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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庭审记录,或叫笔录,是书记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个书记员要想记好庭审笔录,首先应弄清什么是庭审笔录及其意义?所谓庭审笔录,就是对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的记载。准确、清楚地记好庭审笔录,意义有多方面。法律规定,只有经过法庭查明了的事实,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所以,庭审记录好坏,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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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书记员的主要任务就是制作庭审笔录。庭审笔录记得怎样,是检验和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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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市法院系统书记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制作各类案件庭审笔录的水平,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我院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召开了刑事、民事、经济案件优秀庭审笔录评选表彰大会。大会向十五名制作庭审笔录的优秀者颁发了奖状和奖品,并听取了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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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审理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那么,检察官为何要制作庭审笔录的“检察版”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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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担任过我院第一刑事审判庭书记员,下面谈谈自己作庭审记录(即审判庭笔录)的一些粗浅体会。 一、庭审记录的特点。审判活动中的各种笔录,是审判工作的历史性记录,是书记员工作的重心,而庭审记录又是各种审判笔录的重点。它的主要特点:一是在案件审判阶段,它是检验办案质量的重要依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检查庭审活动是否合法,都有着重要意义。二是较之审判阶段其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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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庭审笔录?我认为可用四个字概括:全、实、准,快。 “全”,即庭审笔录要反映审判活动的全貌。也就是说要从整体上体现庭审活动的完整性,使人看后能形成整体概念。 要做到“全”,书记员必须掌握庭审笔录的结构,即庭审笔录要记全的特定事项和庭审的六个阶段。特定事项包括:案由;人民法院的名称;开庭地点;开庭与闭庭时间;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姓名;公诉  相似文献   

7.
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情况的文字记录,是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作出公正裁判的主要依据。申请对庭审笔录进行补正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权利《,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刑事诉讼法》第167条第3款也作了同样规定。这些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庭审笔录客观地反映庭审情况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法律对此没有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审判实践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对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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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情况的文字记录,是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作出公正裁判的主要依据。为保证法庭审判客观公正、必须要实现法院的庭审记录要同步显示。  相似文献   

9.
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和性质的依据,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基础。按照法律规定,庭审中应当向被告人出示物证,让他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并且听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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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7条对一审公诉案件的庭审示证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辩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根据此规定,一审法庭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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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时,由书记员制作的庭审笔录是对案件法庭审理全部活动的记录.是判决案件的依据,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任何人不得进行篡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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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笔录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所确定,但随着庭审实质化情境下直接言词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和适用,庭审对侦查取证程序合法性的审查日趋强化.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以记载言词表达为基础的辨认笔录不仅辨认机制存在内在缺陷,而且克制机制缺陷的规范化程序也执行不力,笔录制取中严重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违法违规频发严重威胁着辨认笔录的证据能力存续,辨认笔录不得不面临潜在的证据能力危机.要化解辨认笔录因内在缺陷与制取违法违规导致的证据能力危机,需从危机成因的探析着手,建构起统一的辨认笔录制取与审查应用标准,完善混杂辨认与辨认见证机制,全面确立辨认全程录音录像的可回溯性制取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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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滦南县法院将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作为法庭庭审活动的基本形式固定下来,不但县法院庭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还要求基层法庭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促进了庭审的.规范化、制度化,为人大代表监督公正司法搭建了平台,增强了审判人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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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若是法院制定内部工作制度,自身出台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办法。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评判法官,有助于提升庭审法官的执法水准,有助于法官增强人大意识,具有积极意义:若是人大常委会从加强人大对审判工作监督的角度出台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办法。甚至规定由旁听的人大代表对法官庭审情况按优秀、良好、~般的档次作出评价,主动介入法官个案庭审活动,则是于法无据,做法欠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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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为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相继出台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办法,其中有的规定由旁听的人大代表对法官庭审情况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作出评价。对于这一做法,有人认为,人大代表对法官庭审情况作出评价符合人大代表作为监督者的这一身份;但也有人指出,人大代表走进法庭对法官庭审实施现场监督,并对法官庭审进行评判,这已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法官审判职权的独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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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笔录是庭审活动的载体,对法官判案有重要作用,而刑事审判中法庭笔录的制作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监督机制。为此,必须对现行的刑诉法作适当修改,整合诉讼资源,变公诉机关出庭自己制作出庭笔录为监督法庭制作法庭笔录,完善法庭笔录的制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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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为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相继出台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办法,其中有的规定由旁听的人大代表对法官庭审情况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作出评价。对于这一做法,有人认为,人大代表对法官庭审情况作出评价符合人大代表作为监督者的这一身份;但也有人指出,人大代表走进法庭对法官庭审实施现场监督,并对法官庭审进行评判,这已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法官审判职权的独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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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庭审示证中出现的问题 (一)公诉方庭前移送证据和庭上举证有所保留 对于检控难度较大的案件,尤其是被告人不供认、翻供或证据较为单薄的案件,有些办案人员在庭前保留关键证据不复印移送法院,以便在庭上亮出“撒手锏”,让辩护律师措手不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对于主要证据为书证、证人证言笔录、被害人陈述笔录的,可以只复印其中与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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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朝阳 《江淮法治》2010,(11):31-31
本刊讯 淮南市大通区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并逐步实现旁听庭审制度化。其主要做法有:每半年组织一次旁听庭审活动,事先与法院沟通,确定庭审内容、时间;旁听代表的人选由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推荐,每次旁听庭审一般安排10名左右市、区人大代表;法庭安排专人接待,设立人大代表席,人大代表旁听时,不当庭发表意见,主要对庭审程序的公正性和法官、检察官庭审中言行是否规范等进行了解和监督;庭审后进行座谈,院、庭负责人、法官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以便改进工作。  相似文献   

20.
易娟 《人民检察》2015,(22):78-79
开庭审理案件是现代诉讼活动公认的基本原则,是诉讼活动的核心。当前,“庭审中心主义”被确立为未来庭审改革的方向。关于庭审中心主义的改革,人民检察院不能被动适应,应当从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出发,积极参与其中。笔者认为,在“庭审中心主义”改革进程中,检察机关应注意改革目标及三个关联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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