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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王某、李某预谋准备杀人劫财。当日11时30分许,王某、李某来到某村口蹲守等待目标。被害人张某骑自行车正好经过此地,两人拦住张某,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对张某头部、胸部等要害部位乱扎乱捅。张某边躲  相似文献   
2.
与单个人犯罪相比,集体性的腐败不仅容易引起公民对职务犯罪的憎恶感,也会弱化乃至虚置业已建立的制度资源。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建设一直被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基于法治资源的匮乏,各行各业内开展的法治建设也始终围绕着如何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资源展开的。集体性腐败的案例表明,制度虽然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但却不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要素。法治建设中,如何充分、科学的发挥人的作用仍是我国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对法治制度资源祛魅,并不是否定制度资源的积极意义,毋宁说在法治背景下需对制度资源的价值重新认识,因为法治意味着对任何事情的探讨又不得不在制度的框架内进行。良好的制度仍需要每一个公民的践行才能真正实现,"徒法不足以自行"仍是伴随我国法治建设的治世箴言。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不能盲目的信赖制度资源,应科学的发挥人的作用、提升公民对法治的信仰,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工作习惯。  相似文献   
3.
一、基本案情王某因赌博被邻居李某告发,公安机关当场将王某抓获,后王某因赌博被拘留15天,罚款6000元。王某从拘留所出来后,得知是因为李某告发后,怀恨在心,总想找机会报复。一天,王某纠集他人闯入李某的住房,对李某一阵拳打脚踢后,让李某赔偿自己所遭受的罚款与拘留期间的误工损失,共计8000元。李某称自己没钱,王某等又对李某拳打脚踢,并在李某家中翻箱倒柜寻找钱财未果后,让李某打一欠条,欠条内容为:今欠王某人民币8000元.  相似文献   
4.
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或者以查办案件为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国家机关的声誉和公信力以及公民权利的侵害无疑是严重的。在处理这种案件过程中,因为行为人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等问题,导致案件定性分歧。日前,本刊结合典型案例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共同邀请专家,深入讨论了案件中止调查后办案人员强行带走涉案人员并索要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5.
不起诉标准中的犯罪情节轻微应该适用于所有犯罪,认定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时,应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相关司法解释及处罚的必要性。犯罪情节轻微与情节显著轻微的区分应考虑社会危害程度及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6.
从社会防卫和有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出发,诱惑侦查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如果随意使用甚至滥用这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又会带来一系列的弊端。因此,法律一方面应该许可诱惑侦查的存在,但另一方面也必须对诱惑侦查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以避免实践中各行其是,产生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7.
对于轻微的犯罪行为采用可罚的违法性理论来说明,这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是得到证明的,但是 判断标准应该如何来界定却是个难题。本文认为,判断行为是否具有可罚的违法性的标准应包括构成要件 阻却和违法性阻却两个方面。构成要件阻却包括质的相对性和量的轻微性,违法性阻却包括目的的正当性、 手段的相当性、法益的衡量、危害的轻微性、行为的必要性与紧急性。  相似文献   
8.
“网上发帖”本来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表现,我们不能因为网络造谣行为会给个人、社会与国家带来一定的危害就因噎废食,全面禁止公民的任何“发帖”行为,但是,自由总是存在一定的限度,那就是任何行使自由的行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不得扰乱正当的社会秩序.更不得损害国家的安全与利益。冈此,对于“网络造谣”行为必须予以整治,注重对“网络造谣”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造谣行为,应通过刑法的规制,利用刑事手段加大“网络造谣”行为的打击力度。但是,在整治过程中应正确区分网络造谣行为与言论自由的界限,防止借打击网络造谣行为限制公民的正当的言论自由。  相似文献   
9.
犯罪构成及其客体要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构成作为刑法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是罪刑法定原则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犯罪构成理论采用了与德、日及英美不同的综合式的模式,将犯罪构成作为评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唯一标准。但在实践中这一标准因为《刑法》第13条的但书及排除违法性事由出现了例外,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犯罪客体要件存在漏洞,将刑法所要保护的社会关系作为了客体要件。为了将这些例外情形纳入到犯罪构成中,应该对我国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进行修正。  相似文献   
10.
一、集体性腐败的产生原因 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集体性腐败的产生也有其复杂的原因.它是诸多不良因素综合作用下产生的不良现象,其有着不同于一般腐败存在的特殊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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