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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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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共有     
通说主张 ,“共有”是两个以上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本文认为 :作为法律确认的行为资格 ,权利不能分享。“共有”没有分割财产 ,但分割了所有权。共有物之所谓“所有权” ,不是一种现实的直接的行为资格 ,而是全体共有人分别行使各自权利的结果。确切地说 ,共有物无所有人和所有权。共有人的权利包括对自己共有份额的所有权 ,对共有物的共有权 ,对其他共有人的共有份额的先买权。其中 ,第一项权利是共有人全部权利的根据 ,第二、三项权利是第一项权利的权能。“共有”是两个以上主体对同一未分割物的各个份额分别享有所有权。  相似文献   

2.
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财产同时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关系。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随着我国经济生活的日益活跃,共有关系有了较大的发展。现实迫切要求我们对共有的性质、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等问题作出深刻的研究。  相似文献   

3.
尹田 《法学杂志》2006,27(3):10-12
国家财产包括不能进入或者尚未进入民事领域的财产(包括为国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与进入民事领域的财产两部分.国家通过投资或者拨款而进入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产,除公有物及公用物之外,国家即丧失其所有权,财产所有权归国有企业等私法人或者行政机关等公法人享有,国家享有投资人或者设立人的权益.国家所有权或者由宪法或其他公法直接创设,或者关涉公共利益,故其性质为公权而非私权,不具备私权特征且基本不适用物权法的具体规则.民法为私法,重在保护私的利益,公法领域的国家财产应由公法加以规定和保护,"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应成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
共有财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横向经济联系的加强,因合同关系、共同劳动、婚姻关系、共同接受赠与、遗赠或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形成的财产共有关系还将会越来越多的产生。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我国《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均有规定。虽然,不同性质的共有财产有着不尽相同的分割原则,但是总的原则是一致的。它主要是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公平合理地处理。具体分割方法,一般是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用途,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分制三种方法。在审判实践中,对采取实物分割和变价分割的,共有人之间  相似文献   

5.
当前学理上对无权处分行为的分类存在不严密之处。以处分人对标的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及其状态如何为标准,可将无权处分行为分为不享有所有权、不享有完整所有权和所有权中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等几种情形。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是无权处分行为,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财产不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相似文献   

6.
在民事领域中,常常产生财产共有关系和发生共有财产纠纷,如何依照法律规定,正确地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对于稳定家庭、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发展生产经营,都有一定意义。一、什么是财产共有及其法律意义所谓财产共有,就是两人以上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财产共有可以由于债权,例如共同购买物品、共同经营合伙、共同接受赠与等而产生,也可以由于其他原因,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继承财产、共同发现埋藏物、遗失物以及营建  相似文献   

7.
一、在解除关系的条件上。离婚案件可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离婚;调解不成时,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标准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而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则具有唯一性,只要涉论查实,就一律判决予以解除。二、在共有财产的分割上。这一问题最易混淆。具体地讲,在这方面有“四个不同”。一是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非法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虽然都属于共同共有,但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即夫妻离婚和非法同居关系解除后,非法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为一般共有,夫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则为夫妻共有。二是共有财产的界定范围…  相似文献   

8.
论公司制两权分离形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一、公司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及其分离公司财产是指由公司全体股东投资组成的的公司财产总额。公司的财产权性质如何,历来有不同主张。当前我国学术界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认为公司拥有所有权;二是认为公司不享有所有权,只有经营权,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各个投资人。此外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投资人享有原始(或最终)所有权,公司则  相似文献   

9.
共有法律关系的效力包括外部效力与内部效力两个方面。在共有关系的外部效力上,不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皆由共有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债务;按份共有人对第三人享有不可分债权,而共同共有人则对第三人享有共同债权。共有关系的外部效力包括两种例外情形:法律另有规定或第三人与共有人另有约定。在共有关系的内部效力上,按份共有人之间按照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但由于共同共有人之间存在潜在的份额划分,当共有财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以共有物之外的个人财产承担补足清偿的共有人在共同共有关系结束时,享有向其他原共有人的追偿权。  相似文献   

10.
共有指某项财产属于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所有。共有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和公民。共有按其内容划分,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有形财产的共有相比,有其独有的特征。一、专利共有权的一般特征  相似文献   

11.
我国公有权制度的物权法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所有权物权法构建的基本问题,是由谁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及其与国有财产占有或使用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对此,应当在承认法人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确定国家的出资人地位加以解决。集体所有权的物权法构建,应当否定其作为一种独立所有权的形态,在正确认识所谓集体财产或集体所有权真实性质的基础上,恢复其共有或私有的本质,甚至可以对一定的集体所有划归为国家所有即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并按传统物权法所有权制度的一般原理对其作出具体规制。  相似文献   

12.
法法上的财产所有权分为两大类,单独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财产的单独所有不仅为社会生活之常态,亦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但由于社会生活的需要,两人以上同时共同享有一物所有权的状态也有存在,即财产的共同所有,简称共有。共同不仅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也是物权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有鉴于此,加强对《物权法》有关共有制度的研究,明确共有制度中的诸多概念与特点,明晰共有权发生原因与分类,准确把握各类共有,尤其是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之间的关系,对公证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通说认为,作为种类物之货币占有一律适用"占有即所有"原则。通说逻辑存在的一个前提是,未受让所有权之货币占有人使用货币时享有等额货币所有权。无此前提,货币占有人不当然享有收益权能,不当然取得所有权,货币占有人非因受让货币所有权而占有货币,发生等额债务。货币占有人占有货币而不发生债务,为财产之静态归属,货币占有人即货币价值归属人。货币占有人占有货币而发生等额债务,为财产之动态归属。货币占有丧失人为货币价值动态归属人。货币之资力收益只能归属货币价值归属人,包括静态归属人和动态归属人。货币占有之特性为消费物共有。在非消费物占有关系中,所有未必占有;在包括货币在内的消费物占有关系中,所有必须占有。  相似文献   

14.
房屋优先购买权的概念及分类(一)房屋优先购买权的概念所谓房屋优先社买权,是指在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与他人共有房屋或出租的房屋时,房屋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房屋优先购买权具有三个特点:第一,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设立是对房屋所有权人处分权的限制。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四项权能,对所有物的处分权,是所有权人享有的最重要的一项权能,而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设立、却使房屋所有权入不能任意、自由地行使自己的处分权,对所有权人房屋处分权的行使有了一个限制。第二,房屋优先换买权的设立是…  相似文献   

15.
在按份共有人对非共有人有偿出让其所享有的共有财产份额或代表该财产份额的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其他按份共有人在遵循了与第三人完全相同的交易条件下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出让人执行法院判决和因破产而出让共有财产份额时,按份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作为受让人的第三人知晓优先购买权存在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竞合时,也应以第三人知晓优先购买权的时间作为确定权利优先性的主要标准。  相似文献   

16.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赵男与宋女是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中最重要的权利。行使处分权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凡重大财产问题,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仲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人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  相似文献   

17.
<正> 一、股份公司的产权归属和“两权”能否分离股份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归属于谁及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与否问题,人们在认识上往往发生分歧和误解。不少人认为,对股份公司的财产,股东享有所有权,股份公司法人享有经营权,是典型的两权分离。其实这是误解。各国公司法均规定,入股财产的所有权由股东转移给股份公司。股东以丧失所有权为代价而换得股权。入股财产不能逆转,这是保证股份公  相似文献   

1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理论界和实物界讨论的热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数人区分一建筑物而各专有其一部,各人就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就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共同部分,推定由各所有人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由于相邻关系和共有关系的存在,为维持和谐生活秩序,必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共同管理。为实现这一目的,通常由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19.
李富成 《法学杂志》2005,(6):97-100
遗体作为一种具有强烈社会伦理意义的特殊物,权利的行使应受习惯(公序良俗)的限制。在确定安葬方案时应体现对其生前明示或者可得而知的意思的尊重。遗体作为由死者近亲属享有所有权的物或者财产以及安葬权义的标的,得由所有人或者共有人决定具体安葬方案。  相似文献   

20.
有关遗产的法律问题,已引起普遍的关注,笔者仅谈谈涉及遗产的几种民事诉讼。所谓遗产,是指公民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遗留下的私人财产。遗产的出现必然涉及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及权利等问题,相应的也会出现一些纠纷。实际生活中往往还有这种情况:一些财产并非仅属一人所有,而属数人所有。即数人对某财产均有所有权,所有人之间是一种共有关系。这样,也会产生一些纠纷,引起民事诉讼。总之,这类诉讼大致可分为确认之诉、分家析产之诉、分享遗产之诉及继承之诉四种。一、确认之诉当财产共有人之间(包括实际财产所有人与形式上财产所有人之间)对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时,财产共有人一人或数人均可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该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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