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公司制的最大优点和精髓体现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作机制上。通过治理结构形成公司内部各行为人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关系 ,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行。但目前我国《公司法》对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与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后的现实有一定的差距 ,它遏制不住公司的控制权从物质资本所有者手中转移到公司经理人员手中的势头 ,从而为公司经理侵蚀物质资本所有者及股东的权益提供了可能。如何借鉴当今国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些经验 ,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使法律设计更适合公司制运作的现实 ,是当前法律工作者和经济界人士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2.
公司法人财产权与公司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探讨公司法人财产权和公司治理二者关系角度入手,对中国公司法中"法人财产权"的内涵与性质加以阐释和分析。法人财产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包括对实物财产享有的所有权和对其他财产享有的完整权利,法人财产权的确立与归属是公司治理的基础与保障,是公司治理权力分化与制衡的出发点及归宿,而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构与确立也维系着法人财产权的地位,是实现法人财产权的组织保证。新《公司法》删除了原《公司法》关于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规定,为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公司制度与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3.
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法人机关之间的职权是公司法理论中的一个永恒课题 ,本文深刻地揭示了依“三权分立”学说构建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缺陷 ,指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前提是确立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制度 ,并着力强调应体现公司中复杂利益群体间的制衡关系 ,以充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4.
一、前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把公司法人财产委托给董事会管理,董事会代表公司运作公司法人财产并聘任经理等高级职员具体执行;同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经理行使职权。②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是公司产权结构上的资本所有权(以下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我国建立现…  相似文献   

5.
公司监事会制度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各职权部门分权制衡的必然选择。我国现行公司法是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整体看来,现行公司法与旧的公司制度相比,取得了飞跃性的进步,但在监事会制度建设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监事会制度是在参照德国监事会模式和日本监事会模式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6.
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于“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形成的物质资本所有者或股东对公司经理的约束与监控问题;二是基于“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而形成的“非股东的利害关系人”参与公司治理问题。本文从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局限性入手,对重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家股代理人虚位现象普遍存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而形成的。公司制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许多人…  相似文献   

7.
我国于80年代中期提出了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设想,到90年代中期提出了国有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问题,随着94年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到99年中央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公司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公司治理的内部权力制衡是指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监事会等机构之间分权制衡、相互依存的制度体系,是公司治理的运作核心。我国新、旧《公司法》的公司治理结构都基本体现了这一原则。但从现实条件下的运作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公司治理的内部权力制衡机制的具体制度设计仍存在严重的缺陷。其主要表现为:㈠股东大会走向形式化;㈡董事会的组成与营运不适应其地位的要求,职权弱化;㈢经理职权膨胀,"内部人控制"走向失控:㈣监事会形同虚设,监督职能不到位。新《公司法》针对上述问题已经做了相关的立法修订,但某些制度设计仍需进一步予以具体化、明确化,从而在立法上达到真正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制改造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其核心就是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组织体制上给企业产权安排及监督以保证,通过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监督机构的设置与制度安排,既保证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保证经营者  相似文献   

10.
从现代公司治理理念看新公司法的修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小兰  刘苗荣 《河北法学》2006,24(4):147-151
公司治理是企业公司化进程中由于资本所有人的财产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而产生的权力分配与制衡问题.改革开放后,我国致力于企业公司化改革,相关立法也确立了公司治理模式.但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原有公司法仅规定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简单规则,却未能确立一套完整和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新公司法针对我国公司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吸纳了国内理论研究新成果和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在很多方面体现了现代公司治理理念.但从建立一套完整和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的角度上看,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浅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乔雅琴 《行政与法》2005,(11):124-125
《公司法》颁布实施已有十年,《公司法》虽对某些滥用公司法人行为作出了规定并加以调整,但单纯依靠现行公司法律框架体系不足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现实生活中仍出现有些人利用公司人格及有限责任从事不正当行为的现象,严重危害交易安全,损害债权人利益。因此,为完善现行《公司法》,有必要引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我国现行公司法人制度进行补充、完善。本文针对公司人格被滥用的现状,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确立的必要性、可行性作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12.
俞志方 《法学论坛》2007,22(2):132-136
我国新《公司法》针对我国公司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采纳了国内理论研究新成果,借鉴了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在诸多方面体现了现代公司治理理念.其中一人公司法律地位的确立,则彰显了这一理念.一人公司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司形态,一方面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是对传统公司理念的极大挑战.因此,探索一人公司的理论根源,深入分析一人公司的法律本质及价值取向,促使该制度在我国当前国情下正常运行,还应进一步加强对一人公司的立法规制,不断规范和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3.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郑屹 《政法学刊》2000,17(2):18-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该法的第六十七条作了修改,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本文拟运用现代企业理论中代理理论的某些观点,结合修改后的《公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必要性、其监督作用的不足之处,以及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等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
私法中的“人”——法人体系的序列化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力 《法律科学》2008,(3):95-106
与传统的私法视角下、交易场合中,法人与自然人一律平等,皆为无差别的“私法中的人”的思维不同,在历史观中,“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是具有法社会学意义的两大法人“模型”。两模型之角力,体现为不同的法人类型通过消长其“社团性”,调整团体与团体成员各自就法人财产进行支配的“法律上的距离”,而排列为与其公、私域属性相适应的,促进社会整合的法人类型序列。在历史上这可呈现为各法人本质学说流派的论争,在当代则反映为某些民法典中,不同社会功能法人类型的财产权强弱之差序安排。最终这将促使民法扬弃对法人的狭隘私法定性,正视与回应法人跨越公、私体制的“复合人”特质,进而也提高民法应对社会分化与转型的能力。  相似文献   

15.
孙小蕾  杨世峰 《行政与法》2005,(1):127-128,F003
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现代资本企业的公司,不断地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和更多的市场占有份额,这是公司不断进行转投资的重要原因。转投资是公司加速资本扩张的重要手段,是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方式。我国《公司法》第12条关于公司转投资的限制性规定,制约了公司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自主发展和自由竞争,影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流动,应当予以修改和完善。本文粗浅地分析了转投资限制性条款的立法缺陷及不足,以期对《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股份公司代表权制度及其立法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朝斌 《河北法学》2005,23(9):34-40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多弊端。改革我国的公司代表权制度应从公司代表权的法律性质出发,参考国外公司法有关经验,以公司效率和交易安全两方面的价值考量为原则,允许公司以章程约定代表方式;公司代表权主体宜以复数代表为原则,单一代表为例外;代表权行使则以分别行使(单独代表)为原则,以共同行使(共同代表)为例外。同时,应将公司经理还原为公司代理人和辅助人地位,并赋予监事会或监事在特殊情况下的公司代表权。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公司法》并没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以致大股东滥权或公司事务陷于僵局时,小股东的权利无法得到充分救济。通过对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分析和对国外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立法经验的借鉴,以赋予股东公司解散请求权为核心,从请求权主体、请求解散的法定事由、其它替代性的救济措施、特别清算程序和公告程序五个方面提出构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8.
浮动抵押刍议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关涛 《法学论坛》2007,22(3):116-122
浮动抵押的融资功能是不容忽视的,尤其是在担保公司债券的发行方面,已为发达国家的立法或判例所承认.但在浮动抵押中,由于抵押物的不确定性,所以与大陆法系的抵押权制度存在重大差别,从而增加了在大陆法系适用相关规定的难度.为正确理解和适用我国《物权法》中有关浮动抵押的规定,应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接轨,规定相应的配套制度,明确浮动抵押的适用范围,以及与固定抵押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论公司犯罪的刑事责任构造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蒋熙辉 《中国法学》2005,1(2):160-167
公司犯罪是公司作为主体实施的犯罪。公司犯罪的刑事责任表现为双层结构:一层是刑事责任要件,由刑事义务、归责能力和归责要素组成;另一层是公司的刑事责任分担,包括分担的理论解说和分担原则解释。公司的何等人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需要运用过错和职位两个规则,并结合各国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20.
古祖雪 《法学研究》2007,(1):135-147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一方面,国际立法活动日益活跃,法律规范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各种规范之间的冲突加剧,国际法的体系结构越来越碎片化。这种现象损害了国际法的权威性和可预见性,也给国际关系增加了不稳定的因素。有必要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框架内,通过国际组织间的合作和国家间的协调来寻求解决规范冲突的办法,提高国际法的有序化程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