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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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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胜 《法制与社会》2013,(35):197-198,206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也对送达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在基层人民法院的送达实践中,主体的送达方式为电话送达、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具体针对法律规定的六种送达情况进行调研,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仲裁文件的送达是顺利进行仲裁程序的基础,关系着其他仲裁程序的启动,对仲裁庭和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送达方式的规定,《示范法》中的送达规定与我国仲裁实践是有一定出入的,我国的应完善和统一送达方式的规定,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3.
谢艳 《四川审判》2002,(4):55-55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告送达的两种情形,一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二是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由于民诉法未规定公告送达适用的诉讼主体,有的法院在本院公告栏中向企业法人送达诉讼文书,有的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报》向企业法人送达。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谢艳同志认为.向企业法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企业法人的实际情况。理由是: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送达制度作了专章专节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运用过程当中,仍然有许多问题。法律规定的僵化以及相关措施的不配套,导致法院反复送达或无法送达,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必要针对送达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良措施。  相似文献   

5.
一、公告送达的性质和特征公告送达,是人民法院采用公告形式,晓喻受送达人,要求受送达人在法定期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送达的文书或为一定诉讼行为的一种诉讼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这一规定明确了公告送达的性质,即公告送达是法律设立的一种推定送达.公告发出后在一定时间内,  相似文献   

6.
《中国律师》2004,(11):89-89
1、最高法院出台《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法院可以通过国家邮政机构开通的法院专递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这种送达与人民法院的直接送达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的邮寄送达地址。当事人拒绝提供该项内容或者提供内容不准确的,将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规定》明确三种情形不得使用法院专递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法律规…  相似文献   

7.
送达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由于人员流动、单位变迁、规避和拖延诉讼等原因,送达难依然困扰着司法实践,人民法院越来越多地采用了推定送达方式。作为一种法律拟制,推定送达是司法程序矛盾和妥协的产物,也是审判公正和审判效率相互冲突下作出的无奈选择。在民事诉讼中,推定送达主要包括公告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等形式。其中公告送达是推定送达中最主要的方式,也最特殊、问题最多。公告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登报、张贴公告等方式将法律文书的内容予以公布,通告受送达人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受领法律文书或参加诉讼事项,经过法定期间即推定已送达给被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其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  相似文献   

8.
建议完善《民事诉讼法》第77条第一款●胡建成《民事诉讼法》第77条第一款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这就是说,法律规定受送达人在收到诉讼文书时只需在送达回证上写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而无需...  相似文献   

9.
为解决人民法院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现拟以房山法院民一庭邮寄送达工作为例,对该规定的相关适用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其在具体操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建议,增强相关规定的适用性,进一步提高送达工作效率.  相似文献   

10.
民事公告送达的实践困惑与价值实现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可以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几种方式进行。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登报、张  相似文献   

11.
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中,经常需要将有关的诉讼文书交给案件当事人,而交付诉讼文书的程序以法定的方式确定下来,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所规定的送达。送达是人民法院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的一种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诉讼行为,可以说送达贯穿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始终。我国民诉法规定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几种法定方式,在审判实践中,往往遇到当事人拒绝签收诉讼文书的情况,使得审判程序不能正常进行。针对这种情况,民诉法在第79条中规定了留置送达,但在实践中…  相似文献   

12.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很重要的制度,但是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过于原则加之司法实际中的种种情况,导致"送达难"的产生。本文指出需要深化对送达的理解和认识并结合国外主要国家送达制度,提出我国送达制度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对劳动者处罚后,因处罚决定书送达而发生困难,用人单位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六种送达方式给劳动者送达是否合法,以及实践中因送达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
关于民事诉讼文件的境外送达,在许多国家的国内立法和国际多边、双边条约中都有规定.当今国际上最常用的送达方法主要有外交途径送达、外交代表或领事送达、直接请求接受地国的主管机构送达和邮寄送达.在我国,倘若民事诉讼当事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则无论其为中国籍人或外国籍人,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下文简称“民诉法”)第196条规定的特别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 在审判实践中,作为送达法律文书方式之一的邮寄送达被广泛运用。但由于对邮寄送达回执的含义认识上的模糊,形成了一种习惯做法,即将挂号邮件收据作为送达凭证附卷。其实,这一做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相悖的。  相似文献   

16.
有的基层人民法院在向上级人民法院抄送、报送法律文书时,往往附有送达回证,要求对方在收到法律文书后把送达回证寄回。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送达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把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等。送达的意义不仅在于使受送达人了解文书的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而且还在于送达后要产生一定的法  相似文献   

17.
文书送达是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的重要程序之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必然会逐步增多,加强对涉外司法文书送达方法的研究和学习日益显得必要。法院在送达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时,应严格按照我国缔结的相关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的规定来办理,并且要注意条约和国内法律规定之间在适用上的协调关系,做到在文书送达程序方面合法、高效、便捷。  相似文献   

18.
肖伟强 《天津检察》2009,(1):58-59,61
公告送达,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达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一种方式。公告送述的使用有着严格的法律限制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的规定,对有效制约恶意逃避民事义务的当事人、对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权利尽快得到行使和确定,有着积极的意义。公告送达的法律后果是缺席审判,其结果直接涉及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直接产生实体上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事诉讼法从第77条至84条规定了5种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实践中,送达对案件审理效率和质量的影响越来越大,因送达违法发回重审的案件越来越多。笔者对送达中存在  相似文献   

20.
对民事诉讼送达程序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送达作为必要的诉讼行为 ,贯穿于诉讼始末 ,对于人民法院案件的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引起相当的关注。本文就当前民事送达有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立法完善作一探讨。一、民事送达行为主体的确定问题民事送达是一种民事诉讼行为。一般认为 ,民事诉讼行为主体有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三种 ;在特别情况下(如民事抗诉案件) ,还包括检察院。民事诉讼行为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因实施的行为不同而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和承担不同的诉讼义务。通观我国民诉法第七章期间、送达的规定 ,对于送达主体并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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