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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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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辽 《法人》2023,(1):42-43
<正>2022年4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地方检察机关在实务中积极探索。中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发端于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开始部署相关改革试点。经过三年探索,地方检察机关在实践中通过“简式合规”模式、多方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及行业合规治理等搭建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机制。  相似文献   

2.
高景峰 《政法论坛》2023,(1):117-131
推进立法完善与增强合规质效,是新阶段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纵深发展的基本维度。立法完善要综合考量刑事实体与刑事程序,渐次推进。单位犯罪归责要在法教义学下保持本质内容与外在形式辩证统一,保持主客观相统一,实现归责机制“合规调适”。刑事诉讼法中,应设立单位合规特别诉讼程序,建立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明确案件适用范围、行刑衔接、合规考察期设定等;法律的修改既需要理论支撑,更需要实践的证成,这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成效直接正相关。综合有效合规计划、检察主导作用发挥等重点环节的改革创新,数字化是监督评估质效的关键变量。通过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数据模型,推进第三方机制数字化监督评估平台、规则与机制建设,建构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评估算法治理范式,是提升单位犯罪治理效能,检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成效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3.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轻罪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实践中存在行刑反向衔接及双重激励的问题。涉案企业在刑事程序中进行合规整改后,检察机关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在移送行政机关审查是否作出行政处罚时,如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机关能否再给予涉案企业从宽处罚的激励,存在诸多争议。在遵循行政法比例原则的基础上,行政机关可以综合考虑违法情形、危害程度及合规结果,在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的条件下对涉案企业予以从宽处罚。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企业犯罪相对不诉适用机制改革有着绝对的正当性,但在企业合规改革中,检察权的边界必须清晰。检察权的公益性是检察机关参与企业合规的理论依据,法律监督权是检察机关主导涉案企业合规之法理基础。主导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机关需有机融合运用现有的刑事司法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检察权是公权力,检察机关要时刻关注职权的有限性,认识到刑事合规只是企业合规的内容之一,刑事合规第三方考察评估与监管务必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保持独立性与专业性,以维护司法公正,捍卫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在主导企业合规的实践中罪刑不能违背法定的基本原则,保护企业的同时不纵容犯罪;同时需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配合,使企业犯罪得到社会治理和源头治理。  相似文献   

5.
涉案企业合规刑行衔接的初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奋飞 《政法论坛》2022,(1):104-116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推行和深化,离不开行政监管部门的全面配合.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过程中,也较为注重发挥行政监管部门的作用,并尝试利用现有的制度空间解决好与行政监管部门的衔接配合问题.但由于行政监管部门并没有配合刑事执法机关参与办理企业合规案件的法定义务,加上衔接配合的规则和程序粗陋缺失,刑行衔接程序出现不畅问...  相似文献   

6.
李奋飞 《政法论坛》2024,(2):109-120
在解决合规监管难题方面,我国检察机关探索与行政机关、团体组织等多方力量合作,建立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作为一项本土化的制度安排,第三方机制虽对弥补检察机关自身监督和指导企业实现有效合规经验上的不足,防止“虚假整改”“纸面合规”,进而提升改革的权威性和透明度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在运行中也出现了诸如第三方组织的选任、履职等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与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为实现第三方机制的规范化运行,确保改革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不仅需要激活和发掘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在选任管理、履职监督、腐败防范、刑行衔接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也需要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履职提供必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相似文献   

7.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有利于落实平等保护,应积极稳慎探索在重大复杂案件和涉各类企业案件中的适用,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而检察机关针对重罪案件无权作出不起诉决定,需向法院提起公诉。现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方案中缺乏法检程序衔接的内容,因而有必要分析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借鉴英美暂缓起诉制度的经验,结合企业合规试点情况,将企业合规上升为法定的量刑情节,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法院运用合规结果,进一步构建涉案企业合规法检衔接程序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8.
<正>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3月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于2022年4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取得显著成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需要在逐步拓展案件范围的基础上,加强对专门类别案件适用企业合规制度的精细化研究。基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战略定位,如何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有效适用企业合规制度,亟待更进一步的探索。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在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过程中,探索形成了“简式合规”与“范式合规”两种合规模式。合规检察建议具有节约成本、灵活简便等优势,是开展“简式合规”的主要手段。但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还存在质量不高、落实不严、刚性不足等问题。对此,应当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引入专家“外脑”、加强对下指导等方式切实提高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质量,通过把握检察建议制发时机、加强跟踪监督、强化行刑衔接等方式增强建议整改落实效果,并进一步完善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配套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价值。  相似文献   

10.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全面推开以来,合规机制初步建立,案件量持续增长,改革效果逐步显现。但要持续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还需加强对涉案企业合规的价值、理念和审查适用的研究。检察机关作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提出者和倡导者,应明确定位涉案企业合规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运用实质审查的方法,从企业自身和国家司法公权力两个视角严格把握企业合规的适用标准,保障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程序规范化运行。  相似文献   

11.
<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在帮助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使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向着规范化、客观化、有序化方向发展。本文拟结合福建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的实践运行情况,对该机制进行实务检视并提出完善路径。一、福建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运行情况截至2022年12月,福建省所有设区市均已建立第三方机制并组建专业人员库,  相似文献   

12.
谈倩  李轲 《中国检察官》2021,(11):18-23
检察机关在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时使用第三方监管机制,契合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体现了程序正义,也符合企业现实需要。第三方监管在实践中呈现为检察机关联合行政机关监管模式、独立监控人或者合规监督员模式,以及第三方监管人+企业合规监督管理委员会模式。为建设好、使用好第三方监管机制,检察机关应在明确第三方监管人的程序定位、工作原则及其与相关主体关系的基础上,在多个刑事诉讼阶段开展企业合规工作;明确第三方监管人的选任及管理方式、费用支付方式,并确立可量化和差异化的企业合规管理情况审查标准;改良单位意志因素,并给予涉案企业相应激励。  相似文献   

13.
我国检察机关在合规改革中确立了专项合规整改的基本思路。相对于全面合规计划而言,专项合规计划是针对犯罪所暴露出的特定合规风险,以预防相同或类似犯罪再次发生为目标,涉案企业所建立的专门性合规管理体系。确立专项合规计划的合规建设思路,有助于涉案企业实现有效合规整改的目标,实现合规资源的合理配置,贯彻相称性原则,发挥专项合规管理的比较优势。从制度构成上看,任何一种专项合规计划,都同时包含着基础性合规管理要素和专门性合规管理要素两个部分。专项合规计划的有效实施,有赖于上述两种合规要素的有机衔接和相互融合。在督促企业成功实施某一专项合规计划的基础上,检察机关通过激活行刑衔接机制,引入合规激励要素,推动企业增设其他必要的专项合规计划,逐步实现对合规风险的全面防控。  相似文献   

14.
李韵石 《法人》2023,(1):34-36
<正>2022年8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这是当年4月最高检部署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之后,首次发布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从检察机关近期办理完结的案件中选出,充分考虑大中小微不同企业类型合规特点,既有针对大中型企业开展的专项合规,也有对小微企业开展的简式合规,典型案例更具代表性。  相似文献   

15.
自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开展以来,检察机关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与检察听证制度相结合,形成了“合规+听证”的多种实践模式。目前,此类实践模式的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其致因主要包括与合规材料审查相适应的专门规则缺失、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能否成为听证员的规定模糊、听证员组成标准难适应合规案件办理需要、有利害关系的人参与听证机制不明等。对此,着眼于涉案企业合规立法化趋向,应当转变检察听证体系设计理念,完善合规案件听证员制度,建立合规材料审查听证规则,保护利害关系人合法权利,针对性地健全合规案件适用检察听证制度的方案。  相似文献   

16.
涉案企业合规行刑衔接主要包括“行政违法向刑事犯罪递进”的行刑衔接和“刑事犯罪向行政违法回转”的刑行衔接,实践中均面临一些运行困境。应当完善企业违法调查中的行刑衔接,明确司法机关可以提前参与行政机关对企业违法行为的调查程序,落实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企业犯罪案件的立案衔接。应当拓展公安侦查程序中的企业合规治理,并加强执法司法合作。完善企业合规案件在审查起诉程序中的刑行衔接,联合开展企业合规考察评估等工作,合规整改并不免除涉案企业在法律上应受之行政处罚,提高行刑处罚结果互信互认及行业合规治理效果。  相似文献   

17.
<正>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首批六家检察院为试点单位;2021年4月,又将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十个地区。刑事合规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积极拓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探索,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于律师而言,企业的走私罪刑事合规业务不同于传统的走私罪刑事辩护,它需要律师在合规业务中进行调查、  相似文献   

18.
企业合规治理在我国法治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然而,检察机关以行政检察切入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机制尚未得以构建,企业合规制度在行政监管领域的正向作用亦未充分展现。契约行政理论、行政处罚“目的论”、现代国家与现代企业治理理论为企业行政合规提供了理论依据,检察机关“合规成果行刑互认机制”“首违不罚”的行政检察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为该项工作提供了可行性参照。针对目前检察机关参与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的机制缺失,应从明确检察机关在企业行政合规中的监督角色定位,推动行政、刑事领域企业合规的一体贯通以及以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三方面积极探索构建有效的检察机关参与企业行政合规的工作体系,进而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与刑事一体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9.
李辽 《法人》2023,(1):45-48
<正>在中国,涉案企业合规从宽制度是一种新的犯罪治理模式,不仅吸收借鉴了域外成功经验,还进行了本土化探索。截至2022年8月底,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3218件,对整改合规的830家企业、1382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涉案企业获得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保持了良性运营,经营理念从效益优先转为合规与效益并重。  相似文献   

20.
李韵石 《法人》2023,(12):86-88
<正>近年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打造优质营商环境。10月25日,《法人》记者来到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下称“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实地了解该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取得的成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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