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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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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治国理政思想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基础之上的。国家观是马克思历史观中的重要内容。对国家问题的研究和批判,不仅是实现其哲学观变革的必要步骤和确立实践唯物主义原则的必备环节,也是马克思成就自己的社会学思想和政治学理论的决定性因素。如果说早期对黑格尔国家观和法哲学的批判只是为了确立自己的哲学立场,并为后续的社会批判寻求到可靠的哲学基地,那么,马克思在1845年之后的研究则展现出了他明显的政治目的和诉求。只有通过对马克思国家观的哲学基础、国家的形成和发展阶段、国家的本质及国家消亡的过渡性分析,才能揭示出马克思关于国家问题的核心思想,从而展现出对现代国家治理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初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资产阶级人权观的深刻剖析,揭示了它产生的原因和实质,批判地吸收了其中的合理成分,并把它加以改造和扩展,阐明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本思想。作者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权的经济观、历史观、阶级观、国家观、发展观、权利义务统一观、解放观等几方面作了比较全面的评介。  相似文献   

3.
唐驷之、袁明健同志在《论法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的两重性质》(以下简称“唐文”) (见本刊第4期——编者注)一文中援引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三段论述,作为自己关于“法的共同性”的立论根据,断言:法的“社会共同属性”先于法的“社会阶级本质”而存在,后于社会阶级本质的消亡而发展;阶级社会的法具有两重性,即社会阶级本质和社会共同属性。对此,笔者未敢苟同,特冒昧请教之。一、如何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论述“唐文”认为要解决“有没有共同性”问题,首先要“系统地、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法学原理”。这是正确的,我完全同意。但该文在论证过程中,却不顾马克思、恩格斯完整的国家观与  相似文献   

4.
<正> 全面认识法的发展规律,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同时又要看到它还有其相对独立的一面。一般说来,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创立之时,为了批驳以往的唯心主义法学观并与之划清界限,以便把法学理论从国家和法本身这一玄奥庙堂中引导出来,使之根植于社会和阶级的经济、物质利益这一客观现实的基础之上,即如马克思所说:“  相似文献   

5.
阶级并不是从来具有的,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且阶级本身具有其自身的特征。通过对马克思的阶级观点的探讨,对我们了解社会的阶级状况,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关于议行合一的含义,有必要从议行合一的始源——巴黎公社谈起。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指出:“这次革命不是一次反对哪一种国家政权形式——正统的、立宪的、共和的或帝制的国家政权形式的革命。它是反对国家本身,这个社会的超自然的怪胎的革命,是人民为着自己的利益重新掌握自己的社会生活。它不是为了把国家政权从统治阶级这一集团转给另一集团而进行的革命,它是为了粉碎这个阶级统治的凶恶机器本身而进行的革命。它不是阶级统治的行政权形式和议会形式之间所进行的无聊斗争,而是同时对这两种形式进行的反抗,这两种形式是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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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路     
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莫不如是。不论贫富、民族、地域,古代还是现代,每个人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自由作为终级的追逐目标。但无疑,过程是艰难的。本文就胡适对中国传统的自由观和西方自由主义的阐述进行了分析,发掘了其思想的独到和精辟之处,并阐述了其思想的历史和地域的局限性。之后对共产主义革命伟大导师马克思的劳动自由观做了分析和理解,论述了他的物质生产劳动和阶级革命以及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真正自由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关于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或称共同性)问题,近年来法学界有些同志已经开始探讨,在报刊上发表了一些不同的见解并引起了争论。这是很好的现象,不但有利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而且对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彻底纠正“左”的错误思想,更好地贯彻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和方针政策,也是大有好处的。关于法的阶级性,这是大家一致公认,从来没有任何疑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告诉我们,国家和法都属于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在阶级社会中,国家和法实质上都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  相似文献   

9.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有阶级对抗的资本主义社会和有阶级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作为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是有鲜明的阶级性的。这就是说,不是这个阶级的民主,就是那个阶级的民主,没有超阶级的、抽象的、笼统的、纯粹的民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出于本阶级利益的需要,必然要按资产阶级的民主观,建立和实行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即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社会里,  相似文献   

10.
马克思在批判与继承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市民社会理论:他从物质实践出发,纠正了被黑格尔颠倒的国家与市民社会之关系,并用"物质交往关系"取代了黑格尔的"需要的体系",此外还将对人的本质关怀作为其市民社会理论的核心。在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和谐社会的实现路径,其对构建中国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在于:形塑中国式社会本位观,将社会经济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之基础,实现经济和谐;梳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紧张关系,构建二者的良性互动发展模式,实现政治和谐;关注中国和谐社会主体的发展,实现人际和谐。  相似文献   

11.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对马克思正义观的践行。在马克思正义观视域下研究如何推进共同富裕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有利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正义理论,有利于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新时代,应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在新发展阶段推进共同富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推进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12.
一、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法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的实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评析资产阶级的观念形态时指出:“……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列宁在回答法律是什么时说:“法律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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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心目中的法与自由之图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自由的界说 古往今来,自由一直是一个令人无限神往而又颇费时力的法哲学问题。许多思想家在构架自己的理论体系时,无不对自由这一范畴作出解释,但又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以马克思的名字为标志的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诞生,标志着人类对自由这一法哲学课题的探讨进入了一个划时代的新阶段。但是,马克思的法哲学自由观亦不是离开人类文明发展大道的固步自封的学说,而是在批判地继承前人法哲学自由观中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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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光辉著作中指出:“犯罪一一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379页)马克思关于犯罪的精辟论述,彻底摆脱了旧法学的桎梏,实现了刑法理论的根本变革。首先,马克思给犯罪概括的这个科学概念,深刻揭露了犯罪的阶级本质。什么是犯罪?犯罪是一种“反对统治关系”的行为。所谓“统治关系”,是指一种阶级压迫关系,即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而建立或者认可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表现,它是维护统治阶级政治经济利益的一种社会状态的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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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法学界对于法同国家、阶级、阶级斗争的关系问题,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法同国家是紧密相连的,它们都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它们是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而产生,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失而消亡。另一种看法则认为:法的产生和发展,同国家,同阶级和阶级斗争没有必然的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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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法律观的形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晖 《政法论丛》2004,(1):30-33
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形成 ,对我们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的精神实质 ,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学研究的科学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人试从马克思唯心主义法律观向唯物主义法律观转变的原因和各个阶段的具体法律思想的阐述过程中 ,追寻马克思法律观的发展轨迹。  相似文献   

17.
法律和政策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法律和政策的特征什么是法律?法律是阶级统治的产物.自从人类社会有了阶级分化以后,统治阶级为着保护自己的利益,压制被统治阶级的反抗,便组织了国家,定出了法律,作为他们的统治武器.苏联法学家维辛斯基院士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经典著作,给法律确定了一个精辟的定义:"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适用的行为规则(规范)的总和,其目的是在于保护、巩固并发展有利和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来解释法律和经济基础的相互关系的.法律和国家一样,是阶级社会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并为自己的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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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是它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说过:“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巳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证明了下列几点:①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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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认为,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探讨,要明确两个问题:其一是经济法产生于何时;其二是产生经济法是否存在一种新的典型意义的社会关系。对第一个问题,法学界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其理由是,阶级和国家产生之后,统治阶级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对自己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即现存的所有制关系要用法律手段来加以保护、促进和巩固。这种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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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也是维护一个民族利益的重要手段。尽管不同阶级的法律观有本质区别,不同国家的社会情况也有很大差异,但是在立法技术、调正社会关系和制裁违法的方法上,仍有其共性的东西。特别是在民事和婚姻亲属立法方面,共性的东西更为突出。在当代开放型的社会里,随着交通手段的现代化,大大缩短了民族之间的距离,人们对于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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