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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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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技术措施规避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现实存在且多发,我国已将其纳入民事、行政制裁体系,在附属刑法中也加以规定,但惩治效果一直不明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高的国家早已采用不同的立法模式将其细致的归入刑事制裁体系,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对于技术措施规避行为在我国的刑法规制有很大作用。  相似文献   

2.
传统犯罪帮助行为在网络空间呈现出全新特性,对于传统刑法制裁体系带来严重冲击。当前,刑事立法、司法为制裁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建立的"单向双轨三核"应对模式存在着单向基本思路偏颇、刑事法网不严、责任认定失位的缺陷。树立双向思维模式、扩大罪名体系制裁犯罪以及完善共犯责任、正犯责任、平台责任三类责任的评价体系,是实现网络社会背景下帮助行为刑事制裁体系科学化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3.
在对知识产权的侵害行为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基于流程化分析的观点,对知识产权侵害行为的形态从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个阶段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结合知识产权侵害的不同形态,从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四个方面对知识产权侵害的救济问题进行相关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垄断犯罪是一个国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具有严重限制竞争效果的垄断行为。当前,垄断行为犯罪化是国际反垄断立法的一大趋势,这是由于垄断行为妨碍了市场主体的自由决策,限制了市场要素的自由流通,对自由竞争秩序这一需要由刑法保护的重大法益构成了侵害。在现实中,垄断行为犯罪化的过程是竞争政策和刑事政策互动的结果在法律中体现的过程,一方面竞争政策的有效实现是刑事政策的目的和任务,另一方面刑事政策发挥作用也需要一定的条件。但可以肯定垄断行为犯罪化将有助于国家通过法治的手段实现对市场竞争行为的干预。  相似文献   

5.
网络时代不仅颠覆传统犯罪观念,也冲击传统刑罚理念。网络技术异化风险步步紧逼,刑法价值与机能的转变预示着预防性刑罚措施的到来与积极预防刑罚导向的兴起,网络制裁有效性命题推动传统刑罚体系与结构的代际蜕变。网络刑事制裁作为全新的独立范畴渐生雏形,却是当前网络刑法知识整体转型的短板。网络技术代际变迁、网络社会成熟且不断趋于独立等因素,使网络刑事制裁成为呼应网络犯罪形态的开放性专属范畴,是面向未来的发展性、阶段性概念,制裁体系存在绝对专属与相对专属等功能演变阶段。基于罪质轻重、主体差异、制裁功能等因素,网络刑事制裁措施的类型具有多元性与层次性,既包括物理性断网、实名制、数据删除等宏观措施,也包括网络禁止令、从业禁止等微观措施。  相似文献   

6.
控制腐败犯罪的刑事立法政策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立法政策的制定、实施和变革关系到腐败犯罪判断标准和惩治措施结构的变化,对于控制腐败犯罪能够产生直接的影响。可以通过适时对相关行为的非犯罪化或犯罪化进行调整,科学确立同等制裁或区分制裁的处罚策略,科学规定腐败犯罪的构成要件等形式,充分发挥刑事立法政策在控制腐败犯罪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实行行为的概念必须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理解。从形式上看,实行行为是我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行为;而在实质上实行行为必须是对法益侵害具有现实危险的行为。在我国,实行行为可以区分为普通的实行行为、组织性的实行行为、帮助性的实行行为、教唆性的实行行为以及预备性的实行行为。从机能上考察,实行行为具有犯罪化机能、犯罪个别化机能以及界限机能。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第284条之一,针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增设了三个故意犯罪。本文对其中的组织考试作弊罪,从侵害法益、犯罪主体、犯罪行为三个方面分析该罪的认定,并对其他考试中作弊行为的刑事处罚进行梳理。  相似文献   

9.
97年刑法典颁行以来,我国刑法立法经历了一个立法政策由单一从严到宽严相济、立法数量由少到多、立法内容由单一到综合的过程。我国刑法修法总体上坚持了刑法修正案模式,刑法立法的民主性得到了较大提升,刑法立法日趋科学,刑事法网愈加严密。未来我国刑法发展应当坚持理性的立法观,合理回应重大社会关切,坚持适度犯罪化与适度非犯罪化相结合,坚持刑事制裁的轻缓化与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在立法模式上,我国刑法立法应当继续坚持统一的刑法典模式,适当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法职权,实行相对严格的法律案三审制,并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结构、制度和立法技术。  相似文献   

10.
谭洋 《政法学刊》2023,(2):112-118
我国学界对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否应当纳入刑事制裁存在争议。美国和英国不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提供刑事制裁,主要的大陆法系国家提供。我国台湾地区最初提供,但之后逐步全面废除。欧盟委员会对是否应当提供刑事制裁经历了从提议到废止的过程。鉴于国际条约并未规定应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提供刑事制裁、各国或地区存在争议、专利权的复杂性与刑事制裁形成矛盾、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容易被侦查且侵权人通常具备赔付能力、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不同影响和专利权人之间存在分化的情况,我国未来不应当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提供刑事制裁。  相似文献   

11.
于改之 《法学家》2007,6(4):54-63
我国当前刑事立法中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其实也就是刑法的调控范围之理性思考的问题.我国刑法应否对某些行为予以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关键不在于行为是否仅具有法益侵害或违反规范,而在于行为是否达到严重脱逸社会相当性的程度.以此为实质基准,就可以对当前刑事立法中的某些热点之"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2.
威慑是反垄断法中最优先,甚至可能是唯一的目标。反垄断法应强化刑事立法,但应有其限度,否则会形成过度的威慑。为此,我们必须设计科学合理的反垄断刑事制裁制度,以达到最优化的威慑效果。2005年9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改稿)》有关刑事制裁的规定有其局限性。在未来的修改中,我们应明确规定追究本身违法的核心卡特尔行为和行政垄断行为的刑事责任;规定两罚原则,追究个人和公司的双重刑事责任;同时,应像其他国家或地区一样在法律中规定告密者的刑事宽恕政策。至于刑事制裁措施的选择,我们应优先适用罚金,但罚金不能完全代替监禁。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很大的严重垄断犯罪行为,动用监禁进行制裁是必须的。  相似文献   

13.
第二部分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反不正当竞争实施保护如同不正当竞争实体法本身一样重要,如果没有有效的措施制止违法行为,阻止损害或者进一步的损害,获得损害赔偿,这种保护就依然无效。所以,大部分的反不正当竞争专门立法规定,可以对侵害方采取特别制裁,通常采用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形式。也可由政府机构采用行政措施给予制裁,比如在美国、澳大利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印度、墨西哥、秘鲁等国就是如此。某些立法进而制订了专门的程序规则,规定了具有起诉能力的人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期限等类事项。  相似文献   

14.
论间接正犯的实行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行行为是对法益侵害具有现实危险的行为。在间接正犯的场合,利用行为无法形成对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在本质上犯罪的预备行为,只有被利用者开始实施行为时,法益侵害的危险才能定型、才具有紧迫性,才能将其评价为犯罪的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15.
帮助犯的因果关系是对帮助行为本质的探讨,即什么样的帮助行为才能成立可罚帮助犯的问题。对帮助犯的因果关系的研究与狭义共犯处罚根据密切相关。如果以法益侵害作为构建刑罚可罚性基础,帮助行为必须与法益侵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与单独犯因果关系不同,只要帮助行为令法益更可能、更强烈受到侵害或令犯罪更容易实施即可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相似文献   

16.
《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严密刑事法网打击违法犯罪,对于维护风险社会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结构化分析可知,整部修正案就是积极预防性刑法观的立法实践,其具体体现:在刑事实体领域,通过对新型行为的犯罪化强化对侵犯集体法益的犯罪治理;在刑事制裁领域,通过提升法定刑加大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积极预防性刑法观值得反思.刑事立法在将集体法益纳入刑法保护体系时应遵循法益侵害实质化与宪法比例原则,避免因集体法益的抽象化与入罪标准的降低而导致法益保护原则的虚空.刑法应避免成为单纯的社会控制手段,应当重返以自由和人权为核心的刑法,防止积极预防性刑法观演变为激进式刑法观.  相似文献   

17.
刘燕 《犯罪研究》2006,(3):25-28,55
具有自然、人文、社会和人格意义的行为是行为人人格的主观现实化和个体的客观社会化存在。在主体行为的基本概念上,对刑事意义上的行为作排列组合的联络,即规范行为、犯罪行为和责任行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程序事实、犯罪事实和刑事处罚。形成从行为本体到规范论定到价值评价的刑事本体渐进和事、罪、责的刑事具体落实。在三纵三横的格局里,刑事行为一体化终至成立。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陈永生 《现代法学》2004,26(1):87-96
在我国刑事诉讼实务中 ,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侵犯被追诉方辩护权等违反程序的现象屡禁不止 ,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缺乏严密的程序性制裁机制。制裁是法律的内在构成要素 ,是保障法律实施的必要机制 ,对于实现法的公平与正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程序性制裁无论是在适用范围、实施机制 ,还是在基本功能方面都是刑事制裁、民事制裁、纪律制裁和国家赔偿所无法替代的。程序性制裁有终止诉讼、撤销原判、排除非法证据、诉讼行为绝对无效、诉讼行为相对无效、从轻量刑等主要方式。完善我国程序性制裁机制需要进行全面的制度改革与程序建构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作为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可以采用请求权的模式进行保护。而知识产权请求权中,最重要的则是停止侵害请求权。通过对停止侵害请求权的理论分析和对国际社会中立法与司法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现今我国停止侵害请求权所存在的不足,并由此分析完善知识产权停止侵权请求权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20.
无直接被害人犯罪是指没有具体的被害人但被立法者拟制为侵害法秩序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没有侵害法益或侵害法益的危险性,将其规定为犯罪既违反了宪法学中的比例原则,又违反了程序法学中的诉讼经济原则,因此,应将其非罪化。就无直接被害人犯罪非罪化的实施路径而言,虽然无直接被害人犯罪非罪化在中国的非罪化运动中具有突破性的意义,但仍须走制度进化主义路线,并应重视其道德基础的夯实,绝不能强行实施无直接被害人犯罪非罪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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