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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缘起19世纪中叶以后愈演愈烈的“普通法危机”,在继承进步主义法律批判,吸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社会科学新成果的基础上,开辟了一条更为美国化的法律思想路径。法律现实主义主张“反概念主义”的思维模式、“事实中心主义”的研究方法、“情境主义”的立法/司法技术和“渐进改良主义”的法律发展道路,是罗斯福“新政”时期的“官方法学”。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情势和文化氛围的转变,这场运动走向了衰落,但现实主义思维已经深入美国的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并在法律思想领域继续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中国传统法律研究主要包括“德治”和“法治”两种研究范式;这 两种范式都过于强调法律的儒家化特征进而忽视了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的区别,因此未能回 应西方学界认为中国不具有法律或法治的法律东方主义观点。事实上,中国传统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 间实践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在儒家化法律表达之下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宗教性法律实践;正是基于 对法律宗教性特征的发现,中国传统法律的运行机制才能够摆脱法律儒家化的简单模式,形成了一种 哲学、道德、宗教和法律相融合的复杂互动模式,从而为从法律宗教性特征和复杂文化面向的视角回 应法律东方主义观点提供一种新的思想资源。  相似文献   

3.
对法律程序的认识,存在程序价值主义与程序工具主义两种不同的观点。季卫东教授在他的《法律程序的意义》一文中提出“程序没有预设的真理标准”,“应淡化决定过程中的道德论证”。笔者以为,季文在强调程序的技术性时忽略了对程序本身伦理基础的深入探讨。以季文的影响力,易强化国内程序工具主义的倾向。是作此文章,以重申程序自身的价值意义,并试对程序价值偏差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4.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形成了人治主义法律文化与法治主义法律文化两大类。中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主义法律文化,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属于先进文化;滥觞于古希腊,成型于近代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法治主义法律文化,历时三百余年,总体上说,也属先进文化。中国近代社会通过艰难的抉择,走上了民主共和的发展道路。1998年我国现行宪法确立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这标志着中国法治主义法律文化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中国社会与西方国家,无论从历史发展还是现实状况,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中国必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主义法律文化。我国法治主义法律文化是当今宪法所确立的、正在持续发展的、不断完善的先进文化。  相似文献   

5.
法律工具主义与法律价值主义作为两种不同的价值理念其对中国当下的法治建设起着不同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法律工具主义和法律价值主义的比对,进而提出中国法治发展的展望,以期在今后的法治建设中用更加合理的手段,充分发挥法律价值主义的作用,尽快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6.
社群主义在我国学术界的诸多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在法律实践中也得到了初步的回应,但法学界的研究成果寥寥,彰显出研究如何借鉴社群主义的法律思想,已是刻不容缓的课题。中国传统法思想与社群主义的诸多暗合,为我们以本土化的方法来借鉴提供了便利;社群主义法律观的缺陷和困境,决定了我们在借鉴时需保持谨慎和警惕的态度,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对其进行批判和甄别,并吸收自由主义的法律观中的有益成分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正。  相似文献   

7.
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的家长主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家长主义的核心特征是为了保护行为人的利益而限制行为人的自由。尽管中国各个部门法领域都不乏家长主义的法律规定,但在中国的法律话语体系中家长主义并未确立起合法地位。在梳理家长主义概念谱系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家长主义法律干预的构成条件、正当理据,可以从理论上确立家长主义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干预模式的地位。在中国的政治传统和语境下,为防止政府以家长主义之名随意剥夺或限制公民的自由,必须对家长主义法律干预的设立加以严格控制,谨慎地运用家长主义法律干预。  相似文献   

8.
关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征,学界已有多种研究,但未能达成定论。本文从刑治主义出发,对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探索。本文从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的法典的名称和性质、刑法典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刑罚在法典中的地位、刑法手段被广泛应用四方面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刑治主义特征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进而从自然经济、宗法结构和专制主义出发分析这一特征的原因所在,最后文章论述了刑治主义特征对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影响以及我们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9.
杜德利案说明,后果主义既作为一种评价行为正当性的道德推理模式,又作为评价裁判正当性的法律推理模式。在知识谱系上,后果主义作为一种决策方式来自于伦理学,根据行为结果评判行为的正当性,功利主义是其典型版本,因其理论局限而分化为行为后果主义和规则后果主义;对于司法裁判而言,规则后果主义更具应用价值。作为裁判思维,后果主义根据裁判后果对裁判理由进行调整,追求个案裁判结果的实践合理性,其理论形态为法律实用主义的裁判哲学,其实践表征为结果导向的法律适用方法。后果主义审判出于对概念法学或形式主义法学的反思而具有合理性,但在司法实践中后果主义具有因“后果”之名而越法裁判的风险。为此,须对后果主义审判进行方法论意义上的控制。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某村拆迁安置的个案研究,浅谈在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背景之下,契约自由从近代到现代的理念转变和法律父爱主义在中国的可行性讨论,以及法律父爱主义对契约自由的限制或者影响。  相似文献   

11.
法律职业话语的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文艺 《法律科学》2005,23(4):3-12
职业主义、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构成了现代社会关于法律职业的三种话语系统和意识形态。职业主义是一种描绘和论证法律职业的理想图景的话语,精英主义是一种论证法律职业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的话语,而民粹主义则是一种批判法律职业之弊害的话语。三种话语系统和意识形态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法律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保证。  相似文献   

12.
在人类法律发展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法律文化植根于民族特定的社会经济土壤,或一枝独秀,或万紫千红。随着东西方经济交流的日益频繁,东西方法律文化也相互渗透和影响。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特色有其自成一格的内在逻辑,是民族精神的载体,所以人类社会的法律文化才会如此五彩缤纷。新时代的到来,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兴盛出现崭新局面,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学术和话语体系逐步健全,中国的国际话语权不断增强。西方学者提出的所谓“法律东方主义”愈发引人深思。它的本质是“西方中心论”下傲慢与偏见的产物,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与规律的误读,亦是毫无根据的结论。高举马克思法学思想伟大旗帜,才能在这些纷杂的声音中甄别真理,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律文化体系,为实现我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3.
法律商业主义通常被理解为是一种不同于法律职业主义的法律职业意识形态和话语系统。法律商业主义的基本思想是把法律人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活动理解为商业活动,把法律服务供给和消费的领域界定为法律市场,其基本观念包括经济人假设、法律市场观念、自由竞争观念、企业化经营观念。法律商业主义既有其内在的合理性,也存在批判者们所指出的弊端。为有效管控法律服务商业化之乱象和克服法律商业主义之弊端,应当完善法律职业行为规范,加强法律服务监管力度,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重新铸造法律职业文化。  相似文献   

14.
实质课税主义有法律的实质课税主义与经济的实质课税主义之分。法律的实质课税主义的逻辑判断结构为"非,是",经济的实质课税主义的逻辑判断结构为"无论,只要,就",由此决定了二者不同的判定方法。在税收法治的背景下,在执法层面我国应选择法律的实质课税主义。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一起侵权案件入手,从旧有的不规范司法实践、旧有法律适用规则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和比较,引发对于法院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折衷式路径的思考,同时关注了法律适用法的诸多未决问题。  相似文献   

16.
在近些年的法理学讨论中,我国学者在力推“法律家长主义”这一理论主张,并希望将其运用于具体的法律实践当中。然而,由于忽视了立法的存在及其内在价值,“法律家长主义”实际上遵循了一种简单的单线式二元论证路径,并由此导致其在理论建构中的缺陷,以及在道德论证上的失误。  相似文献   

17.
胡铭 《中国法学》2023,(1):107-123
积极主义法律监督观是以数字检察战略为指引,以检察权的国家法律监督权性质为基础,以数字检务实践为依托的一种新型法律监督理论。传统法律监督受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的限制,已经难以满足数字时代的新需求。积极主义法律监督观具有宪法依据,契合能动司法检察理念,有助于法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且与传统法律监督方式并不抵牾。基于Z省S市的实证调研显示,积极主义法律监督观在实践中区别于传统法律监督,呈现出并行监督、类案监督、主动监督、有效监督等特点。积极主义法律监督观具有局限性,在数据平台建设、权利保障和权力冲突等方面存在风险,可考虑从法定主义和比例原则等角度对其进行规制,以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18.
新中国立法的开端始于寻求政权的合法性,不可避免地刻上了法律工具主义的烙印。反右斗争的扩大化使法律虚无主义弥漫中国大地,并在"文革"期间发展到极致。十一届三中全会是走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里程碑。改革开放初期,法律更多地呈现出一种工具主义色彩。党的十五大报告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认下来,法律至上的观念开始确立。  相似文献   

19.
针对我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列举式规定,法解释的主要方向也是列举主义属性。但是,该法律施行至今,其实还客观地存在着与此不同的概括主义法解释路径。该路径依据实定行政诉讼法的规范规定,通过全项列举或另定根据规范等方法,消解了列举主义“受案范围”的局限性,而这些方法同样能够适用于对新法内容的解释。  相似文献   

20.
郭云忠 《法律科学》2009,27(2):54-62
我国的刑事法律经过多年发展,具有了一定的技术化特征,但往往是以武断、专横、惩罚和报复的面貌出现,抹杀了对具体的、感性的个体的关怀。技术化特征和法律形式主义是以男性为中心的法律的产物,表现为立法的父爱主义。而对具体的、感性的个体的关怀,是近年来日益凸显的刑事司法母爱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刑事司法母爱主义关注社会问题、关注社会关系的修复、关注社会回归、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和未来等富有感性的问题,从而使法律成为“有血有肉”的法律。导致其凸显的背景因素主要有:独生子女问题成为“公众论题”,女司法官人数的迅速增长,女权主义的兴起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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