妨碍抽象的不动产物权体系的建立。本文认为 ,物权本质上是法律保护一种利益 ,凡是具有一定价值且具有表现其外观的 ,就可以成为物权客体或纳入物权法保护。在这一意义 ,作者认为在不动产物权制度设计方面 ,我国应当借鉴英美法的地产权制度 ,使土地使用权成为支撑不动产物权的基础 ;在动产方面应建立对权利形态、信息形态无形物的物权保护规则。论文历史地考察了无形物及其围绕此进行的不同制度设计 ,并对我国物权立法提出一些基本想法。  相似文献   

18.
在理论界,物权请求权能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一直以来就是理论界争议的焦点。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基础在于切断久远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当事人财产能力和信用评价的不利影响,维护现时交易安全和社会整体秩序。本文认为争议较大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与消除危险求权一样应当使用诉讼实效制度。  相似文献   

19.
物权动态性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权动态性指物权本身所具有的不断运动的特性,它包括物权内部动态性与物权外部动态性。物权内部动态性指物权内部自物权与他物权相互运动的特性。物权外部动态性指物权与物权以外其他权利,主要是债权和股权的相互运动。物权动态性既体现了经济基础的要求,又体现了物权制度自身的特点  相似文献   

20.
论自然资源的物权法调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自然资源的物权法调整,可以明确自然资源的权属,促进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我国《物权法》中规定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方面的内容,丰富了物权法的体系,但是物权法对自然资源物权的规定并不完善,本文在分析了自然资源物权的理论基础上,指出了物权法对自然资源规定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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