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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张惠芳 《时代法学》2004,2(2):38-43
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四个特征 ,即组织结构特征、经济实力特征、行为特征及地域与情节特征 ;针对现行刑法第 2 94条立法之缺陷 ,特建议 :一、界定黑社会 (性质 )概念 ,方便司法 ;二、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 ,增设有关新罪 ,对现有罪名罪状予以补充修改 ;三、提高现行刑法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定刑 ,增设没收财产刑 ;四、刑法总则增加规定“黑社会组织犯罪不得适用缓刑”。  相似文献   

2.
为正确理解和执行刑法有关财产刑的规定,现就适用财产刑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  相似文献   

3.
梅传强  胡江 《现代法学》2011,33(2):98-107
现行《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理解和认定上的困难,已经不能适应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新要求,有必要重视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刑法规定上的不足,对《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相关规定予以评述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当前,我国没有必要制定单独的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法律。在修订《刑法》第294条时,应当区别对待组织、领导者和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并设置相应的刑罚,同时应当增设第294条之一以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对于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均应增设财产刑,并提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定刑。此外,不宜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规定为特殊累犯,而应当规定为特别再犯,并提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缓刑、减刑和假释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作出了重大修改和完善,加大了惩处腐败犯罪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立法规定,严密了腐败犯罪的制度之笼.贪贿犯罪由单纯的“数额”标准修改为“数额或者情节”标准;修改贪贿犯罪量刑幅度;废除贪贿犯罪的交叉刑;废除贪贿犯罪中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进一步扩大贪贿犯罪坦白从宽的适用范围;修改行贿罪处罚标准,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增设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严密行贿犯罪法网;增设财产刑,加大对贪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对贪贿犯罪增设死缓期满后适用终身监禁;删除贪贿犯罪中行政处分内容.  相似文献   

5.
汪涛 《法制与社会》2012,(6):116-117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日益呈现高度组织化、技术化、隐蔽化、智能化等特点,使得侦查、起诉及审判难度不断加大。为了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惩治、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需要,《刑法修正案(八)》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增设了财产刑,但本文认为,该修正案仍有可完善之处。本文将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法条中有关财产刑的规定为出发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刑的适用及立法、司法的完善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当下,生态环境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及生态和谐,作为规制生态环境犯罪的最后法律保障,《刑法修正案(八)》对环境犯罪进行了相应完善,降低了环境犯罪的入罪门槛,但是目前制度仍有不足之处,康菲漏油事故虽然造成严重破坏但却最终逃脱刑事处罚便是很好的证明。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刑法,如增设危险犯,扩大财产刑的适用等,以适应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7.
2011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纳入刑法条文,并增设了罚金和没收财产刑。本文从法理上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刑的理论依据,并参考国外财产刑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完善财产刑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8.
为正确理解和执行刑法有关财产刑的规定,现就适用财产刑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涉及财产刑的规定共有257处,立法机关重视财产刑在刑罚中的具体运用,意图通过加大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剥夺犯罪分子再次实施犯罪的资本,有效遏制犯罪。为了准确评估财产刑的适用与执行状况,充分发掘财产刑应有的价值潜能,使财产刑的刑罚功能实然化于刑法适用的司法实践中,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成立课题组,对财产刑的适用与执行情况展开了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10.
1997年刑法增设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名,但涉黑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审理和认定的难度相当大,因此,很有必要就涉黑犯罪的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本文从涉黑犯罪的特征分析入手,对该类案件犯罪主体的认定与罪数问题、刑法适用与审理程序问题、财产刑的适用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力求有助于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涉黑犯罪案件中存在的难题。  相似文献   

11.
强迫职工劳动罪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无刑罚即无犯罪原则,应认为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犯罪主体是直接责任人员,所谓单罚制在刑法分则中并无体现。暴力、胁迫、殴打、非法拘禁等均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从立法完善的角度考虑,应规定本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将罪状修改为“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并增设转化犯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法律保护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田宏杰 《中国法学》2003,(3):143-154
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的核心在于价值取向的科学与合理。就中国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的价值选择来看 ,首先 ,在保护边界的划分上 ,应立足于保护主义的立场 ,同时济之以自由主义的补充 ;其次 ,在保护重心的确定上 ,应强调私权保护优先 ,同时兼顾竞争秩序的维护 ;最后 ,在保护战略的选择上 ,应兼采多种战略 ,实现形式的强保护与实质的弱保护的有机结合。据此 ,文章在分析中国现有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体系缺陷的基础上 ,提出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刑事立法的几点设想 :一是采取结合型立法模式 ,充分发挥附属刑法的作用 ;二是增加、充实有关犯罪 ,使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具有适度的超前性 ;三是调整刑罚结构 ,重视罚金刑和资格刑的适用 ;四是完善刑事诉讼程序 ,着力加强对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的刑事赔偿  相似文献   

13.
在当前药品安全的严峻形势下,刑法作为保障药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进一步强化对药品安全的保护作用。尽管《刑法修正案(八)》对药品安全的本罪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但现行刑法关于药品安全本罪的规定依然存在犯罪归属体系错误、主观罪过范围过窄、犯罪行为规定不全面、罚金刑规定过于原则、资格刑缺失等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刑法还应当作出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实现对药品安全的周全保护。  相似文献   

14.
罪刑法定视野中的刑法合宪审查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梁根林 《法律科学》2004,22(1):19-30
刑法合宪审查是实现刑事法治、推进宪政进程的重要方面。刑法合宪审查应当以罪刑法定原则为立足基点。现代罪刑法定原则不仅具有传统的法外入罪禁止机能 ,而且能够延伸出崭新的法内出罪正当化解释机能。我国 97刑法具有“中国特色”的罪刑法定原则扭曲了现代罪刑法定的价值旨趣 ,导致了我国刑法合宪审查的机能缺损。只有在真正确认已成国际共识话语的现代罪刑法定原则、赋予其法外入罪禁止与出罪正当化解释双重机能 ,同时改革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才能建构有效的刑法合宪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5.
犯罪规定的正当化理论在刑法学中至今仍无一席之地,犯罪规定的正当化问题或者湮没于刑法的机能之中,或者在刑罚的正当化理论中若隐若现,即使在罪刑法定主义的时代呼唤下,它也仅有微弱的回应。这是刑法裁判规范优先观念的产物,建立市民刑法,应树立行为规范优先的理念,重视犯罪规定的正当化问题,为此必须转变观念,必须反思法益之概念。  相似文献   

16.
公正司法要求树立正确的刑法解释理念。正确地解释刑法,应当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兼顾罪刑均衡原则,采取以主观解释论为主,客观解释论为辅的立场。解释刑法一方面要求解释过程符合可预测性,另一方面也应重视解释结论的妥当性。  相似文献   

17.
张绍彦 《现代法学》2003,25(2):23-30
轻罪处罚制度的不足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制度中的一个板块性缺损。中国刑事立法犯罪概念的特点决定了中国刑法上的犯罪实际上是严重或较为严重的犯罪 ,而不包括轻罪 ,因此 ,应当以劳动教养立法为契机建立中国的轻罪处罚体系。轻罪处罚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面临一系列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除了需要立法和司法等方面的客观条件外 ,还需要具有根本性意义的理论创新。这就需要从理论上形成和提出问题 ,并给予科学的说明 ,为轻罪处罚制度提供必需的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8.
综观近年来发生的涉民营企业冤假错案,法律适用错误无疑是重要原因。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在恪守刑法谦抑性理念、合理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础上,准确理解、适用刑法条文,避免过早、过度的刑事介入以及适用不合时宜的罪名给民营企业发展增加不必要的刑事负担。为此,司法机关应准确区分民营企业行为合法、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准确区分涉民营企业案件自然人、分支机构和企业犯罪界限,慎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不合时宜的罪名。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以大陆刑法理论为研究依据,对毒品犯罪的若干刑罚现象作了分析并认为,没收毒资、制毒工具等是大陆刑法对物的保安处分;对不满16周岁和患有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政府收容教养或强制治疗是对人的保安处分措施;《刑法》第356条是毒品犯罪的常习犯规定,当该规定与《刑法》第65条发生实体竞合时,可以合并适用两个条款;以“顶风作案”等藉口处罚行为人,在大陆刑法理论中找不到任何依据,不应予以提倡;毒品数量应当是毒品的纯量。  相似文献   

20.
姜涛 《法学》2022,(1):80-97
重构主义立足于犯罪人与被害者、国家之间的关系网络,强调犯罪人与国家之间的合作,以此作为无罪认定或从宽处罚的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行政或民事处理前置程序、犯罪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等无罪处理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规定,都只能从重构主义才能得以合理解释。刑法是法益保护法,而法益保护不只是指向过去,以确保保护法益被损害后的惩罚,同时也面向未来,激励行为人在保护法益被损害后及时修复。重构主义的制度实践,需要正确对待刑法中的"迷途知返条款"建构,强化犯罪治理上的"协约自治",并在部分经济犯、秩序犯中予以推广,使犯罪治理符合经济发展理性与社会发展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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